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名譽領事冇錢收 有免查車金牌

做名譽領事冇錢收 有免查車金牌

一本便利 第 218 期

撰文:叮噹 攝影:陳成江

在一般人心目中,外國領事的地位都很超然,有着很多特權。

但原來領事亦有分正式領事及名譽領事。

好像蒙古名譽領事部兆明,雖然他亦有權代簽往蒙古簽證,可代表蒙古在港執行「家法」,不過權利始終與正式領事有好大距離。

而且,名譽領事相對而言亦易做得多,有人甚至因為跟總統親戚相熟,凌晨一個電話就做咗名譽領事!

做領事因一個「緣」字

「我代表國家歡迎你哋!」甫踏進蒙古駐港領事館,名譽領事兼館長郭兆明博士已站在門前,作為一個香港人能當上一國的名譽領事,他說始於一個「緣」字。

原來郭兆明是亞洲佛教和平大會香港區主席,該會總部設在蒙古,早在 1990 年,他在大會作了一次演講,論點受到蒙古政府認同,自此他就在蒙古政府推行釋迦文化,以及經常跟總統商談以佛學治國之道。及後蘇聯解體,撤回所有駐蒙古軍隊、官員及終止對蒙古一切援助,當時郭兆明即向蒙古建議可考慮在世界各地設立名譽領事主持的領事館。

「佢哋採納咗我嘅意見,馬上推廣使節架構,並响九二年委任我為蒙古第一位華人駐外名譽領事兼館長,我個『官印』都有個 1 字,代表第一個嘅意思。」郭兆明表示他沒有一定的任期,但肯定跨越 97。蒙古其後在其他國家亦相繼委任名譽領事。

名譽領事和正式領事的最大分別的名譽領事可以於駐在地從事商業活動,正式領事則是本身國家派來的外交官,受到委派國家一定程度的規限。

作為一個領事,必須對其委派國異常悉,郭兆明雖然是「外人」,但他對蒙古的歷史、地理及風土民情的認識都非常深入。至於權利方面,他可代表國家在香港執行法律,例如蒙古人在蒙古犯了法潛逃到港,他便可要求港府協助在港以蒙古法律懲治他們。

「民國時代有領事法庭,領事『執行家法』的權力可達死刑,但依家所謂『執行法』都係帶犯事者返蒙古受審,不過我都未試過有呢啲 case!」

(圖)1992年7月14日,郭兆明由蒙古外交部長手上接過委任狀,被委任為駐港名譽領事。

插上國旗不可查車

(圖)郭兆明說只要在他的座駕掛上 CC 牌(代表駐港領事)及插上蒙古國旗,本港警察就不可查車。

根據《維也納領事公約》,領事享有若干豁免權。領事座駕一般有「CC」牌以資識別,郭兆明表示若領事座駕插上國旗,本港警察不可查車。

「若果佢(警察)要查,我都俾佢查㗎,佢點知我係咪真領事呀,又或者我架車俾人偷咗呢,咁叫盡忠職守嘛!」

不過郭兆明說警察都很尊重他,「有次司機泊低架車送文件,我就坐喺車裡面,前面所有車都抄晒牌,但警察先生只係話『阿 sir,幫幫忙駛開架車,唔好要我難做!』我就揸車兜個圈返接番司機,人哋俾權力你,係方便你執行任務,千祈唔好濫用,咁係無知嘅表現。」

此外,在領事館工作的秘書、司機和傭人等,都不用繳納薪俸稅,甚至在領事館中款待客人的香煙洋酒都是免稅的。

做蒙古領事唔識蒙古話

雖然名譽領事享有若干特權,但倘若在駐在地觸犯法律,必須接受當地法律制裁,並不如正式領事般受國際法律保護,可引渡返委派國受審。此外,正式領事在機場可使用 VIP 通道,免排隊輪候檢查證件,但名譽領事就沒有這種特權。

(圖)雖然郭兆明已結了婚,但他自言有很多女友,此外,他在佛教亦頗有地位,他表示向華波(中)是他的佛學學生,郭說這幅相是早年前往斯里蘭卡迎接佛祖舍利時攝,相中還有前斯里蘭卡總統。

由於名譽領事是義務性質,因此沒有任何酬金,不過郭兆明仍可繼續做他的生意。郭兆明說他的領事工作包括每年返蒙古述職、提交一份報告及建議書及應一些和蒙古有邦交的國家之邀出席宴席,如新華社舉行的新年團拜酒會及港督府的舞會,他也是座上客。此外,他亦會向一些想在蒙古投資的港人提供意見及在港簽發往蒙古的旅遊證件。

「我同簽證嘅人冇乜接觸,只接見去蒙古投資或者做生意嘅人,你投資當然要知道清楚蒙古嘅民生同法律體制,否則好蝕底。啲人好有趣,佢哋以為我係蒙古人,見到我唔係同我講英文就係兩頭望望搵翻譯,到我開口講廣東話,佢哋就嚇到擘大口得個窿,知道咗我係本地人又問長問短,問我點解做到領事。」郭兆明笑着說。

不過這位蒙古名譽領事原來是不懂蒙古語的,「我番去述職係講國語,因為去到蒙古有個翻譯 24 小時跟住我呀。」

(圖)領事官服是蒙古政府給郭兆明度身訂做的,款式追溯於元朝時代的從二品官官服,是出席外交會議或晚宴時穿着,但郭兆明說此官服不便穿戴及靴子笨重,他只在蒙古穿過一次。

名譽領事好易做?

作為一個「外人」,郭兆明要得到蒙古總統的信任才可以成為這個國家的名譽領事。但原來在本港幾十個名譽領事當中,某些人成為一個國家的名譽領事卻是頗易的事,只要你是香港居民、有錢又有面,朋友多,關係好,隨時都可能成為名譽領事。

好像尼加拉瓜共和國的名譽領事林思耀,便自言從未到過尼加拉瓜,他只不過有廿五年售賣電筒、電燈及電池到尼加拉瓜的經驗,以及跟總統的一位親戚相熟。就在 91 年凌晨四時,他接到這位總統親戚的電話問他有否興趣做尼加拉瓜名譽領事,他一口答應便當上這職位。

領事特權有人亂用

郭兆明自言不會濫用領事特權,但年前卻有一些名譽領事涉嫌濫用其權利。好像港商葉椿齡及其子葉子茂早於 76 年便委任為多明尼加共和國駐港名譽領事及名譽副領事。在 82 年起葉氏父子開始以二萬五千美元出售該國護照,其後多國於 85 年取消他們名譽領事職銜,並揭發了多國自 82 年年底起已停止他們簽發護照權利,亦即表示葉氏父子在 82 年至 85 年的 3 年間涉嫌非法簽發護照。

後葉椿齡更因屬下的多明尼加財務公司涉及串謀行騙及造假帳等四十多項罪名成立而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