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
一、環境教育資源
臺南市公播影片(可向市府借用)
心靈勇氣
瓦力
KANO
我們的島:能源時代
夢想海洋
"福爾摩沙的指環:
與大自然的對話"
薩爾加多的凝視
盧貝松之搶救地球
第十一個小時
活水溯源
擁抱綠能未來
你今天減碳了嗎
看見台灣
預約未來替代能源
返家八千里:黑面琵鷺
太陽的孩子
2012
熟男減碳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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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環境教育認證:環境教育指定人員需依環境教育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即105 年6 月4 日前)取得認證。
依環境教育法第18 條規定,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動環境教育,並於5 年內(105 年6 月5 日前)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未指定人員及未取得認證者,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補助其環境教育經費。
依據教育部提供資訊顯示,截至104年6月30日止,本市通過認證校數計159校,認證率僅為58%(為全國排名第17),且學校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每年均有介聘他校、他縣市及退休等情形,要達成目標實屬困難。為確保本市所屬學校均可依限取得認證順利推動校務,爰請各校校長應於本(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或環保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爾後新任校長亦均需取得環境教育認證證書。(本局104年1月21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31244785號函諒達)
本局定於本(104)年7 月1、2、3 日辦理「104 年度環境教育認證研習(24小時)」,及同年8 月26 日及9 月30 日辦理二梯次「104 年度環境教育認證產出工作坊」(針對通過24 小時環境教育認證研習人員,輔導如何向教育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若有需求人員,屆時請務必參加。
三、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各校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 月31日以前完成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1 月31 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 月31日以前參加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1 月31 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爰請各校配合法規確實執行。
復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24 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辦理,屆期未辦理者,處新臺幣5 千元以上1 萬5 千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1 小時以上8 小時以下環境講習」。爰此,惠請各校指定人員辦理環境教育工作,俾利未來執行。
另依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 8 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廣低碳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及學生均應每年參加二小時之低碳環境教育,該時數得列入環境教育法之環境教育時數計算。
自幼教導學生環保相關知能及觀念,對於培養良好習性及公德心,極具正面效益,且由自身作起,潛移默化帶動團體、擴及社區,以落實「環保生活化、生活環保化」之優質理念。
四、建置「臺南市低碳校園網—59410 我就是要你」資源交換平台,歡迎各校踴躍使用。
旨揭資源交換平台,提供各校可用資源(包含資訊類、省電燈具、省水器材、圖書類、工具、藝文道具、電器設備、辦公設備、教育類、廚房設備及其他)可循環使用,延長資源使用之時間,以切合低碳校園之理念。本平台各校交換量統計表本科將另案公告予學校週知,請各校踴躍利用。
經查本局「臺南市低碳校園網—59410 我就是要你」資源交換平台,從103年3 月份至104 年5 月27 日截止,本市共提出341 筆交易資料,其中,本市鹽水國中提出19 筆交易,吉貝耍國小提出17 筆交易,績效較為優異;接收成功筆數共計101 筆,以東原國中接收18 筆,績效最為優異。
五、環境教育
六、生態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