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成長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二、目的:

(一)改進教師進修環境,充實各項進修設備,以塑造良好的進修風氣。

(二)規畫教師進修活動,增進專業知能,充實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率,以促進教師知專業成長。

(三)落實教師進修制度,統整教師進修管道,普及進修對象,以達成人人參與之目的。

(四)帶領教師行動研究,深入教師現場,解決九年一貫實施之困境。

(五)協助教師規劃生涯,結合教師人力專長,強化適應變遷能力,以建立教師終生學習理念。

三、實施原則:

(一)改善教師進修環境

1. 充實圖書館圖書及設備,整合教學資源,以發揮輔助教師研究、支援教學之功能。

2. 加強儀器、視聽教材、教學媒體、教材教具之充實,並施以教育訓練,使每位教師均具備使用現代化器材之能力,提昇教學專業技能。

3. 營造開放、和諧、勤奮的校園氣氛,提振教師進修風氣。

(二)規劃教師進修活動

1. 鼓勵教師自我進修

(1) 鼓勵教師參與校內外各項研討會,充實新知。

(2) 鼓勵教師參加各類專業組織活團體活動,以激發創新、改革教學,促進專業成長。

2. 辦理校內進修活動

(1) 訂定校內進修計畫,統籌進修事宜。

(2) 落實教學研究會功能,以演講、研討座談、教學觀摩等方式,實施校內進修,使其成為辦理教師進修之主體。

(3) 各處室得視需要辦理相關業務內容之進修活動。

(4) 進修時間以安排共同時間不排課為宜,或利用各種定期集會實施。

3. 推動校際聯合進修活動

(1) 以校內教師進修為主的活動,邀請鄰近學校共同參與,擴大學習交流領域,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2) 指派相關教師參加校外辦理之各項觀摩、研習、訓練活動,並於教學研究會中提出研習心得及研習資料,與教師分享。

4. 配合教學輔導團辦理教學進修

(1) 到校輔導:由教育處各科教學輔導團主動到校輔導。

(2) 特約輔導:由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動向輔導團申請輔導。

四、實施方式:

(一)校內進修以教學研究會為主體,教務處及相關處室則負責行政支援,共同辦理教師進修事宜。並由主辦單位會同人事室登記列管,登錄教師研習進修卡。

(二)校際進修以教務處為中心,負責教學疑難問題之彙整,協助與教學輔導團之聯繫,爭取解決問題之時效。

(三)配合教育處教學輔導團,辦理或申請到校輔導、特約輔導及常態性教學問題診斷輔導,解決教師疑難問題。

(四)建立輪派制度,避免重複選派,使進修對象普及化。

(五)進修活動結束後,辦理單位宜將進修資料彙編成冊,分發教師參考,並實施追蹤、輔導、考核,檢驗進修成效。

五、經費:

本校辦理校內教師進修活動經費,由教育處專款補助或由本校年度相關預算辦理。

六、獎勵:

(一)教師從事研究、進修著有績效者,應予獎勵或由學校相關經費協助刊行;並鼓勵申請教育部或教育處各項研究著作獎勵。

(二)教師參加校內或區域性教師進修活動,可列入教師進修卡登記,達卅五小時以上,換發教師進修證明。

(三)辦理校內進修之教學研究會或有關處室,得報請校長敘獎。

七、本計畫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