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天主的存在

1. 認識天主的途徑

1.1 憑理智的自然之光

36.「我們的慈母聖教會支持及教導:人憑理智的自然之光能透過受造物確實認識天主──萬物的起源和終結」。 若無此種認知能力,人將不能接受天主的啟示。人有此能力,因為人乃按「天主的肖象」而受造 。

1.2「一顆誠懇的心」

30.「願尋求上主的人,樂滿心中」(詠105:3)。即使人能忘記或拒絕天主,而天主卻不厭其煩地召喚每個人去尋找祂,好使人能生存及找到幸福。但此種 尋求需要人全力運用他的理智 、正直的意志,有「一顆誠懇的心」,而且也需要其他人的見証,以引導他尋求天主。

主, 您是偉大的,是堪受讚美的; 您的美善是無限的, 您的智慧是莫測的。

人要稱讚的,就是 您。可是他是 您造化中渺小的一分子,到處帶著他死亡的

命運,帶著他罪惡的痕跡,以及帶著您抗拒驕傲者的憑証。但不管怎樣渺小,

他還是要歌頌 您。是 禰激勵他在歌頌您時取得快樂,因為我們是為了您而受

造,除非安息在您內,我們的心將得不到安寧。

1.3 世界和人的証明

31.人按天主的肖象而受造,又奉召去認識和愛慕天主,故凡尋求天主的人,就可發現若干「途徑」去認識祂。人們也稱這些途徑為「天主存在的証據」,但這些 証明並非自然科學所尋求的証明,而是「會集在一起而又令人信服」的論據。這些論據能使人達致認知天主存在的確實性。

34.世界和人都証明他們並非自身的根源和終向,他們只分沾了那無始無終的「存在」。這樣,透過這些不同的「途徑」,人能認識一個事實的存在,它就 是萬有的根源和終向,即「大家所稱的天主」。

2. 世界

32.世界 :由世界的運行、演變、非必然性、秩序和美麗,可以認識天主是宇宙的起源和終向。

聖保祿在談及其他民族時,曾斷言「認識天主為他們是很明顯的事, 原來天

主已將自己顯示給他們了。 其實,自從天主創世以來,祂那看不見的美善,即

祂永遠的大能和祂為神的本性,都可憑祂所造的萬物,辨認洞察出來」

(羅 1:19-20) 。

聖奧思定也說:「請你問問大地的美麗、海洋的美麗、以及到處散佈稀薄空氣

的美麗;問問穹蒼的美麗……問問所有這些事實。它們都會回答你說:不妨仔

細看看我們,我們是多麼的美麗。它們的美麗有如一首讚美詩(confessio )。如今

,這些受造物雖然如此美麗,卻是可變的,除了那不變的至美(Pulcher )主宰外,

還有誰造了它們呢 。

3. 人對天主的渴求

3.1 真理和美善,倫理道德,自由和良心

33.人 :藉著對真理和美善的開放,藉著倫理道德的意識,藉著自由和良心的聲音以及藉著對無限和幸福的渴望,人正自問天主是否存在。在這些情況中,他覺察到自己屬 神的記號。「那存在於他內的永生的種子,是不可能貶為純物質的」,人的靈魂除唯一的天主外,沒有其他的根源。

3.2 對天主的渴求

27.對天主的渴求已銘刻在人的心中,因為人是由天主及為天主而受造;而天主也不斷地吸引人,只有在天主內,人才能找到他不斷尋找的真理和幸福。

人性尊嚴的最崇高之處,在於人被召叫與天主共融。自出世之初,人被邀與天主交談。

如果不是天主以聖愛造生並保存他,人便不存在。除非人自由地承認這聖愛,並將自己

完全委身於天主,否則不算完全地依照真理而生活 。

3.3 在歷史中

28.人類在其歷史中直到今日,曾以許多方式,透過他們的信仰和宗教行動 (祈禱、祭獻、敬禮、默想等等),表達他們對天主的尋求。雖然有些表達方式是模糊的,但它們是如此普遍,以致人可以被稱為 宗教性的存有:

天主由一個人造了全人類,使他們住在全地面上,給他們立定了年限,和他們所居處的

疆界;如他們尋求天主,或者可藉摸索而找到祂;其實,祂離我們每人並不遠,因為我

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祂內(宗17:26-28)。

4. 人的態度

4.1 可以被人遺忘、輕視、甚至明確地拒絕

29.然而這種「與天主不可或缺及密切的關係」,可以被人遺忘、輕視、甚至明確地拒絕。這些態度可能源自不同的因由:例如對世上邪惡的反抗、對宗教的無知 或漠不關心、對世俗和財富的焦慮、信徒們的壞榜樣、敵視宗教的思想潮流以及犯罪者的傾向──他們由於害怕便躲藏起來,不敢面對天主及逃避祂的召喚 。

37.但是,人在歷史的處境中,單以理智之光去認識天主,將會遇到很多困難。

簡言之,雖然人單憑自己的能力和自然之光,能確實而肯定地認識一個有位格的天主,

這天主以上智照顧和掌管宇宙,並將自然律銘刻在我們心中,然而理智本身在有效地運

用這種天賦本能時,卻遇到不少的困難。因為,凡有關天主的真理和涉及人與天主之間

的關係,都絕對超越感官的領域,當這些真理要付諸實行及塑造生命時,便要求人自我

奉獻和棄絕自己。原來,人的心靈在尋求這些真理時,會受到感官和幻想的影響及原罪

的不良傾向而遭遇困難。因此,人很容易在這些問題上,把他們不願意認為是真實的事

,便以為是假的,或至少認為是可疑的 。

4.1.1 無神主義 (Atheism)

2123.「我們這時代的許多人一點感覺不出、甚至明明否認,人同天主這種攸關生命的密切關係,故無神主義可列為現代最嚴重的事」。

4.1.2 不可知主義 (Agnosticism)

2127.不可知主義有多種形式。在某些情況中,不可知論者拒絕否認天主;他們反而肯定必須有一個超然的實體存在,然而它不可能啟示自己,因此對它沒有人 能夠知道甚麼。在其他情況下,不可知論者對天主的存在不作論斷,他們聲明天主的存在不可能加以証明,或予以肯定或否定。

2128.不可知主義有時也許對天主作若干探討,但也能代表一種冷漠,對存在最終問題的逃避,以及道德良心的怠惰。不可知主義,在不少情況下,等同 於實際的無神主義。

4.2 全力運用自己的理智和意志

30.「願尋求上主的人,樂滿心中」(詠105:3)。即使人能忘記或拒絕天主,而天主卻不厭其煩地召喚每個人去尋找祂,好使人能生存及找到幸福。但此種 尋求需要人全力運用他的理智、正直的意志,有「一顆誠懇的心」,而且也需要其他人的見証,以引導他尋求天主。

主, 您是偉大的,是堪受讚美的; 您的美善是無限的, 您的智慧是莫測的。

人要稱讚的,就是 您。可是他是 您造化中渺小的一分子,到處帶著他死亡的

命運,帶著他罪惡的痕跡,以及帶著您抗拒驕傲者的憑証。但不管怎樣渺小,

他還是要歌頌 您。是 禰激勵他在歌頌您時取得快樂,因為我們是為了您而受

造,除非安息在您內,我們的心將得不到安寧。

4.3 天主啟示的需要

38.為此,人不但在超越他理解能力的事上,而且也在「本來並非不可理解的宗教和倫理的真理上,需要天主啟示的光照,使眾人在目前的人類情況下,能毫無困 難地、以堅定的確實性並絕無錯誤地認識這些真理」。

50.人藉著自然的理智,能從天主的工程確實地認識天主。然而有另一種知識領 域,人只憑己力是絕不能達到的,那就是天主的啟示。天主藉著完全自由的 決定,把自己啟示並賞賜給人,透露祂的奧秘和祂自太初就在基督內預定的造福 人類的慈愛計畫。祂派遣了祂的愛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聖神,把祂的計畫完 全啟示出來。

4.3.1 天主從太初使人認識祂

54.「藉著聖言創造並保存萬物的天主,透過受造物,給人提供有關自己的恆久 見証。此外,為了打開一條天主的救恩之路,天主從太初就把自己顯示給原祖父 母」。祂邀請他們與祂親密交往,並給他們披上恩寵與義德的光輝。

4.3.2 與諾厄的盟約

56.當人類的一體性因罪惡而破碎後,天主首先設法逐一拯救分散的人類。洪水 後與諾厄所訂的盟約,表現出天主開始向各「民族」,即是向那些「按語言 、宗族和國籍」(創10:5) 而群居的人展開救恩計畫。

4.3.3 天主揀選亞巴郎

59.為聚集四散的人類,天主揀選了亞巴郎 (Abram),召叫他離開自己的故鄉、自己的家 族和自己的父家,為使他成為亞巴 辣罕 (Abraham),即是「萬民之父」(創17:5): 「地上萬民都要因他獲得祝福」(創12:3 LXX)。

4.3.4 天主立以色列為其子民

62.在古聖祖後,天主立以色列為自己的子民,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 。祂與他們訂立西乃山盟約,並透過梅瑟給他們頒布自己的法律,好使他們明認 及事奉祂為唯一真實及生活的天主、眷顧一切的父親和正義的判官,並叫他們期待預 許的救主。

4.3.5 天主藉祂的聖言說了一切

65.「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但在 這末期內,祂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 (希1:1-2)。降生成人的天主子基 督,是聖父的唯一、完美及決定性的聖言,天父藉祂說了一切,除祂以外將不 再有其他的話。十字聖若望,步武許多人的後塵,以卓越的方式解釋希伯來書 第一章一至二節:

天主既把自己的聖子給了我們,而這聖子又是祂唯一和決定性的聖言,

祂便藉 這聖言,只一次就給我們說了一切……因為過去曾局部地向先知

們所說的, 藉聖子已全部地說出來,並將這一切,即祂的聖子給了我們。

因此,誰還想 詢問天主,要求祂給予神視或啟示,不但做了一件糊塗事,

而且也得罪了天 主,因為他不定睛注視基督,卻去尋找其他的事物和新意。

5. 唯一的宗教

759.初期的基督徒曾說:「世界是為了教會而創造的」。天主創造世界,是為使人與祂的生命共融,這共融是透過在基督內的「召集」實現, 而這「召集」就是教會。 教會是一切事物的目標,連慘痛的事,如天使墮落和人犯罪等為天主所許,只是當作機會和媒介,展示出祂全部的力量和要賜給世人的無限慈愛:

正如天主的意願指向創造,而有世界﹔同樣天主的意願指向救人,而有教會。

816.「基督的唯一教會……就是我們的救主在復活後,委託伯多祿牧放,由他和其他宗徒負責傳揚和管理的教會……這個在此世建立及組織得有如社團的 教會,就是天主教會,由伯多祿的繼承者及與他共融的主教們管理」:

梵二大公會議的大公主義法令解釋道:「基督的公教會是救恩的總匯,唯

有藉此教會能獲得圓滿的得救方法。事實上,我們相信主把新約的一切恩

惠,都託付給以伯多祿為首的宗徒團體,為建立基督在世的唯一身體;凡

以某種形式屬於天主子民的人,都該全面地加入這身體」。

摘自:

http://www.cathlinks.org/

http://www.cathlinks.org/ccc-toc.htm

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