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聖經,聖 傳,教會的訓導當局

1. 天主把自己啟示並賞賜給人

35.人有能力去認識一個有位格的天主的存在,但為使人能與祂親密交 往,天主願意把自己啟示給他,並賜給他恩寵,好能在信仰中接受這啟示。不過,天主存在的証據能準備人接受信仰,並協助他確認信仰而不違反人的理智。(天主 教教理, 35)

50.人藉著自然的理智,能從天主的工程確實地認識天主。然而有另一種知識領 域,人只憑己力是絕不能達到的,那就是天主的啟示。天主藉著完全自由的 決定,把自己啟示並賞賜給人,透露祂的奧秘和祂自太初就在基督內預定的造福 人類的慈愛計畫。祂派遣了祂的愛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聖神,把祂的計畫完 全啟示出來。

若望福音 第六章

44.凡不是派遣我的父所吸引的人,誰也不能到我這來,而我在末日要叫他復活。

宗徒大事錄 第十六章

14.有個敬畏天主的女人,名叫里狄雅,是提雅提辣城賣紫紅布的,她一直在聽;主開明了她的心,使她接受保祿所講的話。

羅馬人書 第十章

14.但是,人若不信祂,又怎能呼號祂呢﹖從未聽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沒有宣講者, 又怎能聽到呢﹖

弟茂德後書 第四章

1.我在天主和那要審判生死者的基督耶穌前,指著衪的顯現和衪的國,懇求你:

2.務要宣講真道,不論順境逆境,總要堅持不變;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訓去反駁,去責斥,去勸勉。

3.因為時候將到,那時人不接受健全的道理,反而耳朵發癢,順從自己的情慾,為自己聚攏許多師傅;

4.且掩耳不聽真理,偏去聽那無稽的傳說。

5.至於你,在一切事上務要慬慎,忍受堅苦,作傳揚福音者的工作,完成你的職務。

希伯來書 第一章

1.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 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

2.但在這末期內,衪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天主立了衪為萬有的承繼者,並藉著衪造成了宇宙。

哥羅森書 第一章

15.祂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

16.因為在天上和在地上的一切,可見的與不可見的,或是上座者,或是宰制者,或是率領者,或是掌權者,都是在祂內受造的:一切都是藉著他,並且是為了他 而受造的。

2.聖傳

78.這種在聖神內完成的活生生的傳遞,稱為聖傳,因為它有別於聖經,縱使跟 聖經有密切的關連。透過聖傳,「教會在它的教義、生活和敬禮中,把本身所是 以及所信的一切,都傳諸萬世,永垂不朽」。「教父們的言論証明了聖傳 確實活生生地存在著,聖傳的豐富內涵滲透在教會實際生活的信仰和祈禱中」 。

教父的定義

(一)概念說明:教父(father of the church)一詞大致可以定義為:在 基督宗 教初期的教會作家,他們都以正統的教義和聖潔的生活知名於世,也 因此曾受教會嘉許為信仰的見証人。

(二)教父主要特徵:有四點,即年代古遠、正統教義、聖潔生活、和教會嘉許:

(1)教父時代(當作一個文學階段來看) 始自聖經古典文學之後的第一章。按 歷史研究現存最早的作品可能是約96年教宗克雷孟一世(Clement I,92—101 )寫給格林多的書信或是(宗徒訓誨錄)。比教父年代的開始更難決定的是它 的結束時期。一般的看法是以若望達瑪森(John Damascene,約650—750)為 東方的最後一位教父,而以依西都(Isidor of Sevilla,約560—636) 為西 方教父的最後一人。不過,有人以為這個時代早在猶斯弟尼安一世(Justinian I, 527—565)登基之時(527)已經結束了 ; 但也有人認為它應該延續至850 年為止。

這是一個沒有定論的問題,不過它並不影響時代問題的重點:教父文學 是繼聖經古典文學之後最早的作品,它見証出基督徒在最初幾個世紀內的神 學(尤其是基督論、聖三論和教會論)看法及發展。

(2)正統教義的超卓性。這個定義其實包含三個要點:1)「教義」是指神學思 想外在化於寫作之中教父們都是作家。 2)「正統」教義並不暗示沒有錯誤, 因為教父並非僅是信仰的見証人,他們大都是神學家,嘗試更深入地透悟啟 示的訊息。因此所謂正統教義意含著與正統教會保持教義上的共融。樂林人 文森(Vincent of Lerins, 約+450)便曾這樣描述教父們:那些受嘉許的教 師,在他們各自的時間與地方,與唯一的公教會保持著一樣的信仰與共融。」 其後的(集拉修法令)(Gelasian Decree:這是一部律令選集,相當忠實地反映羅馬教會六世紀的看法),也把重心放在「共融」(communion) 的基礎上。 3)最後「超卓性」可以指獨創性、 深刻、或圓滿,也可以指富有活力、清晰 、或卓越不凡。它不一定意含比較(比後世超卓),卻顯然含有一定程度的不朽(相對於作者當時當地而言)。

在這一點上,還須略加一點補充:在許多教父論或教父神學的研究中, 都會包含有一些「非正統」的基督徒作者,他們的正統性也許曾經受過質疑 (如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 , 他們甚至離開過教會(如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約160—23O);抑有甚者,教父論甚至還可能包含一些攻擊信 仰的外教作家(如采爾穌斯Celsus,二世紀,波斐留斯 Porphyrius, 約233 —305)。大概可以這樣說,他們位列教父論的研究中,卻不是正式的教父。 教父(論)的研究涉及他們的作品是可以理解旳: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顯示出 教義的發展,從而結出豐富的神學果真。

(3) 聖潔生活:無可否認的,並不是所有教父都位列聖品。有些甚至沒有受 到像早期教會崇敬聖人一般的待遇。因此,所謂「聖潔生活」僅是指最起碼 的基督徒德行,經常與主冥合,具體地表現出生活與理論上的和諧、信仰與 道德上的一致。因為必須如此才可能對天主的啟示和基督徒的傳承有更精確 、更深遽的理解。

(4) 教會嘉許:教會的嘉許可以是正式的,那就是經由大公會議或教宗宣佈 某位古代作者在教義上或倫理上的功績。但也可以是隱含的:即大公會議或 教宗甚或禮儀嘉許性地引用某位作者的說法。最後,它還可以是實質上的, 即是說他的理論為一般基督徒廣泛地採用。

(三)希臘語是教父文學最早期的語言。但在羅馬、北非和高盧(Gaul), 希臘語要遲至三世紀才通行起來。漸漸地,除了希臘本土以外,它竟 有被本 地語言所取代之勢,特別是敘利亞語、科普替語(Coptic一種埃 及土語),和 亞美尼亞語;而在西方,拉丁語更是後來居上,成為西方 教父的普遍用語。

至論教父文學的後期,差不多每一位研究教父的人都有他自己的分法。 這個現象不單指出後期的困難,還暗示著它的權宜性,事實上歷史洪流是不 容許人一刀兩斷的。而這裡所列舉的三分法,只是許多可行的方法中的一種 :

(1)早期教父(從最早的教父開始至313年(米蘭通論)或325年尼西亞第一屆 大公會議為止) : 這期間又可以細分為三組:

1)宗徒教父,由於他們可能接觸過或受教於宗徒或宗徒的門徒而得名, 如安堤約基人依納爵

(Ignatius of Antioch, 約 +117)、坡利加 (Polycarp, 約 +168/169) 、 克雷孟一世等。雖然只有寥寥數位,他們的作品都充滿牧 靈的語氣,強調末日,對基督有著鮮明的懷念,真正地反映出早期基督徒的 見証。

2)護教者,由於教會對外邦信仰和猶太主義的還擊,因而產生了第一批 與外面世界接觸的基督徒文學家,如殉道者儒斯定 (Justin the Martyr, 約 +165) 、 雅典人阿特那哥拉斯 (Athenagoras,二世紀下半)等。他們以 自已的筆對抗君王的刀劍,力圖表達新約是舊約的滿全,讓基督徒的真理與 外教神話相對立。同屬於這一組的還有教會對蒙丹派和諾斯底主義的回應, 個中翹楚應推依雷內 (Irenaeus,約 140—202)。

3)第一批真正致力神學整體研究的學者。他們的努力一方面是由於爭論 的刺激,而更重要的卻是信仰在基督徒知性上的推動。當時主要的神學活動 中心是東方的亞歷山大及西方的迦太基 (Carthage)。而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則 有亞曆山大人克雷孟CIement of Alexandria, 約140—2l7與奧方振。在西 方有戴爾都良與西彼連(Cyprian,約 200—258) 等。由於他們的努力,教父 時代已經準備好迎接它黃金時代的到來。

(2)黃金時代(上承早期教父,下迄451年加采東大公會議):

1) (米蘭通論)(313)正式承認基督宗教存在的權利,也讓基督徒可以 在完全自由的情況下參與崇拜和敬禮,更為教父文學鋪開了通往黃金時代的 大道。這是教會首四屆大公會議的時代,即第一屆尼西亞(325)、第一屆君 士坦丁堡(381) 、厄弗所 (431)和加采東(451),是一個在基督徒神學裡富於 建設性和創造性的時代,深入地尋索教會的基本信理 (在東方是聖三論和基 督論, 在西方則是救援論和教會論) 。不過,這也是一個充滿痛苦和爭執的 時代,教會不幸地一次又一次地受盡亞略主義、多那特主義、摩尼教、白拉 奇主羲、阿波林主義、奈斯多利主羲和一性論的打擊。

2)在這光采四射的文學和神學的時刻裡,充滿著第一流的作家,本文僅 列舉最著名的幾位代表 : 在埃及有反亞略主義者亞大納修 (Athanasius,295—373)和反奈斯多利主義者濟利祿(Cyril of Alexandria, +444) 。 在小亞細亞觸及神學的頂峰的是三位卡帕多細亞人 (Cappadocians):凱 撒勒雅的巴西略(Basil, 約329—379) 、納齊盎的額我略(Gregory 0f Nazianzus,約 329—390)和尼沙的額我略 (Gregory of Nyssa, 約 335— 394) 。

在安提約基學派,最著名的代表是塔爾索的狄奧多 (Diodore of Tarsus ,+394)、金口若望 (John Chrysostom,約 344-407)等。

在西方,領導的人物如下 : 依拉利(Hilary of Poitiers, 約 300— 368) 、 盎博羅修(Ambrosius, 約339—397) 、 聖經學家熱羅尼莫Jerome, 約 3401420) 及 聖 奧斯 定 (Augustine,354—430)。

(3) 衰落時期(五世紀中葉至七世紀末):加采束大公會議之後,教父們的蓍 作出現了某種程度的衰落,特別由下列二種原因造成:

1)信仰上的基本問題似乎解決了,神學已經到達了登峰造極的境地。物 極必反,不進則退,這是必然的道理。在聖經詮釋和理論思辨都轉弱的當兒 ,靈修和崇拜成了注目的焦點。在這情況之下,新穎而富創造力的思想必然 減退;傳統主義,對從前的依附成了無可避免的事。

2)政治和文化的因素亦不可忽略:外方民族在西方肆虐,君王權力侵入 了東方教會;再加上東西方的分裂,回教文化的層層進軍,在在都令教父文 學有今非昔比之嘆。但話得說回來,這段時期也並非全無可取之處。亞里斯 多德哲學的應用為中世紀士林哲學作好了準備的功夫, 就是這時期的人物也 並非全屬等閒之輩,如翻譯亞里斯多德的波哀丟斯(Boethius,480—525), 靈修學大師額我略一世(Gregory I,590—604)等等。不過,無論如何,教 父時代終於走到它的尾聲了。

[摘自: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神學辭典,1996,6.]

3. 聖經

108.可是,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是一個「書卷的宗教」。基督教會是一個天主 「聖言」的宗教,這聖言「不是一個筆錄下來沉默的文字,而是降生成人的生活 聖言」。 為使聖經上的話不要變成 死板的文字,生活的天主的永遠聖言── 基督,必須透過聖神,「開啟我們的理智,使我們理解聖經」(路24:45)。

3.1 聖神──聖經的解釋者

109.在聖經裡,天主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說話。因此為正確地解釋聖經,必須 留心探討甚麼是聖經作者真正要肯定的,以及甚麼是天主藉他們的話要表達的。

110.為明白聖經作者的用意,應留意當時的環境和文化 ,留意當時所用的「 文學類型」,留意當時所慣用的感受、表達和敘述的方式。「因為在聖經中, 真理是以各種不同形式,即以歷史、先知、詩歌或其他文學類型來陳述和表達 的」。

111.不過,由於聖經是受默感的,有另一個同樣重要的正確解釋原則,沒有 這個原則,聖經將變成死的文字:「聖經既由聖神寫成,就該藉同一聖神的助佑 去閱讀和解釋」。 為隨從默感聖經的聖神去解釋聖經,梵二大公會議給我們指出了三項標準:

112.一、小心留意「整部聖經的內容和統一性」。因為 ,儘管組成聖經的各 書互不相同,但由於天主計畫的一致,聖經是一個整體,而耶穌基督就是它的樞 紐和心臟,這心是在祂的逾越節後敞開的。

基督的心是指聖經,正因聖經顯露了基督的心。這心在受難前是關 閉著 的,因為那時聖經是隱晦的。但在受難後聖經變得明朗,為使 那些從中獲得 領悟的人,懂得詳查和辨別如何去解釋先知的話。

113.二、在「整個教會的生活聖傳」中閱讀聖經 。根據教父們的格言:「與其說聖 經寫在書卷上,毋寧說首先寫在教會的心頭上 (Sacra Scriptura principalius est in corde Ecclesiae quam in materialibus instrumentis scripta)」。因為教會在她的聖傳中,將天主的聖言 存留在她活生生的紀念中,而聖神則按照屬神的意義將 聖言的解釋賜給她。

114.三、留意「信德的相符」。所謂「信德的相符」,是指信仰中的 真 理彼此相符,以及與啟示的整體計畫相符。

3.2 聖經中不同層次的意義

115.依照古老的傳統,聖經的意義可分為兩種 :即字面的意義和屬靈的意義 , 後者又分為寓意、倫理及末世的意義。四種意義彼此深深地相協調,可確保教會 活生生的讀經,產生豐富的內涵。

116.字面的意義。就是那來自聖經言詞所表達、透過釋經學的正確解釋規則 所發掘的意義。「聖經的所有意義都以字面的意義為基礎」 。

117.屬靈的意義。基於天主計畫的一致性,不但聖經的文字,連它所敘述的 事 實和事件也可成為標記。

一、寓意。如果我們在基督身上認出事件 的意義,就能對事件有更

深入的了解;例如經過紅海是基督勝利的象徵,因此也是洗禮的寓

意 。

二、倫理。聖經所記載的事跡能引導我們 正直地行事。它們是為

「勸戒我們 而記載下來的」(格前10:11)。

三、末世。同樣,我們可看到事實和事件 的永恆意義,讓它們引領

(希臘語anagoge)我們邁向天鄉。這樣,塵世的教會是天上耶路撒冷

的標記。

4. 教會內 活生生的訓 導當局

85.「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的職務,只委託給教會內 活生生的訓 導當局,」即是與伯多祿的繼承者──羅馬教宗共融 的主教們,「他們以耶穌基 督的名義行使這權力」。

4.1「私下」的啟示

67.在過去的世代中,曾有一些所謂「私下」的啟示,其中有些曾被教會當局 所 承認。然而它們並不屬於信仰的寶庫。它們的任務並非「改善」或「補充」基督 決定性的啟示,而是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代中,協助人們更圓滿 地去履行基督的 啟示。在教會訓導當局的指引下,信友們的意識應能辨認及接納,在這些私下的啟示 中,那些是基督或聖人們向教會所作的真正呼 籲。

4.2 啟示已告完成,卻並未完全闡明

66.「基督的救贖工程,由於是新而永久的盟約,將永不會消逝;而且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光榮的顯現之前,也沒有甚麼新的公開啟 示可期待了」 。不過, 即使啟示已告完成,卻並未完全闡明;這就有待基督徒的信仰,隨著年代逐步去 吸取它整個的內涵了。

4.3 在信仰的理解中成長

94.賴聖神的助佑,對信仰遺傳下來的事跡和言語的領悟,能在教會的生活中增進:

──「藉著信徒們的反省和研究, 他們把這些事放在心中默

想」;尤其 是「神學的探討……不斷地對啟示的真理作深入的認

識」。

──「藉著信徒們對精神事物所體驗到的深切領悟」;「天主聖

言跟閱 讀它的人一起成長」。

──「藉著主教們的宣講,他們因所繼承的主教職位,接受正確

闡釋真理的 神恩」。

5. 堅定不移的信德

88.當教會訓導當局欽定信條時,亦即當它提出蘊藏在天主啟示內的真理,或其他與這些真理有必然關連的真理,而要求基督子民以堅定不移的信德同意予以接納 時,都是完全憑靠受自基督的權力。

89.在信條與我們的靈修生活之間有一種極密切的關連。信條是我們 信仰道路上 的明燈,它們照耀這道路,使之安全。反過來說,如 果我們的生活是正直的,我們的理智和心靈將會敞開去接納信條的光照 。

摘自:

http://www.cathlinks.org/

http://www.cathlinks.org/ccc-toc.htm

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