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人行为的道德性

1. 道德性的泉源 (Sources of Morality)

1750.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

──选择的对象 (moral object of the act);

──追求的目的或意向 (intention of the doer);

──行为的环境 (circumstances)。

对象、意向和环境构成人行为道德性的「泉源」,或组成要素。

1757.对象、意向和环境构成人行为道德性的三个「泉源」。

1.1 选择的对象 (moral object of the act)

1751.选择的对象是意志故意投向的一个善。对象构成人行为的因素。选择的对象确定一个意愿行为的道德性,是根据理智承认它和判断它是否合乎真实 的善。道德性的客观准则,经由良心指证,陈述善与恶的理性秩序。

1758.选择的对象确定一个意愿行为的道德性,根据理性认可它和判断它是好是坏。

1.2 意向 (intention of the doer)

1.2.1 意向与行为的意愿的泉源相连

1752.面对着对象,意向常站在行动主体的一边。因为意向与行为的意愿的泉源相连,并由终向决定行为,因此意向对行为的道德品质,是一个基本的因 素。目的是意向的第一个鹄的,用以指定行为中所追求的目标。意向是意志投向目的的动向;意向注视行动的鹄的。意向指向行动所期待的善。意向不只限于指点我 们的个别行为,更能调配许多不同的行为,归向同一的目标;意向能够引导人的一生走向最终的目的。例如,一次服务原以帮助近人为目标,但能同时受到天主圣爱 的启发,以爱天主作为我们所有行为的最后目的。同一个行为也能够受到多种意向的影响,譬如,服务是为了得到某种益处,或为了获得虚荣。

1.2.2 意向和对象

1753.一个良好的意向(如:帮助近人)不能使一件本身放任的行为(撒谎、诽谤)成为良好而正当的。目的并不使方法成为正当的。由此,人不能为了 拯救一个民族,而把处罚一个无辜的人视为合法的方法。反过来说,一个附加上去的不良意向(如虚假光荣)却能使一个本身可以是良好的行为(如施舍),成为不 良的。

1759.「人不能以良好的意向使不良的行为成为正当的」。目的并不使方法成为正当的。

1.2.3 直接有意的与间接愿意的行为

1736.所有直接有意的行为,都归于做此行为的人:

因此,原祖在乐园里犯罪后,上主质问亚当说:「你为甚么作了这事?」(创3:13)对加音也是一样。基于同一理由,在达味和乌黎雅的妻子通奸,又用 计杀死了乌黎雅之后,先知纳堂也同样质问了君王达味。

一个行为可能是间接愿意的,即当这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疏忽了一件当知或当做的事,例如,由于不懂交通规则而发生的意外事故。

1737.非当事人所要的后果是容许发生的,例如,一个母亲为了侍候病床上的孩子,以致弄得筋疲力尽。无意把后果作为目的或方法时,不好的后果不该 归咎于当事人,例如为了援救一个身陷危险的人,导致自己的死亡。为使不好的后果能归咎于人,该后果必须是可预见的,并且当事人有可能加以回避。例如,醉后 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便是一例。

1.3 环境

1754.环境,包括后果在内,是道德行为的次要因素。环境的影响在于加重或减轻人行为道德的善或恶(例如偷窃的数量)。环境也能够减少或增加行动 者的责任(如因怕死而做)。环境本身不能改变行为原有的道德性质;环境不能使一个内在恶的行为,成为良好或正当的。

2. 善行与恶行

2.1 同时假定有良好的对象、目的和环境

1755.道德上良好的行为,同时假定对象、目的和环境都是良好的。一个不好的目的使行为败坏,即使这行为的对象本身是好的(如祈祷和禁食「为给人 看见」)。

选择的对象只就其本身来说,便能使一个行为全面败坏。有一些具体的行为 ──如淫乱,常是错误的选择,因为选择这些行为,牵涉意愿上的错乱,亦即 是一个道德的恶。

1760.道德上良好的行为假定有良好的对象、目的和环境。

2.2 有些行为常是严重不道德的

1756.因此,断定人行为的道德性,只考虑引起行为的意向,或是作为框架的环境(氛围、社会压力、强迫或行动的需要等等),是错误的。有些行为, 因其本身,在其本身,不论处于何环境,不论有何意向,因其对象的关系,常是严重不道德的。例如,亵渎神明和宣发假誓,谋杀和通奸。人总不可为得到一个善而 作恶。

1761.有一些具体的行为,若选择了,不论怎样都是错事,因为选择这些行为牵涉意愿上的错乱,亦即是一个道德恶。人总不可为得到某一个善而行恶。

3. 自由和责任

1749.自由使人成为道德的主体。当人以自愿的方式做事,可以说人是其行为之父。人的行为,就是在良心判断之后自由选择的行为,是可依道德观来评 定行为是好或是坏的。

1734.自由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的大小则在于行为自愿的程度。德行的进步、美善的认识、修养的功夫,均增强意志主宰其行为的能力。

1735.一个行为的归咎和责任,可因无知、疏忽、暴力、恐惧、习惯、激情,和其它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或甚至免除。

4. 功绩 (Merit)

您在圣徒的聚会中享受赞颂;您表扬他们的功绩,就是表扬您恩宠的成果。

4.1 应给予的报应

2006.「功绩」一词,一般指一个团体或一个社会,对其成员的行为,应给予的报应:若行为判定为善,应得赏报;若判定为恶,应受惩罚。功绩属于义 德的范围,且与义德的平等原则相符合。

4.2 对天主来说,人没有功绩可言

2007.对天主来说,按严格的法理而论,人没有功绩可言。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不等是没有限量的,因为我们所有的,都是从天主、我们的造物主那里领受 的。

4.3 功绩首先应归属于天主的恩宠,在基督内,并由圣神启迪与帮助而进行的

2008.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人在天主那里的功绩,乃是因为天主自由地安排了人与其圣宠的工程合作。天主走第一步,以慈父般的行动推动人,接着,人 才踏出第二步,以自由的行动,与天主的推动合作。这样,善行的功绩首先应归属于天主的恩宠,之后才轮到信徒。此外,人的功绩自当回归天主,因为其善行都是 在基督内,并由圣神启迪与帮助而进行的。

2025.只有随从天主自由计划的安排,而与其恩宠的工程合作,人在天主前才有功绩可言。功绩首先是属于天主的恩宠,其次才是属于人的合作。人的功 绩也就是天主的。

4.4 基督的爱是我们在天主台前所有功绩的泉源

2011.在我们内,基督的爱是我们在天主台前所有功绩的泉源。恩宠以积极的爱,使我们与基督结合,确保我们的行为有超性的品质,因而也在天主和人 面前确定了它们的功绩。圣人们常真切地意识到,他们的功绩纯粹是天主的恩宠。

现世流亡结束之后,我固然希望到天乡享见您,但我不愿为天国在现世累积 功绩,我愿意因您唯一的爱而工作……。在我生命的末刻,我将出现在您面 前,两手空空,因为我不要求您,上主,计算我的事功。我们所有的义德, 在您的眼中,都有瑕疵。因此,我愿穿上您本身的义德,并从您的爱中,领 受您自己,永远拥有您……。

4.5 圣神的恩宠

2009.蒙召为天主的义子,使我们借着恩宠有分于天主的性体,依赖天主无条件地赏赐的义德,能够带给我们真正的功绩。这是一个因恩宠而产生的权 利,是完全的爱的权利,使我们成为基督的「同继承人」,配得「预许的永生的产业」。我们善行的功绩是天主美善的恩赐。「恩宠推动在先,而后赐其所应得 的。……功绩都是天主的恩赐」。

2026.圣神的恩宠,基于我们的义子关系,并依照天主无条件地所赏赐的义德,能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功绩。我们心内的爱德在天主前,是功绩的主要泉 源。

4.6 没有人能够在皈依的开始,获得宽赦及成义的最初的恩宠

2010.在恩宠的领域里,主动属于天主,没有人能够在皈依的开始,获得宽赦及成义的最初的恩宠。在圣神和爱德的推动之下,我们才能为我们自己并为 他人赚得为成圣、为增加恩宠和爱德,一如为得到永生有用的恩宠。至于现世的事物,如健康、友谊,也可以依照天主的智慧赚得。这些恩宠和事物是基督徒祈祷的 对象。祈祷给我们提供为有功绩的行为所需要的恩宠。

2027.没有人可赚得最初的恩宠,这恩宠是皈依的原动力。在圣神的推动下,我们能为自己和为别人赚得一切有用的恩宠,为到达永生,和得到必须的世 物。

4.7 没有人能够获得恒心到底的恩宠

2016.慈母教会的子女, 在与基督共融之下,借着天主的恩宠所完成的善工,希冀恒心到底的恩宠及天主父的赏报,是合情合理的。持守着同样的生活规范,信者们与那些因天主仁慈一同集 合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分享「有福的希望」,这新耶路撒冷正「从天上由天主那里降下,就如一位装饰好迎接自己丈夫的新娘」(默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