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組報告組回應同學提問
Q1: 個案有自殺行為,所以GAF為何在31-40之間,而不是給41-50?
ANS:因為GAF 31-40也會包含自殺的情況,而且依照我們這次個案的表現情況,他在很多領域的能力都有損害,像是家庭、人際、工作…等,而是41-50範圍的只有任一種領域損害,所以會給這次個案GAF=31-40。
Q2:測驗結果是否可放在診斷前?
ANS:這次個案的測驗結果不放在診斷前報告,因為大家可由個案的背景資料,以及藉由觀察個案在影片中的行為表現下診斷。像是要知道個案的人格是否有問題,就需要從背景資料與影片判斷,這算是診斷的一部分,所以此個案的測驗結果無法放在診斷前。
Q3:個案是否有其他的症狀會影響他的生活功能,像是重鬱、輕鬱、是否容易感到心情低落,或是否有反社會人格?
ANS:查過DSM-IV後,可知這次的個案也許會有一些上述疾患的部分特徵,但是都不達可以診斷為疾患的標準,所以仍只診斷為解離性身分疾患。
Q4:不同人格出現的時間是否很長,這樣個案可當兵嗎?
ANS:個案只會在回憶起特定事件時,像是以前被父親毆打,或者兒時被性侵的情況,才會出現不同的人格,所以他出現不同人格的時間不會太長,也可以當兵。
Q5:哪個人格造成志雄自殺?
ANS:根據我們查的文獻,是因為阿鬱這個人格的出現,才導致志雄的自殺行為。但是志雄如何感受到,以及他是否有意識到這個感覺,根據資料會認為這是因為潛意識造成的,所以志雄不會感受到有人使他去自殺,但是這方面的資訊仍有爭議,所以還沒有定論。
Q6:個案有廣泛性遺忘的症狀,不同人格怎麼會一致都有兒時記憶,似乎與廣泛性遺忘有點不符?
ANS:個案的主人格在回憶自己的生活史時,會發現有一段一段的記憶空白,範圍廣泛到不行用普通遺忘來解釋。而不同人格出現時,他們可說出的記憶也是很片段性的,而且也會有片段故事的遺忘。個案的不同人格會在特定的情境中出現,並且表現出不同的個性,因為不同的人格會回憶起不同片段的兒時記憶,並對不同片段的記憶有不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