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作業程序

一、性騷擾事件申訴書、再申訴書等相關表件

1.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網站(首頁>法規專區>相關書表>性騷擾防治)

2.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之綜合性參考資料區

3.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相關表件請至教育局網站(http://boe.tn.edu.tw/)學輔校安科/文件下載區下載

二、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相關作業程序。

(一)知悉疑似性平事件 ,應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及關懷e起來通報」,已訂有裁罰,請務必落實:

(二)請指定專責單位妥善保存性平事件相關資料,俾利日後調閱:

有關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報告之建立與保存,請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32條規定略以:「…應指定專責單位保管。依前項規定所建立之檔案資料,分為原始檔案與報告檔案。」請各校應建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及加害人之檔案資料,並應指定專責單位以密件彌封、妥為保管上鎖,以利資料保存調閱。

(三)涉性平事件之校安通報將自動進入「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覆填報系統/統計管理系統」,系統帳密請列入重要移交項目:學校至教育部校安通報系統通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後,事件即進入「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覆填報系統/統計管理系統」(網址:https://csrcsahb.moe.edu.tw/)列管;請學校將此系統帳號及密碼列入移交,並參考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參考流程圖積極辦理(如附件11)。

(四)性平事件相關處理表件(含會議記錄格式)請參照本局範例,務必包含相關重要討論事項,以符合程序:

學校於上傳性平事件相關資料時,請務必參閱「臺南市各級學校上傳性平事件處理結果上傳應注意事項與檢核表」(如附件12),如未進行檢核而發生錯誤,退件達2次以上,處理情形列入考核參據,相關性平會表件範例置於本局學輔校安科文件下載區,請多加利用。

(五)請務必於2個月內陳報至本局,如進行調查有必要延長,以2次為限,每次不得逾1個月:

(六)結案後需將當事人(含行為人及被害人)輔導紀錄暨評估報表密件函送本局:

學校結案後,最遲2個月內檢附輔導紀錄摘要暨評估報告表(如附件13),匿名上傳至該系統或密件函送至本局永華市政中心學輔科(國小部份請送何明芬教師,高國中部份請送吳岱憶科員)。

(七) 學校於處理特教生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時依據下列原則辦理:

三、參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