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校教職員工生分別依據不同人員類別之請假規則給予產檢假、產假、陪產假、產前假等相關權利。
2. 本校男性員工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女性員工產假56日、產假8星期。
3. 本校員工在職滿六個月,可於子女年滿3歲前申請無薪育嬰假。育嬰假可延長至子女年滿3歲,最長期限為兩年。此政策旨在幫助員工平衡工作與育兒,並營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2024學年申請無薪育嬰假的員工人數如表二所示。
相關法規連結及佐證資料:
Ø 教師請假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30
Ø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16
Ø 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工作規則:https://personnel.nuu.edu.tw/p/405-1014-8249,c1125.php
政策制定:
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工作規則:於2008年1月22日訂定,分別於2016年4月19日、2016年9月20日、2016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6日、2021年4月13日修正、2022年11月1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