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工作
一、學校加強午餐廚房衛生管理工作及辦理學校午餐工作應行注意事項。
自辦午餐學校於學期結束前請確實將學校廚房清洗並消毒完成。
學校廚房經寒、暑假停止供應時間,蚊蟲、蟑螂會增加,請各校務必將內外週遭環境做徹底消毒、打掃,並提前做好機具的檢測及維護,以期在開學第一天順利供餐。
注意廚房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與個人衛生。
學校平日應依據教育部頒之「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訂定處理步驟及處理流程,並定期演練之;若校園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請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變處理要點辦理。
「學校午餐食材專區」及「本府食品安全資訊專區」,已連結至本局學輔校安科網頁/專題網站,提供食材查驗相關資訊、例行抽驗結果、跨局處聯合稽查、食品安全相關新聞、國內重大食品事件專區等。
學校辦理學生午餐其供應方式如有異動時 (如:委外或改由他校廚房供應 ),請先經全校學生家長問卷調查,並將結果送交委員會決議後再函報 本局備查。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變處理要點
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5810&ctNode=411&mp=22&idPath=405_411
二、學校午餐品質相關工作,並成立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共同管控午餐品質。
學校辦理午餐應成立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或相當性質之組織,並由該委員會成員共同控管學校午餐品質及辦理學校午餐之行政事務、衛生與營養等相關工作。
學校辦理學生午餐其供應方式如有異動時(如:委外或改由他校廚房供應),請先經全校學生家長問卷調查,並將問卷結果送交學生家長委員會決議後再函報本局備查。
本局今年試辦學校午餐食材廠商基本資料聯合書面審查作業,以簡化流程,提升行政效率;惟針對未送件審查之廠商,仍可由學校自行檢視廠商相關合格資料後簽訂契約,進行招標及採購。
請學校在確保午餐品質原則下,自行考量依實際執行情形,調整或增減補相關工作。
審慎辦理午餐食材或外訂盒餐團膳驗收,留存完整驗收紀錄,並停止採購經農政、衛生或教育主管機關查驗不合格之產品。
由學校人員保留午餐樣本至少1 份,以備查驗。(午餐留樣應達200 公克)
即時查明、妥處及通報學校午餐衛生安全事件。
督導廠商確實依午餐採購契約履約,並依契約及情節進行違規記點、罰款、暫停執行或終止契約等。
至少檢查餐飲場所1 次(學校廚房及餐廳),並予記錄,且針對缺失提出改善措施。
定期了解學生攝食狀況及滿意度,了解原因及提出改善措施。
抽檢餐具之澱粉性及脂肪性殘留,並予記錄,不合格者應改善及追蹤管理。
審核及決定菜單,並定期公布菜單(除菜名外,並列出菜餚之食材內容)。
定期檢討學校午餐供應品質及經營效能。
定期辦理午餐教育(包括生活、衛生及營養)。
查訪團膳廠商或上游食材供應商,如有違約應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發現有衛生不良情形,應立即通知衛生局處理。
主動公開午餐費收支情形。
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學校午餐採購,與供應食品之廠商訂定書面契約,載明供應之食品應安全衛生及違約罰則。
落實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不良廠商之機制,並確實審查投標廠商資格。
依教育、衛生及農政主管機關之輔導訪視、稽查結果,及審計機關、政風單位與工程會稽核情形檢討改進。
.指定專人擔任餐飲衛生督導人員,如非營養師或相關科系人員,應接受32 小時講習課程,各校原則上一律參加本局每年所辦理的實體研習8小時,另外24 小時可參加健促相關課程或本局所提供的線上課程,可採逐年累計方式(需提出佐證資料)。
餐飲從業人員應於每學年開學前2 週內或新進用前接受健康檢查,每學年並應參加講習至少8 小時。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第二版)」業於104 年5 月5 日公布實施,相關資料載於本局學輔校安科/文件下載區(網址: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2)。
三、教育部推動校園食材登錄措施說明。
為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具體措施,如源頭管控、上游食材查驗、CAS、GMP標章管理,教育部結合行政院食品追溯雲,建置校園食材登錄平台,以及時正確掌握校園食品來源及流向,確保學校師生健康(行政院食品追溯雲已完成學校午餐食材登錄功能開發) 。
本市國中小學及專、附設幼兒園午餐資訊業於104 年2 月起全面上線,請各校督導相關人員確實登錄及不定期檢視資訊正確性,以提供學生、家長及主管機關透明化的午餐資訊。
推動期程:
104 年2 月:國中小學午餐全面上線(學校午餐、附設幼兒園)。
104 年6 月:員生消費合作社上線(校園食品販售)。
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系統網址與教學文件:
教學影片:網址http://175.98.115.58/。
正式機:網址 http://lunch.twfoodtrace.org.tw/。
示範平台:網址 http://175.98.115.58/cateringservice/web/main/。
使用手冊:網址http://175.98.115.58/docs/SystemUserManual.pdf。
系統客服專線與信箱:
資策會客服專線:(02)6607-2122。
客服信箱:catering@iii.org.tw。
四、推動學校午餐使用非基因改造食品。
依據本府103 年10 月29 日第182 次市政會議,市長提示事項略以:基因改造食品的健康風險疑慮已逐漸引起關注,學校午餐不應採購基改食品…,並藉此鼓勵在地非基改食材栽植。
為避免學童承受食安的風險,請學校辦理午餐食材採購時應採用非基因改造食品(黃豆及玉米),並於採購契約中規範及請廠商提出檢驗證明。
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包含CAS 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產品等,以提供學生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
五、中小學學校午餐收費上限標準調整。
本市所屬高中及國民中(小)學自設午餐廚房(公辦公營及公辦民營)學校午餐收費上限標準自本(104)年6 月1 日起調整為國小795 元、國中825 元、高中855 元;又,中央廚房供應他校不同教育階段者,得採分級收費。
各教育階段上限金額設定說明:
係以88 至103 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17.2%)為設算公式,再依階段別不同各增加30 元。
以此換算「每人每餐」餐費,約國小36.1 元、國中37.5 元、高中38.9 元,相較現階段高、國中小每餐均30.9 元,每餐最高調漲5-8 元不等。
各校午餐收費調漲機制:由校內午餐供應委員會進行成本分析(含說帖及調整意願調查表),經全校學生家長問卷調查後(最低回收七成,其中六成同意),提報學生家長委員會決議後調整之。
六 、配合本市『低碳健康飲食』暨『新農業、新農村、新農人』旗艦計畫,有關 『每週一日蔬食餐』及『學校午餐推廣在地材計畫』,敬請學校配合辦理。 (王郁雅)
依據本局 101 年 2月 15 日南市教體 (二)字第 1010122637 號函及 號函及 101 年 6月 1日南市教體 (二)字第 1010457510 號函辦理。
本局將逐月於線上填報系統調查各校每月使用在地食材的情形,請學校午餐執行秘書或業務承辦人員協助於時間內填報完成。
各校在地食材的蔬菜類及水果使用率未達百分之 10 者,應提出無法達成的原因及改善報告,並確實督促承辦人員執行。
七、學校執行秘書及午餐廚房工作人員 (廚師、廚工 )務必於每年參加知能提升研習及衛生講課程。(王郁雅)
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管理辦法』第 四條4點規定略以:學校辦理餐飲衛生業務,應指定專人擔任督導員前項具大校院畢業,曾接受主管教育、衛生行政機關或其認可構所舉辦之餐飲講習課程達 32 小時以上。
另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略以:餐飲從業人員…每學年並應參加衛生 (營養 )講習至少 8小時。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人如僅從事單純之產品販售業務,密封包裝食品,不受食衛生法之規範。為涉及調理操作如蒸包子、以電鍋煮茶葉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安全。 (102.10.30 (102.10.30 南市教體(二)字第 1020094146 號函諒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