第三部份:病因與病理
A.特徵性的症狀:
出現下列各項症狀兩項(或以上),每一項的出現時間在一個月的時期中占有相當高的時間比例
(1)妄想
(2)幻覺
B.社會/職業功能障礙:自從發病開始後,有相當高比例的時間主要功能領域明顯低於發病前水準。 ( 學業成就、人際關係、自我照顧)
C.總時期:連續有病徵時期至少延續六個月,且其中有一個月時期症狀符合診斷A (第二次復發)
D.分裂情感性疾患及情感性疾患的排除條款:
活躍期症狀未伴隨重鬱發作、躁狂發作、混和發作
E.物質使用/一般醫學狀況的排除條款:
此障礙並非由藥物或其他物質引起
F.與廣泛性發展疾病的關係:
沒有自閉性疾患或其他廣泛性發展疾患的病史
精神分裂病之亞型分類:
診斷順序:緊張型(X)→混亂型(X)→妄想型(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