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教会(II),诸圣的相通, 罪过的赦免

教会 (II)

1. 基督信徒的平等和差别

1.1 基督的信徒 (Christifideles)

871.「是那些藉洗礼加入基督奥体的人,他们组成天主的子民,因此他们各按自身的方式分享基督的司祭(priestly)、先知 (prophetic)和王者(kingly)的职务,依各自身分奉召执行天主赋予教会在世界上要完成的使命」。

1.2 平等和差别

1.2.1 地位及行动的真正平等

872.「所有基督信徒,因为皆重生于基督,享有地位及行动的真正平等,基于此平等众人各按其固有的身分及职务,共同建立基督的奥体」。

1.2.2 差别

873.主在其身体的肢体间所愿意有的差别,本身是为了维持它的团结和执行它的使命。因为「教会内的职务虽有区别,使命却是一致的。基督给了宗徒们 及其继位者,以祂的名义和祂的权力,训诲、圣化和治理的职务。但是平信徒,由于分享了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职务,在全体天主子民的使命中,也对教会和 世界执行他们特有的任务」。此外,从圣职人员和平信徒中,也「有一些基督信徒,因实行福音的劝谕……献身于天主,并以他们特殊的方式从事教会救世的使 命」。

1.3 圣统制,平信徒,献身生活

934.「依天主建立的制度,基督信徒中有些人在教会尽圣职,依法典称之为圣职人员,而其它人则称为平信徒。」从这两种人当中,有些基督信徒誓守福 音的劝谕,献身予天主,以此方式实践教会的使命。

2. 教会的圣统结构 (Hierarchical Constitution of the Church)

2.1 为何有教会职务

2.1.1 基督设立了各种职务

874.基督自己就是教会内职务的根源。祂建立了教会,并赋予她权力、使命、方针和目标:

主基督为了确保天主子民的牧养和成长的方法,祂在其教会内设立了 各种职务,以谋求全体的利益。事实上,这些拥有神权的人员,是为 他们的弟兄服务,好使所有属于天主子民的人……都能获得救恩。

2.1.2 教会职务的圣事性质

875.「从未听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没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若没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讲呢?」(罗10:14-15)。无论个人或团体,没 有人能向自己宣讲福音。「信仰是出于报道」(罗10:17)。没有人能给予自己宣讲福音的谕令和使命。主的使者并不是因个人的权威、而是因基督的权威去讲 话和行动;他不是以团体成员的名义、而是因基督的名义向团体讲话。没有人能给予自己恩宠,这必须受他人赠予和赏赐。这就假定须有由基督授权和给予资格的恩 宠分施者。主教和司铎从祂那里领受以基督元首身分(in persona Christi Capitis)去行事的使命和能力(神权);执事从他那里领受服务天主子民的力量, 在与主教及其司铎的共融中, 执行为礼仪,圣言和爱德的·服务·(diaconia)工作。教会传统称这种职务为「圣事」;透过它,基督的使者们就能藉天 主的恩赐,去实行和给予那他们自己所不能实行和给予的一切。教会的职务是透过专有的圣事而赋予的。

2.2 特色

2.2.1 服务的特色

876.服务的特色与教会职务的圣事性质息息相关。圣职人员由于全面隶属那赋予使命和权力的基督,故确实是「基督的仆役」就像基督为了我们而甘愿取 了「奴仆的形体」(斐2:7)一般。因为圣职人员为之服务的圣言和恩宠,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基督的,是基督为了他人而托给他们的,他们将甘愿成为众人 的仆役。

2.2.2 集体的特色 (collegial character)

877.同样,集体的特色 (collegial character)也是教会职务的圣事性质所固有的。事实上,主耶稣一开始祂的传教生活,就选定了十二人,「他们既是新以色列的种子,也是圣统制的起 源」他们一起被选,也一起被派遣,他们兄弟般的团结,将为一切基督信徒作出兄弟般共融的服务;它有如圣三共融的一种反映和见证。为此,每个主教都在主教团 的范围内执行职务,与罗马的主教──圣伯多禄的继位者和主教团的首领共融。司铎们则在主教的领导下,在教区的司铎团内执行他们的职务。

2.2.3 个人的特色

878.最后,个人的特色也是教会职务圣事性质所固有的。基督的仆役们在共融中行动,正因为他们也常以个人的方式去行动。每人都是个别地被召唤: 「你来跟随我」(若21:22),为能在共同的使命中,成为个别的见证,向那赋予使命者负起个人的责任,「以祂的名义」、为一些人服务:「我因父……之名 给你付洗」;「我因父……之名赦免你的罪」。

2.3 结构

2.3.1 世界主教团及其元首教宗

880.基督选立了十二人,「组成了一个团体或一个固定的集团,从他们中选了伯多禄作为他们的首领」。「由于主的规定,就如圣伯多禄和其它宗徒们组 成了一个宗徒团;同样,继承伯多禄的罗马教宗和继承宗徒们的主教们,彼此间也形成一个整体」

2.3.2 教宗

(一) 主只选了西满

881.主只选了西满,赐名为伯多禄(盘石),主使伯多禄成为祂教会的盘石。祂把教会的钥匙交给了伯多禄,使他成为整个羊群的牧人。「然而,赐予伯 多禄的束缚与释放的这项职务,无疑地也赐给了那与其首领相连结的宗徒团」。伯多禄及其它宗徒的这个牧民职务,构成了教会的基础,将由主教们在教宗的首席权 下延续下去。

(二) 教宗──完全的、最高的、普遍的权力 (plena, suprema et universalis potestas; full, supreme and universal power)

882.教宗──罗马主教和圣伯多禄的继位者,「是主教们和信友群众的一个永久而可见的统一中心和基础」。「事实上,罗马教宗,以基督代表及整个教 会司牧的职务名义,对教会有完全的、最高的、普遍的权力,能时常自由地使用」。

2.3.3 世界主教团 (Collegio episcoporum, College of Bishops)

(一) 若不以罗马教宗为其首领……便毫无权力

883.「世界主教团若不以罗马教宗为其首领……便毫无权力」这样,主教团「对整个教会也拥有最高和完全的权力,但这项权力除非获得罗马教宗的同 意,便不能执行」。

(二) 世界主教团在大公会议 (Ecumenical council)

884.「世界主教团在大公会议时,以隆重的方式行使它对普世教会的权力」。「除非被伯多禄的继承者批准、或至少接纳,大公会议便不能召开」。

(三) 每位主教都是其个别教会可见的统一中心和基础

886.「主教们个别地来说……每位都是其个别教会可见的统一中心和基础」。这样,他们在司铎和执事的协助下,「只对那些托其管理的部分天主子民, 行使其司牧权」。可是,由于作为世界主教团的成员,每位主教都应对所有教会表示关怀,首先是「妥善管理他们自己的教会,如同是普世教会的一部分」,从而促 进「整个奥体、也就是各教会总体的利益」。这种关怀尤应包括穷人、因信仰而受迫害者,以及往世界各地去工作的传教士。

(四) 主教团 (Bishops' / Episcopal Conference)

887.彼此接近而又属同一文化的个别教会,可形成教省或更广大的集合体,即宗主教区或地区。这集合体的主教们,可以在主教会议或教省会议聚会。 「同样,今天各地的主教团能以许多有效的方式作出贡献,使团队的精神得以具体地实现」。

2.4 教会圣统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职务

2.4.1 司祭──圣化的职务 (Sanctifying office)

893.主教负有「最高司祭职的恩宠分施者」的责任,尤其是在他自己奉献或藉他的助手、司铎们所奉献的感恩祭中。因为感恩祭是个别教会的生活中心。 主教和司铎们以他们的祈祷和工作、以宣道和圣事的职务去圣化教会,也用他们的榜样去圣化,「不是做托你们照管者的主宰,而是做群羊的模范」 (伯前5:3) ,好能「与托给他们照顾的羊群,一起进入永生」。

2.4.2 先知──训导的职务 (Teaching office. Magisterium)

(一) 罗马教宗不能错误的神恩 (Papal infallibility)

891.「几时世界主教团的首领、罗马教宗,以全体信徒最高牧者和导师的身分,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以决定性的行动,宣布一项有关信仰或道德的教 义,便以自己职位的名义,享有这种不能错误的神恩……几时世界主教团与伯多禄的继承人共同执行这种最高的训导权」,尤其在召开大公会议时,「那许给教会的 不能错误的神恩,也留在他们中」。当教会透过她的最高训导当局,宣布一些「为天主所启示的当信之道」或基督的教训时,信徒们便该「以信德的服从去赞同这些 论断」。这种不能错误之神恩涵盖了天主启示的整个宝库。

(二) 教宗和主教的普通训导 (Ordinary magisterium)

892.教宗和主教在执行普通训导权中提出一种训导,引人在信仰及道德上对启示有更好的了解,这时即使没有作出不能错的论断,也没有以「决定性的口 气」表达意见,天主仍然扶掖与伯多禄继承人共同施教的宗徒们的继承者,更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扶掖罗马的主教、整个教会的牧者。信友们对这种普通的训导该「以 宗教敬重的心情去依从」,这一依从虽然有别于信德的服从,但确是后者的延伸。

(三) 主教们和他们的合作者司铎们

888.主教们和他们的合作者司铎们,按照主的命令,「具有首要的职责,即向万民宣讲天主的福音」。他们是「信仰的先驱,给基督带来新的门徒」,是 宗徒信仰的「真确的导师,拥有基督的权威」。

2.4.3 王者──管理的职务 (Governing office)

(一) 以善言、鼓励、榜样,而且也用权力和神权

894.「主教以善言、鼓励、榜样,而且也用权力和神权,以基督代表的资格管理托付给他们的个别教会」,可是他们行使这种权力时,应本着他们导师所 固有的服务精神,为了建树的目的去执行。

(二) 本有的、正常的及直接的权力 (propria, ordinaria et immediata potestas; proper, ordinary and immediate power)

895.「主教们以基督名义所行使的这种权力,是他们本有的、正常的及直接的权力,纵使它的执行最终是由教会的最高当局所规定」。但主教们不应被视 为教宗的代表,教宗对全教会的正常和直接权力并不取消主教们的权力,反倒予以巩固和维护。主教的权力应在教宗的领导下,与整个教会在共融中执行。

3. 平信徒 (Laici; the Lay Faithful or Laity)

897.「所谓平信徒,是指除了圣职人员及教会所认可的修会人员之外的所有基督信徒;他们藉洗礼与基督合成一体,成了天主的子民,以其自己的方式, 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职务,在他们的职分内,履行整个基督子民在教会和世界上的使命」。

3.1 平信徒的固有召叫: 在暂世性的事务上 (temporal affairs) 寻求天国

898.「平信徒的固有召叫在寻求天国,他们在暂世性的事务上,依照天主的计划加以处理……。所以,特别要靠平信徒去光照和处理那些与他们息息相关 的暂世性事务,务使这些世事都能按照基督的旨意去完成和发展,并能赞颂造物主和救世主」。

940.平信徒由于他们「生活于尘世,从事俗世的事务。天主召叫他们,是要他们充满基督的精神,以酵母的方式、在世上从事宗徒工作」。

3.2 平信徒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职务

3.2.1 平信徒参与基督的司祭职

901.「平信徒由于献身于基督及被圣神所傅油,接受奇妙的召叫配以适当方法,让圣神在他们身上产生日益丰硕的成果。因为他们的一切活动、祈祷、宗 徒事业、夫妇和家庭生活、日常操作、身心的休闲──只要在圣神内活出来,甚至生活的种种考验,若能耐心地忍受,也能变成『因耶稣基督而中悦天主的属神祭 品』(伯前2:5) ;这一切在举行感恩祭时,与主的圣体一起虔敬地献于父。这样,当平信徒到处以圣善的生活朝拜天主时,就把世界奉献给天主」。

3.2.2 平信徒参与基督的先知职

(一) 信德的意识 (Sensus fidei)

904.「基督执行祂先知的任务,不但藉圣统……而且也藉平信徒,使他们成为自己的见证,赋予他们信德的意识和宣道的恩宠」。

教导一些人接受信仰,是每个讲道者、也是每个信徒的责任。

(二) 在世俗的普通环境中,以「言语和生活的见证」

905.平信徒也透过福传工作去执行他们先知的使命,就是以「言语和生活的见证」去宣讲基督。这种藉平信徒而进行的福传工作,「具有一种特殊的风格 和非常的效力,因为它是在世俗的普通环境中完成的」。

这种宗徒工作不祇在于生活的见证;真正的宗徒必寻求机会以言语 去宣讲基督,无论是向信徒……或向不信的人。

(三) 提供他们的协助

906.在平信徒中,那些有能力和受过适当训练的,也可在教理讲授的培育、圣学的教导,和在社会传播方面,提供他们的协助。

907.「信徒根据自己的学识、能力及声望,有权利甚至有时也有义务将其有关教会利益的见解表达给教会的牧人,并告知其它信徒,但须顾全信仰和善良 风俗的完整、对牧人的尊敬、公益和个人的尊严」。

3.2.3 平信徒参与基督的君王职

(一) 以克己和圣德的生活

908.基督借着服从至死,给了门徒们王者的自由,「为使他们以克己和圣德的生活,在自己身上战胜罪恶的王国」。

凡能克制自己肉体、统驭自己灵魂,不让自己沉溺于私欲偏情的, 就是自己的主人,他可被称为王,因为他能自律。他是自由及独立 的,不让自己被有罪的奴役束缚。

(二) 挽救世界上引人犯罪的风俗和生活环境

909.「此外,平信徒也要集中他们的力量,去挽救世界上引人犯罪的风俗和生活环境,使它们都能符合正义原则,不但不妨碍、而且有助于修德行善。这 样一 来,就能把道德的价值灌注在人类的文化和活动中」。

(三) 服务教会的团体

910.「平信徒也能感到被召或真实被召去与他们的牧者合作,为服务教会的团体,促进它的成长和活力,按照上主要施予他们的恩宠和神恩,而执行各项 不同的 职务」。

4. 献身生活 (The Consecrated Life)

914.「因福音劝谕的誓愿而形成的生活地位,虽不属于教会的圣统组织,却无可置疑地是教会生活和圣德的一部分」。

944.献身事主的生活,其特征是在教会所认可的固定生活方式内,公开宣认遵守神贫、贞洁、服从的福音劝谕。

4.1 独修生活 (eremitic life)

920.独修者虽非时常公开地发愿遵守三个福音劝谕,但「严格的从世界隐退,以慎独的缄默,勤行祈祷与补赎,奉献自己的生命,以光荣天主及拯救世 界。」。

4.2 献身的贞女 (consecrated virgins)

922.从宗徒时代开始,就有基督徒的贞女和寡妇,受了主的召叫,以身心的更大自由,把自己完全奉献给祂,她们决定「为了天国」(玛19:12) ,在教会的批准下,各自以童身或终身守贞的方式来生活。

4.3 修会生活 (religious life)

925.修会生活在基督教会的最初几个世纪中发源于东方,并在教会依法成立的修会中实现出来。修会生活异于其它献身生活方式,其不同点是:敬礼的特 质、誓 守福音劝谕的公开承诺、团体的友爱生活以及为基督与教会之结合所作的见证。

4.4 在俗献身团体 (Secular institutes: consecrated life in the world)

928.「在俗献身团体是一个献身生活的团体。在此种团体内,基督徒生活在俗世中,追求完备的爱德,特别从内部努力使世界圣化」。

929.透过一种「完善和全面献身于此种圣化工作的生活」,这类团体的成员,「在俗世及从俗世中」参与教会的福传工作,在俗世中他们的临在就「像酵 母般」 发生作用。他们「基督徒生活的见证」,在于「照天主旨意去处理暂世性的事务,并以福音的力量去渗透世界。」他们以神圣的承诺接受福音劝谕,并在他们中保持 俗世生活方式本有的共融和友爱。

诸圣的相通,罪过的赦免

5. 诸圣的相通

5.1 共同的资产

947.「由于所有信友组成一个身体,他们彼此分享所有。……我们应这样相信在教会之内有各种财富的共享。然而,在肢体中,最重要的是基督,因为祂 是元 首……因此,基督的功劳通传给所有肢体,而这种传递是透过教会的圣事而进行的」。「正如这教会是由唯一而同一的圣神治理,她所领受的一切益处须成为共同的 资产」。

5.2 两种紧密相连的意义

948.因此,「诸圣的相通」一词包含两种紧密相连的意义:「神圣事物(sancta)的共享」和「圣人们 (sancti)之间的共融」。

东方礼的主祭在领圣体前举扬祭品时通常宣布:「Sancta sanctis!(看, 那神圣事物给神圣的人)」。信友(sancti)由基督的体血 (sancta) 所养育 ,为能在圣神的共融(Koinonia)内成长,并把这共融通传给世界。

5.2.1 神圣财富的相通:「神圣事物(sancta)的共享」

(一) 在信德内的共融

949.在耶路撒冷的初期教会团体里,门徒们「专心听取宗徒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宗2:42):

在信德内的共融。信友的信德是教会受自宗徒的信德,这是生命的宝藏,在彼此分享时更趋丰盛。

(二) 圣事的共融

950.圣事的共融。「所有圣事的效果属于所有的人,因为每件圣事都是神圣的连系,使所有人合而为一并与基督结合,尤其是圣洗,它好像是门,人通过 它而进 入教会。圣人的共融,也就是圣事的共融……。这『共融』的名称可应用于每件圣事上,因为每件圣事都使我们结合于天主……。但这名称较诸其它所有圣事更适用 于感恩祭,因为主要是以感恩祭,共融才达致圆满」。

(三) 神恩的共融

951.神恩的共融:在教会的共融里,圣神为了建立教会而「给各界信友分施……特别的恩宠」。不过,「圣神显示在每人身上虽不同,但全是为人的好 处」。

(四) 上主产业的共融

952.「他们把一切都归公用」(宗4:32):「真正的基督徒所拥有的一切,都应视之为与众人共享的财富。他应时时准备,热切援助周遭有急需和可 怜的 人」。基督徒是上主产业的管理人。

(五) 爱德的共融

953.爱德的共融:在诸圣的相通中,「没有一人是为自己而生的,也没有一人是为自己而死的」(罗14:7)。「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 同受 苦;若是一个肢体蒙受尊荣,所有的肢体都一同欢乐。你们便是基督的身体,各自都是肢体」(格前12:26-27)。「爱不求己益」(格前13:5)。我们 与全人类(包括生者死者) 的团结建基于诸圣的共融。在这团结中,我们以爱德所做最微小的行动,给众人带来裨益。一切罪恶都危害这共融。

5.2.2 天上教会和世上教会的共融:「圣人们 (sancti)之间的共融」

954.教会的三种状态。「基督们徒中一部分还在现世旅途中,他们期待着主在威严中与众天使降来,摧毁死亡,使一切都屈服于祂的时刻;一部分已经度 过此世 而在炼净中,最后,另一部分在光荣中,瞻仰『在圆满真光中三位一体的天主的真貌』」:

可是,我们每人以不同的程度和方式,共融于同样的爱主爱人之德中, 向我们的天主咏唱同样的光荣之歌。因为凡属于基督并充满祂圣神的人 ,形成一个教会,在基督内互相扶持,就如一个整体。

(一) 诸圣的代祷

956.诸圣的代祷。「天乡的居民因与基督之间的联系较为密切,他们有助整个教会在圣德的根基上更加巩固……。他们不断地为我们转求天父,把他们在 世上靠 着天人之间的唯一中保耶稣基督所立的功劳献给天主……。所以,他们的手足关切之情,对软弱的我们大有助益。」:

莫悲伤,莫哭泣,我死后,会对你们更有益; 念在兹,助在兹,其成效,超过我生活在世。 在今生,我无力,在天上,我会造福于大地。

(二) 与天上诸圣共融

957.与天上诸圣共融。「我们纪念天上的神圣,并不仅是为了他们的模范,而是要借着手足之爱的实行,益发加强整个教会在圣神内的团结。一如旅途中 基督徒 的共融使我们更接近基督,同样,与诸圣的相通,使我们和基督相连,从基督那里,就如从他们的首领那里,涌出一切恩宠以及天主子民本身的生命。」:

我们朝拜基督,因为祂是天主之子;但我们敬爱殉道烈士,因为他们 是主的门徒;他们曾以出类拔萃的爱,效法吾主,奉祂为君王,为师 傅。愿我们能成为他们的伴侣和他们的同道。

(三) 与亡者共融

958.与亡者共融。「旅途中的教会深深体会耶稣基督整个奥体的这种共融精神,从基督教会的初期,便以极大的热诚,孝敬追念已故的人;『为此,他为 亡者献 赎罪祭,是为叫他们获得罪赦』」(加下12:46)。我们为他们祈祷,不但帮助他们,也使他们为我们的益处所作的代祷得以奏效。

6. 罪过的赦免

6.1 基督将自己赦罪的神圣权柄授予宗徒

976.宗徒信经把赦免罪过的信理不但与圣神的信理,也与教会以及诸圣相通的信理连系起来。复活的基督给宗徒派遣圣神时,将自己赦罪的神圣权柄授予 他们: 「你们领受圣神吧!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你们存留谁的,就给谁存留」(若20:22-23)。

(教理卷二将清楚论述如何借着圣洗、忏悔圣事和其它圣事,尤其是感恩 祭,以获得罪赦。因此,这里只须提及几项基本的资料。)

6.2 洗礼

985.洗礼是获罪赦的第一件和主要的圣事:它使我们与死而复活的基督结合,并赐给我们圣神。

6.3 忏悔圣事

986.依照基督的意愿,教会拥有赦免已受洗者所犯之罪的权柄,通常由主教和司铎们在忏悔圣事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