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體適能
請各校持續推動校內學生體適能發展,提升體適能檢測通過比率(四項檢測均達常模25%等級以上),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教育部為提升全國各級學校學生體適能通過比率,除將體適能檢測納入升學評分之參考外,並將全市國小4 年級至高中3 年級學生4 項檢測達常模25%通過率列為統合視導指標成績,以逐年提升各校學生體適能檢測均達常模百分等級25 以上比率,並達成60%通過率之目標。
依本局 102 學年度全市實施學生體適能檢測結果,4 項通過25%之通過率為56.22%,請各校持續協助推動,俾使本市學生體適能檢測通過比率持續提升,期能於103 學年度達成60%通過率。
另請各校務必於每年 6 月30 日前至教育部體適能網站填報學生體適能檢測成績,並注意檢測資料上傳之正確性,以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