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刑事訴訟司法體系是不是該改革了----------

該加入公民監督刑事訴訟司法體系這個條件了--------


牙科醫療刑事傷害案件,台中地檢署的檢查官說這個傷口是牙周病產生的,相片跟影片也不送衛生署醫審會鑑定。檢查官全案不起訴?????????


106年1月2日下午我在台中市大甲區精品牙醫看牙齒洗牙,看診醫師是洪偉哲,

看完後的結果,我發現兩顆大臼齒間的牙齦肉被挖出了一個深隧V字型的傷口,完全打穿了兩顆大臼齒間的牙齦肉,

我去台中地檢署提告,事後並且補上我用智慧手機自行拍照攝影存證的相片跟影片

106年2月15日在台中地檢署提告開偵查庭審理,檢查官是黃嘉生

書記官是武書記官(武小姐)

偵查庭審理時,都有全程攝影,錄音,武書記官有打字做記錄,開完偵查庭時有讓我跟被告都看過內容,兩人分別簽名。

當天我跟被告都有到庭,在偵查庭的時後,黃嘉生檢查官有問被告洪偉哲,這個相片的傷口是如何產生的,

被告洪偉哲說:依他的專業判斷這個傷口是牙周病產生,

黃嘉生檢查官再問被告洪偉哲,洗牙機的鑽頭能打出這個傷口嗎?

被告洪偉哲說:沒辦法。

黃嘉生檢查官告訴我,因為他們不是專業的牙醫,所以要看醫審會肯不肯受理...................................


結果過了一年後,台中地檢署寄了"不起訴處份書"---給我,

我一看到內容還真是嚇了一大跳(真是非常傻眼)??????

怎麼當天開偵查庭審理時,一堆我沒有說過的話,變成我有說過這些話?????????

一堆被告當時自已瞎扯講來脫罪的話,也變成我自已說的????

在"不起訴處份書"裡,

檢查官還說這個傷口是----"L狀凹槽"

以及被告洪偉哲自已瞎扯講:說我因自已每4個小時刷牙一次,過度清潔,會導至牙齦損壞等等......

在"不起訴處份書"裡也變成我自已講的?????

檢查官還依自已由牙周病的醫學預防治療文章來判斷,這個傷口是牙周病產生的..................?????


我當然提出再議,把"不起訴處份書"---的內容跟開偵查庭審理差距太大,以及內容有問題的地方再次補充說明,並且告訴檢查官,你們並不是專業的牙醫,牙科醫療傷害應回歸由專業衛生署醫審會的專業牙醫來鑑定,由不是檢查官依自已由牙周病的醫學預防治療文章來判斷,這個傷口是牙周病產生的..................??????????--(太扯了吧?)


再議---又照樣依原來理由給打回來了,還是一樣(烏鴉鴉的?????)

問題來了,接下來就是交付審判,但是交付審判必須花大錢請律師,但是我是一個沒錢的窮人,花不起大錢......


我想說:法律講求證據,我只要把開偵查庭時的筆錄,錄影,錄音,都拿出來,在加上我手上已拿到的"不起訴處份書"的內容,來開個記者會,昭告天下,就可以真相大白,水落石出,還原事實。

結果我打電話去台中地檢署向書記官請問這個問題,書記官回答我,檢調不公開,所以無法給我開偵查庭時的筆錄,錄影,錄音,等等證明,無論如何我也拿不到,

而且這些證據大概過了幾年就會銷毀(他也不確定到底幾年--5年--10年)


@台灣不是一個法制的國家嗎?

法律不是講求證據的嗎?

怎麼沒錢的窮人就是在法律上這麼的弱勢?



@這下我也覺得難怪?????????

為什麼很多案件都會這樣判決........................


像是----「頂新劣油案」 一審判決 6被告都無罪 聞者譁然

彰化地院審理後,全案在2015年11月27日宣判,合議庭認定檢方「沒有證明」頂新從大越南公司進口油品後精煉販售的食用油是有害人體健康之虞的油品,且涉案人曾啟明是否將過期油品重新精煉後販售,則非全案起訴範圍。 


以及下面





@難不成法律是制定給窮人來尊守的嗎?

我們這些窮人辛苦工作賺錢來繳稅供養這些????????

給果就是這樣被對待?????????

心生無奈??????????????????????


@公民監督這個條件了---------如下

一、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述

所謂「國民參與審判」,是指讓完全沒有審判專業知識、經驗的一般國民加入審判程序,參與聽訟、問案及最後判決形成的過程。依據外國實施國民參與審判經驗顯示,國民加入參與審判不僅會使司法審判更透明,且由於來自不同社會階層、出身背景,擁有不同生活經歷的國民,得以直接在法院形成判決過程中,提供他們寶貴的生活經驗、法律感情,及不同的價值觀,讓司法專業社群藉由國民的參與,獲得與外界對話與反思之機會,這樣雙方相互交流、回饋想法的結果,將可期待最終能豐富法院判斷的視角與內涵,進而提昇國民對司法的信賴。

二、世界各國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放眼世界各國,已有許多法制先進國家採行國民參與審判制度,而如依「國民與法官分工」的方式區分,由參與審判國民專責獨立進行事實認定,法官專責法律適用,彼此分工的,叫「陪審制」;法官與參與審判國民一起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的,為「參審制」。採行陪審審理方式者,通常是逐案隨機選任出參與審判的國民,於案件審理程序結束後,被選出的國民即解除審判職務;採參審制者,則通常賦予參與審判國民一定的任期,被選出的人可能在任期內參與多個案件的審理。

@法律講求證據,科學鑑定能還原證據

與其在這邊說一大堆有的沒的,不如直接做做看就知道事實的真相了嗎,

使用一個很簡單的科學驗證方法就可以知道事實的真相了,

先拿攝影機跟智慧手機來做測試前後的攝影存證,

全台灣那麼醫學院,有那麼多的大體老師,找一具要淘汰的大體老師,請一個公民法官拿一支洗牙機用力往大體老師的兩顆大臼齒間的牙齦肉打下去,看能不能把牙齦肉挖出了一個深隧V字型的傷口!不就知道真正的答案了嗎?

再順便也用洗牙機用力往牙齒打下去,看能不能把牙齒給打出缺口,

這就是科學,而不是瞎扯!答案明明就很簡單可以知道,但是絕多數的人就是不敢去做,我也沒辨法 ....................

你看全台灣有家醫學院敢做這個實驗,有哪個法官,檢察官,型事鑑識專家敢這樣做的嗎?

因為如此一來,一堆在本篇文章發言---流口水洗版文章---的XX體系的XXXX所說的洗牙機只能去除牙結石,而無法打壞牙齒跟牙齦肉的謊言就戳破了.......................

世人也就會知道事實的真相了........


@桃園市中壢區林勤人婦產科(去年10月已歇業)診所醫生林勤人(61歲),去年4月28日涉嫌利用懷孕的被害女病患到婦產科手術室進行引產手術時,多打了3CC麻藥,然後支開當護理師的女兒,性侵女病患得逞;因林妻懷疑丈夫和女病人有染,為抓小三,事先在診間架設針孔密錄器,沒想到錄到性侵整個過程,對丈夫惡行感到寒心又不恥,乃向警方舉報,林男坦承犯行,加上女兒也指證林勤人有對被害女病患加重麻藥之舉,桃園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法官性騷擾女助理改判賠2百萬不用免職 立委怒罵官官相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女助理,但上周四3月8日婦女節,司法院職務法庭卻將他由原先的免除職務判決,改為裁罰2百多萬元。立委周春米、李麗芬等人今舉行「司法#MeToo 拒絕價值退步,呼籲司法不可自損威信」記者會,批評司法院的判決忽略職場上對下、男對女的侵害,要求司法院今下午對此作出明確說明。


陳鴻斌在38婦女節獲職務法庭再審,改判罰款216萬元,逆轉了前審判他免除法官職務的重罰,陳也因此可領法官等級的退休金每月約18萬元。此案職務法庭原審認定陳鴻斌有8項不當行為,判免職,再審後改認其中「在辦公室內短暫擁抱女助理、購物時幫女助理付帳、買相機送女助理、邀請女助理上山照相被拒、在女助理續聘會議上掩飾女助理的疏失」等5項,不構成懲戒事由。


周春米說,司法院認為陳鴻斌已有悔意,但忽略性騷擾在職場上造成的惡劣困境,司法院不該這樣自損威信。立委李麗芬也說,被害人是一次又一次拒絕陳鴻斌,但陳陳鴻斌一次又一次對助理性騷擾,令人感到遺憾,這是價值退步的判決,民眾會質疑未來相關案件是否可以秉公處理。


立委劉世芳則呼籲監察院,要回應社會價值,儘速依法提起再審。立委尤美女也批評,此案凸顯法官社群內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官官相護,無法汰除不適任法官的流弊。


@

陳淳婷 1.看到這文章我也有悲慘治療牙齒事件發生,我這幾年應缺牙去診所植牙,被護理人員價格邀約及述說醫師經驗豐富,對病患現在口腔問題植牙決對沒問題,然與主治醫師面對面討論我的【植牙治療計劃】,牙醫師跟我分析,我當下相信牙醫師說法,然有天最後治療第二接段發生【嚴重過失】,我也當下被牙醫師騙取疼痛屬說這屬於正常現象,對於當時不懂的我,也傻傻回家痛超過快一個月以上,我痛苦很難受,診所牙醫師都叫我觀察,我最後疼痛難耐,私下求助多位診所醫師及醫院向他們述說我現在治療方式,最後一一得知我終就被第一間診所誤診治療,也拖延治療造成更嚴重,我問很多牙醫師說,我找這間植牙醫師做這項植牙治療,請問醫學上有成功案例麼?我最後聽到多位牙醫師解說,我的心都快死了,很多牙醫師跟我說,妳當時根本就被誇大不實診治,才會導致情況,我當下想殺死牙醫師。

●醫師有好的.為病患解決問題,也有缺德醫師騙病患自費,講話不把人命當命看……我的故事很慘,我也想報導讓大家知道我的事云。謝謝


陳淳婷 我當時痛到想打毒品,而發生這事真的很慘,總歸一句話,起因診所為了賺錢,沒善盡告知義務,太沒醫德【惡劣診所所有人員】人再做.天再看,發生傷害,診所還叫病患請勿大聲喧揚,真是吃人够够,靜待理清對錯,難道犯錯人.就不能被爆導嗎,受害者還要被加害者遷就,真是無天理 



@

@醫療體系的從業人員對外團結一至,內部卻是這樣的血腥鬥爭............................................................台南成大醫院發生全國首起闖開刀房殺醫護人員,事件在教師節當天爆發後,掀起職場霸凌、同事不睦等醫護風暴。檢方火速在案發7天內對涉嫌行兇的林姓體外循環技術師提起公訴,起訴書裡面「有職場糾紛,工作屢遭刁難、挑剔」等字,狠狠打臉成大醫一貫說詞沒職場霸凌及刁難排班,成大醫最終僅以「尊重司法」四字回應,讓白色巨塔內風暴陷謎團。


整起殺人未遂案的兇嫌林姓體外循環技術師(42歲)與被害的陳姓護理師(53歲)都是成大醫院心臟外科的體外循環技術師,陳還是林男的組長。上月28日上午8時45分,林男因請假找放射師「PENNY」蓋職代單,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認為不妥,找林告知請假規則,應該找誰來代班,接著還要求林男10月7日前更換辦公室,以免影響辦公室氣氛與士氣,並詢問林「工作找的怎樣啊?」


本該單純的一個請假,竟引爆全國首起闖開刀房殺人案,林男整個壓力瞬間爆開,遷怒平日相處不睦、負責管假的陳女,當天上午9點,林男先回辦公室拿蝴蝶刀,再闖手術室,從背後用左手環抱住陳女,右手持刀朝其腹胸背和左手連刺,其中腹部一刀深及右肺,陳女整個人痛到尖叫跌坐在地,一旁胡姓女醫師見狀,衝上去制止,並出手阻擋林男,因而左手掌側腹卻被刀劃傷,但仍忍痛拉住林男,整個人更趴在陳女身上保護她,不讓他繼續砍下去。


此時,呂姓體循師將掛架朝林男身上推去,試圖阻止林男再傷人,並趁機扶起陳女躲到其他開刀房內,林男才罷手步出開刀房,回辦公室內放下刀子並換下被扯破褲子,辦公室內醫護人員猛盯著他看,他丟了一句話「我捅了陳女」,接著在工作服上罩件T恤即步出辦公室,搭電梯下樓。


接著步出醫院大門,右轉走勝利路前往開元派出所自首,途中在臉書截圖發文「終結霸凌」,並打110報案但未接通。上午9時20分,林走到開元派出所前,先在大門旁打電話,接著才從容走進派出所。


據院方人員透露,林持刀傷人當下,第7開刀房內十分混亂,傳出陣陣尖叫呼救哭喊聲音,悽厲聲傳到外頭家屬休息區,家屬紛紛探頭查看,目擊醫護人員被這幕驚悚畫面嚇得四處逃竄,等林男離去後,才圍著陳女哭成一團。隔沒多久羅傳堯急忙從外面跑進開刀房,趕緊電請傷外科全員到開刀房內協助救人。


躺在推床上準備要做心導管手術病患,目睹整個傷人過程,早已臉色慘白,驚嚇到魂不附體,腦海裡一直縈繞剛剛發生畫面,人還沒開刀就被這追殺場景嚇個半死了,最後也因此沒有進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身中7刀的陳女,被快速抬上開刀房4房的手術台上,進行第一次的止血縫合手術,這時陳女血紅素卻持續下降,搶救小組百思不解,在找不到出血點下,決定進行斷層掃描,最後才找到右肺下氣血胸點,馬上再推回手術台縫合,才總算止住出血,開完刀後送進加護病房。


林男傷人案警方訊後,當天晚上7時40分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到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官聲押獲准。本月1日家屬與林的空手道教練、學弟妹共同籌到150萬元,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法官函文檢察官詢問意見。


本月3日晚上,林妻發出公開信,感謝各界對其丈夫支持與關心,強調目前只有靜候交保停押,未來會陪著丈夫一起面對一起度過。林妻表示,1日到台南看守所探視丈夫,看著他紅著眼眶自責鑄下大錯,十分不捨,對於造成陳姓護理師與胡姓醫師受傷,祈禱他們能盡早恢復健康。


檢察官則在7天內完成訊問被告、告訴人、證人等作業,4日依殺人未遂、醫療法等罪名將林男提起公訴,昨移審台南地院,由法官決定是否讓林男交保。


根據南檢起訴書,林男與陳姓護理師都是成大醫院心臟外科的體外循環師,他到院工作已18年,因與陳有職場糾紛,工作屢遭對方刁難、挑剔,且認為陳刻意帶領同儕排擠他、影響主管對他的評價,才心生怨恨。


林男偵訊供稱,陳女長期職場霸凌,工作上刁難他,再加上案發當天主任羅傳堯逼他離職,一時氣憤才拿蝴蝶刀到開刀房刺殺陳女,但強調沒有要殺人,是壓力太大的偶發事件。「我不會再錯下去!」他願意對陳女致歉,如果對方不願意,他也會遠離。


昨天下午台南地院法官洪榮家召開續押庭,最後裁定林男以150萬元交保,責付給林妻,並附帶條件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0時到立人派出所報到,不能踏進成大醫院,不能以任何方式跟心臟外科主任羅傳堯、陳姓女護理師、呂姓體循師等人接觸。


昨天下午4時許,林妻帶著150萬現金到法院具保處幫丈夫辦理交保手續,林男先在拘留室內換下看守所囚服,再由法警帶到法警室責付交給林妻,夫妻見面相擁而泣,久久不語。隨後步出法警室搭車離開,在媒體包圍下,林男僅表示「謝謝關心,希望傷者平安,對不起大家!」林妻則邊說邊哭說:「現在想先讓先生回家休息,讓他自己心理也平安」,「感謝大家,希望傷者平安」。


成醫則對於林男獲得交保,依舊透過對外媒體公關群組簡短回應「本院尊重司法」,不做任何評論。另針對職場霸凌疑雲,成大醫院面對林男臉書終結霸凌截圖、護師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公布林與羅主任對話錄音,以及林學弟妹、空手道教練謝國城發文相挺,除案發當天由主秘趙庭興開了2場記者會澄清沒有霸凌外,自此神隱,頂多只是跳針式在媒體群組簡短回應,最後乾脆來個已讀不回,就連記者昨到醫院找正副院長與主秘,秘書處也都說不在辦公室內,來個相應不理。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日前被質疑受理一起張姓醫師逃漏稅5億元的陳情案後,不當指示檢察官與被告認罪協商因而遭調職,幕後藏鏡人竟是前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擔任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


黃國昌今晨在斥責邱太三該案且指出, 昨晚檢察官改革團體發出聲明,要求立法院別再拖延,立即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他完全贊同,但他說帶頭拖延立法的,「正是法務部!」黃國昌還找出去年5月3日質詢邱太三的影片,「當初法務部沒有針對這種非法關說提出修法草案,是在幫自己預留後路嗎?」大罵他「對照自己所作所為,不覺得羞恥愧對國人嗎?」


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涉入關說名醫逃漏稅5億元,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舉行記者會質疑,邱太三是在總統府、國安會成立了一個「權貴喬案件中心」嗎?他也質問蔡英文,「這就是你們推動的司法改革嗎?」要求總統府立即將邱太三移送監察院調查,法務部將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停職並送監察院彈劾​,高檢署儘速公布陳情人以及當天下午茶有誰出席。


邱太三日前在日本料理店與彭坤業「陳情」名醫逃漏稅案,之後接受高檢署約談時表示,先前他與名醫張煥禎在一個下午茶場合,有他人向他詢問「認罪協商檢察官是不是可以反悔」的問題,於是基於國安會諮詢委員職責,他和彭坤業談司法改革及桃園地檢署人力問題,談到本案是基於好意「提醒」彭坤業,而且只是談話的一小部分。


黃國昌表示,許多基層檢察官每天爆肝工作實踐司法正義,沒想到最大顆的老鼠屎竟是前法務部長,一位被蔡英文稱讚對司改有功的前法務部長,竟然找2016年8月,被他提拔為桃檢的大學同學彭坤諺關說,等於是告訴全體國人,我國司法就是有權、有勢、有關係就沒關係,再開一百次全國司改都是在拜拜、作秀、演戲,尤其邱太三簡直恬不知恥,找各式各樣託詞,她問蔡英文,「這就是你們推動的司法改革嗎?」


時代力量黨主席邱顯智表示,弱勢者可能無辜而被誤判有罪,但有權有勢者卻可透過關係,在日本料理店關說來扭轉司法案件局勢,還有誰能夠相信法庭? 指示檢察官辦案的彭坤諺,執法公正性早已備受質疑,監察院應立即彈劾。此外,時力黨中央也提供電話專線給基層檢察官舉報。


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昨天是台灣司改最荒謬的一天,直批邱太三拿著司法改革大旗大肆司法關說,「總統不需震怒嗎」,黨團去年就提出攸關防止司法關說的「妨害司法公正罪」草案,近期將要求法務部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專案報告,並將邱太三送到監察院,蔡英文應出面說明並向國人道歉。 



@搓乳女檢察官

彰化地檢女檢察官莊珂惠2018年偵辦一件妨害家庭案,勘驗陸籍黃姓女被告身體時,竟要求黃女赤裸拍私處,還摸黃女乳房;對此,莊珂惠1月挨告性騷擾,不過彰化地院以全案已逾6個月告訴期駁回,黃女不滿,再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審查時認為提告時間確實已超過,因此裁定駁回,全案定讞。

莊珂惠2018年偵辦一起妨害家庭案時,將黃女帶至檢查室後,勘驗身體特珍要求黃女裸拍私處,黃女表示,莊檢要求她兩腿張開,並重複拍攝她的私處,還由腋下搓捏她乳房,至下體流出分泌物後,莊檢雖拿出衛生紙給她擦拭,仍不斷持續拍照,黃女形容整個過程宛如三級片,相當委屈。

對此,莊珂惠回應,因告訴人指證黃女身體特徵,且指出黃女胸部有硬塊,她才會拍照勘驗並揉捏黃女胸部。最後莊檢則認定黃女有通姦事實,將她起訴。

不過,黃女認為莊檢的行為讓她感到恥辱,她又怕檢察官會互相保護,因此1月向彰化法院提自訴,控莊珂惠性騷擾,不料已逾6個月告訴期,彰化地院將該案駁回;黃女再上訴台中高分院,卻依舊逾期提告,遭法官駁回上訴定讞




@「你爸早死晚死而已」火爆女檢揉乳被告性騷擾 辦案一句話又氣死家屬


不過,莊珂惠遭投訴的案件不只這一樁,因為近日又有何姓民眾投訴,指50多歲許男是他的親戚,但2017年11月遭陳男等3人持鐵椅毆打,住院近一週後身亡。由於許男本身患有肝病,加上警方到場時還有意識,所以雙方就死因部分有所爭執、各說各話。

何姓民眾指控,莊珂惠作為負責相驗的檢察官,開庭時竟跟死者兒子說,「你爸是早死晚死而已…」,還稱沒那麼多時間去調查證據,要家屬自行蒐集交給她。

家屬聽完傻眼,要求莊檢釐清死因,追究3人刑責。但莊回稱,她不是家屬請的律師,還質疑家屬是為了天價和解金才提告,讓幾人聽完極其悲憤,開完庭後就直接找政風室陳情,並要求保留庭訊光碟、更換偵辦檢察官。

彰化地檢政風室勘驗光碟後,今年1月回覆家屬,稱莊檢未能謹慎執行職務且有失當情形,後續已將她送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審議,並促請本人注意辦案態度,目前案件已移交其他檢察官偵查。



@女檢莊珂惠遭控國籍歧視 彰檢公布偵訊內容接受公評

「你以為我們臺灣啊是隨便你這樣子的喔」、「來騙人家的錢」、「臺灣是沒有法律是不是啊」、「你以為每個臺灣人都可以讓你戴綠帽子嗎」、「你以為我們臺灣是隨便你這樣玩」、「你對我們臺灣這個社會有什麼幫助啊!」…這些話構不構成國籍歧視?

彰化地檢署再度勘驗女檢察官莊珂惠開庭約30分鐘的偵訊光碟後,針對阮姓越南配偶向媒體投訴遭國籍歧視的言語,今天公布莊檢開庭時質疑阮姓越配的「正確說法」,讓社會公評。

莊珂惠最近遭3件刑案當事人連環爆料,除被黃姓陸配投訴開庭時涉嫌性騷擾,也被阮姓越配指控國籍歧視,爭議事件曝光後愈演愈烈,民間司改會要求法務部強化檢察官性平權意識,並應追究檢察長徐錫祥的行政責任。

彰檢今天以新聞稿回應此事,指出新聞媒體報導內容與事實有諸多出入,本署就性騷擾申訴案已依法處理,行政調查分現由高檢署檢察長指示臺中高分檢檢察長指派檢察官進行調查中,本署靜候調查結果。

彰檢說,阮姓越配認為遭國籍歧視的案件,發生在105年間,結婚來台的阮女與台灣籍前男友有金錢糾葛,前男友認為被玩弄感情而控告她涉嫌詐欺。同年10月27日莊珂惠開庭偵訊時,莊珂惠質疑阮女詐騙臺男金錢,阮女自認遭受國籍歧視及恐嚇問案,次月1日來信陳情。

檢署分案由1名主任檢察官調查後簽結,這名主檢檢查官認為「莊珂惠的用語雖令阮女不悅,然究其意思,係針對阮女個人之行為而質疑,並非因其屬何國籍而為上開言論,目的仍係為維護民眾財產權益,且言論不脫告訴人主張之告訴事實範圍,尚難逕認其存有國籍歧視心態。」。

阮女和丈夫認為彰休官官相護,向媒體投訴遭國籍歧視,指控莊檢對阮女說「妳們越南女人就愛騙台灣男人錢啦」,「妳們越南女人就是想賺錢」、「妳們都來台灣騙台灣男人的錢」等語。

彰檢公布莊珂惠開庭的偵訊光諜譯文:「你以為我們臺灣啊是隨便你這樣子的喔」、「來騙人家的錢」、「臺灣是沒有法律是不是啊」、「你以為每個臺灣人都可以讓你戴綠帽子嗎」、「你以為我們臺灣是隨便你這樣玩」、「你對我們臺灣這個社會有什麼幫助啊!」等。彰檢指出,「莊檢都是針對阮女個人,並無『你們越南』之用語。



@餵毒小模致死.......有錢的土豪哥從重判10年到一步步走向無罪-------------逆轉勝------------讓人嘆為觀止---十分驚奇!!!!!


「土豪哥」朱家龍前年在北市W飯店涉包房辦毒趴,導致一名郭姓小模混用多種毒品喪命,一、二審均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判朱男10年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指二審漏未調查死者的死因與其腎臟病舊疾有無關連等事項,今將朱男與同案被告蔡逸學、洪聖晏涉案部分發回更審,但駁回兩名藥頭江哲瑋、張子奕的上訴,維持二審各判刑9年與6年6月定讞。


最高院將朱男3人涉案部分發回更審的理由,包括:一、在場其他人的毛髮與尿液,都沒有死者郭女體內發現的PMA毒品成分,無法證明死者生前施用的PMA毒品來自朱男3人所提供。二、死者生前曾因腎臟病就診,朱男等人曾聲請調查死者是否因此服用禁藥偽藥後無法代謝排出,但原審漏未調查。三、二審判決引衛生福利部函示,但未於審判期日踐行調查程序,讓朱男等人對此表示意見,程序違法。


判決指出,朱家龍(29歲,在押)因家境優渥、出手闊綽,被封為「土豪哥」,前年(2016年)12月2日下午起,朱在W飯店包房辦趴多天,朱的朋友洪聖晏(在押)、蔡逸學聯繫小模、傳播妹到場助興,還找江哲瑋(在押)、張子奕(在押)等人,涉提供搖頭丸等多樣毒品,給賓客任意取用。


郭女(20多歲)在同月4日凌晨3時許加入,因混用過量毒品與偽藥,同月7日清晨4時許出現神智不清等症狀,現場賓客雖找一名吳姓密醫為郭女注射「排毒針」但無效,送醫後仍於當晚不治。


W飯店判決出現大逆轉,最高院認為小模有腎臟病的舊疾;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如果女模因為腎臟病的確會影響死因,


@但其實案件另個轉機,就是土豪哥等人請的律師團大有來頭,因為想極力讓土豪哥力拼無罪,收費恐怕要破百萬,因此案件都會調查相當仔細。


正值花樣年華的郭姓女模因為一場飯店毒趴喪命,女模的舊疾成了土豪哥逆轉關鍵。法醫檢驗小模遺體,發現特殊藥物反應,但土豪哥朱家龍等人的體內卻驗不出來,朱家龍的律師也指出,小模曾有腎病就診記錄,懷疑是小模自身疾病導致猝死。

法醫高大成:「因為她代謝不良,所以造成毒藥物的儲積,造成她極快達到致死量。」


法醫高大成指出,死者如果有腎臟疾病的確可能影響死因,但一般律師通常難以發現,連病歷記錄都能翻出尋找蛛絲馬跡,原來朱家龍的律師團大有來頭。


主辯律師張進豐曾是特偵組發言人,辦過林益世的貪汙案,方伯勳律師之前也是檢察官,曾是辜仲諒的辯護律師,而第3位美女律師葉雅婷以前曾經是法官。


土豪哥的律師都大有來頭。

律師沈惠珍:「像這種真的是比較細節的問題,律師可能要非常細心,然後要抽絲剝繭,才能把這樣的證據找出來。」在法律界一般律師與王牌律師收費天壤之別,檢察官或法官轉任的律師熟知辦案流程,收費高於一般行情約10萬,若是遇上朱家龍這種重判想力拼無罪的案子,一般至少多收20萬。

律師沈惠珍:「廢棄發回原審的一個重要徵點,所以我相信這三位大律師,應該是非常有刑事經驗的律師。」王牌律師團恐怕得加收百萬。


有爸爸的皮夾當靠山,土豪哥朱家龍從重判10年一步步走向無罪,對比郭姓小模的老爸爸只能無語問蒼天,讓網友大嘆,難道法院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



@健保驚爆最大弊端!38醫院達文西手術涉A錢3.5億  達文西手術兩頭賺? 健保爆最大A錢弊端


.....明明向病人收取廿多萬元達文西手術費用,卻又向健保申報腹腔鏡手術,衛福部健保署分析大數據發現,在卅八家申報達文西手術的醫療院所中,發現「疑似申報異常」,恐涉及虛報、浮報案件達七八一○件,金額達三點五億元,北醫附醫居首,金額達一點○二億元...... 


國內健保爆出A錢弊端!健保署調查發現,部分醫院執行達文西手術,有申報異常的現象,疑似向患者收取數10萬元的手術費,另一方面又以腹腔鏡手術名義申報健保給付,可能涉及「兩頭賺」的案件高達7810件,金額多達3.5億元。健保署106年起同意院方以達文西機械手臂,進行根除性攝護腺切除術時,可以申請腹腔鏡手術給付,減輕患者負擔,但卻有醫院進行達文西手術數量最多,申報達文西的件數卻掛零,對此健保署要求各醫院自清,4月19號前回覆,稍後10點健保署也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又傳醫院涉嫌A健保補助!一邊向病人收取20多萬元達文西手術費用,另一邊卻又向健保申報腹腔鏡手術,等於兩頭賺;據健保署分析大數據發現在38家申報達文西手術的醫療院所中,疑有申報異常達7810件,金額高達3.5億元,其中又以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居首,達1.02億元,其次依序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林口長庚醫院、雙和醫院和台大醫院等也都榜上有名。

健保署分析大數據發現在38家申報達文西手術的醫療院所中,疑有申報異常達7810件,金額高達3.5億元,其中又以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居首,達1.02億元,健保署長李伯璋(見圖)強調「絕不會輕輕放下」。(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綜合媒體報導,對於健保驚爆最大弊端,健保署已於日前行文要求38家醫院自清,健保署長李伯璋強調坦白從寬,若自首僅需追回金額,若後續被查出虛報,將罰款10倍或停止特約3個月至半年,「健保署絕不會輕輕放下」。

李伯璋特別指出北醫附醫號稱全亞洲達文西經驗最豐富、手術數量最多,但申報件數卻掛零,經深入調查發現包括北醫體系,國內確有多家醫院以達文西手術執行子宮肌瘤切除及腹腔、胸腔手術時,一邊向病人收取高額費用,另一邊又申報腹腔鏡手術給付,等於兩頭賺。

據調查顯示,104年3月至今年2月,共有7810件申報手術疑義案件,費用高達3.5億元,其中以北醫2144件最多,每4件虛報案件就有1件來自北醫,金額達1.02億元,對此,院方僅表示已回函健保署說明,將配合調查。



@法官收毒販妻10萬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前法官林德盛被控利用審理機會,以改判無罪向被告收賄,花蓮地院認定林共同收賄62萬元,依貪汙治罪條例判他12年徒刑。高院更一審認定林趁父喪收受曾姓毒販妻子10萬元奠儀,敗壞官箴,讓司法界蒙羞,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改判10年徒刑,併科罰金120萬元,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沒收。本案還衍生曾妻控牽線的警察王文俊性侵案外案,王坦承和曾妻是「男女朋友」,性侵證據不足,王無罪。

林德盛2006年擔任花高刑事庭法官時,承辦曾姓男子販毒案,吉安分局刑事組小隊長王文俊告知曾妻願送錢,希望審判時能做出對曾有利的判決。王安排曾妻與林在花蓮市一家卡拉OK店見面,同行的包括林的密友陳燕華,4人約定條件,林留下名片,陳女與曾妻互留電話。

曾妻以林父親過世名義,包了10萬元的白包給他,丈夫在2007年12月25日二審宣判時,原本販賣第一級毒品部分從10年徒刑改判無罪,但販售二級毒品部分仍維持9年徒刑。但曾無罪部分後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犯一級毒品部分改判8年徒刑,曾逃亡中國,2012年過世前都沒再踏上台灣。

曾妻不滿花了錢還「家破人亡」,2012年6月27日告發本案。曾妻另控王文俊藉詞稱宿舍內有他替曾所準備的訴狀要給她過目,並說這都是他的功勞,卻強拉她進宿舍房間性侵,威脅「妳丈夫的生死都掌握在我手中」。

王文俊坦承性交,但否認性侵,聲稱因職務關係而結識曾妻,2005年5月間交往而成了情侶,他還帶對方的小孩出遊。他說,雙方持續密切往來,如果真的有性侵,怎麼還會保持聯絡、帶小孩一塊來。

花蓮地院審理時,曾妻不反駁和王出遊,解釋「他對我有愧疚,害我丈夫去關」,而她有3個小孩又沒人照顧,是王「死不要臉要帶我跟小孩去」。曾妻指責王利用丈夫身陷囹圄,多次索討賄款,花院認為在這種背景情況下,她對於王心懷芥蒂,怎會帶小孩一起出遊,這有違常情,王的說法有可信之處。

因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王性侵,花蓮地院判王無罪。高院花蓮分院認為陳姓證人曾詢問王「你這樣執法人員跟人家騙錢,還跟人家騎(台語),你這樣對嗎?」,王回答「拍謝、拍謝啦,做就做了,看能不能用金錢來彌補(台語)」,無法從有和解之意來認定強制性交,去年駁回檢方上訴確定。


@司法官集體受賄?太離譜!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咁有影?司法破網怎麼補?!


來 賓: 

司法院廳長 林俊益

資深媒體人楊天佑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峯正

資深媒體人 劉益宏

何智輝案大逆轉爆收賄!根據檢調查出,何智輝因土地弊案在一審被判決19年之後,疑似透過女助理的朋友與幾位承審法官間的私人交情、以800萬行賄四名法官及一名檢察官,最後才能獲判無罪。涉案的五名司法官,都相當資深,也辦過不少大案,但現在卻有四名被收押,也讓人感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真的用錢就可以擊破嗎?

不只受賄,法官之間還相互聯繫,集體受賄?法官受賄,為何明目張膽?

何智輝如何突破法官防線?


@總統蔡英文總統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總統蔡英文總統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引發法官協會不滿,因為似乎沒有案例是有錢人本來該判死刑,後來逃過死刑,一名退職法官轉任律師指出,蔡總統的說法可能會讓人民誤認法官收賄,因此獲得輕判,但現在司法黃牛已經不多,總統指的應該是體制上的問題,而實際走訪街頭,很多人也都感同身受,例如遠雄集團前總裁趙藤雄涉及合宜住宅弊案,判刑2年,但捐國庫2億換取緩刑5年。


遠雄企業董事長趙藤雄涉及合宜宅弊案,明明被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二審被判有罪,最後捐了國庫2億元換得免關,導致現在民眾對於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幾乎一面倒的認同。


民眾:「真的就是這個樣子啊,有錢就是講難聽一點就可以逃罪阿,然後錢繳一繳、罰金繳一繳就不用承擔責任,當然我們對於法院的判決一定會認為覺得不好的地方,但是我還是希望我們還是用很理性的方式來面對所有法律的過程。」


司法判決和民眾觀感落差大的後果就是這樣,因為連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說過同樣的話。


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12.26):「除了嘆氣還是嘆氣嘛,有一句台灣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這樣。」


但聽在法界人士耳裡,認為這樣的批評太過武斷。


前法官謝憲杰:「這可能直指司法人員收賄的情況,但是我從事司法的過程當中我並沒有這種感覺。」


即使對於大多數的人司法判決還有嚇阻效應,但民眾普遍認為違法犯錯就應該直接入獄不能易科罰金,但小罪小錯都被關可能會造成監所超收,後續的社會問題只怕更多,目前每一個案件法官依法審判,但會考量動機及犯後態度做出適當懲處,造成明明有最重徒刑卻演變成罰錢了事,人民對司法產生不信任,判決跟民眾情感也成了法官最困難的權衡。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高院法官收賄醜聞的省思

台灣的司法界爆出高院法官涉嫌集體收賄醜聞,特偵組接獲檢舉前國民黨立委何智輝,涉嫌向審理「銅鑼科學園區」的4名高等法院法官,以及1名檢察官行賄,讓何智輝從一審19年改判無罪,讓人不經懷疑我們國家是法治國家嗎?難道「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院7月15日下午舉行法官評鑑記者會,秘書長謝文定更語出驚人的說,當初提報11位司法官行為違常,但只有1人是在這次事件(何智輝案)曝光;換言之,還有10位司法官是「未爆彈」。希望這不只是報料,而是司法改革的決心,是台灣人民的希望。

法官的社會地位是崇高的,是正義的象徵,如今爆發集體收賄,尤其是在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更是不可思議!可見司法部門的紀律鬆散及無限上岡的權力,才有如此囂張的行徑,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法官都這樣子我們還能相信誰?。號稱伸張人權維護正義司法部門,其實是對人民人權迫害最多的單位。近來最常出現的就是違犯「偵查不公開」,檢調單位與媒體的共生結構,讓人民毫無隱私,常常有是未審先判之情形。在問案的過程中宛如流氓,我曾因投資案被傳喚為證人,在被問訊中因為聽不懂書記員問話,對方就不客氣的問:「你有沒有讀過書阿!」,甚至在過程中不斷的威脅我,如果有做假,就要以偽證告我,既然找我當證人,就要相信我的話,難道您沒有判斷力知道我的言詞的真偽嗎?卻要以恐嚇來要脅我,這就是它們一貫的技倆,也是破害人民的實例。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司法部門的自律機制已經破產需靠外部監督來進行評鑑,透過法官法外部機制引進,讓全國國民共同監督我們司法,讓司法更好。』。總統馬英九也在記者聯誼會上,對連日來的法官收賄案件表示,相信特偵組會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嚴辦到底。馬英九表示,他大力支持「法官法」進行立法,因為「法官法」訂出了法官與檢察官的評鑑制度,以及退場機制,對司法改革非常重要。針對素行不良的法官,建立監督、懲戒的退場機制,不要讓這些人來破壞國家的體制,浪費社會資源及浪費納稅人的錢,這才是台灣人民之福。


@26萬元高級療程實做5萬元手術 腫瘤名醫吳思遠涉詐遭約談 


名醫遭爆詐欺病患!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放射腫瘤科主任吳思遠醫師,遭檢舉向病患推薦有「放療神射手」之稱的螺旋刀治療,但實際手術卻改採較廉價的療程,已知至少三名病患被騙。檢調懷疑吳與設備廠商「承業生醫」配合拆帳,昨搜索約談吳與業者等六人,全案朝詐欺罪方向偵辦。

疑與設備廠商配合拆帳

吳思遠除身為萬芳醫院放腫科主任,也具有健保審查委員、台北醫學大學醫學院專任助理教授等身分,在醫界頗負聲望。承業生醫是國內第一個與醫療院所合建癌症放射治療設備的公司,與十多間醫院合作腫瘤醫療中心,穩坐國內放療設備龍頭寶座。

3名患者已有2人死亡

檢調獲報,吳思遠於二○一二年間向三名腫瘤患者推薦廿六萬元的螺旋刀自費療程,實際放療時卻施作僅需自費五至六萬元的便宜療程,三名患者中目前已有兩人死亡;此外,病患自費的放療費用,「診察費」已含括其中,不得再申請補助,吳卻詐領健保費,相關行為涉嫌詐欺。

台北地檢署昨搜索吳思遠辦公室、住所及承業公司,並約談吳及業者共六人到案,由於病患都是向醫院辦理批價,醫療費用不會直接進到吳的口袋,究竟涉詐金錢流向何處,是否有其他共犯,是檢調亟欲釐清的重點。

據了解,萬芳醫院並未買斷螺旋刀設備,而是類似「租用」方式,每次使用該設備進行手術,就會將部分醫療費支付給承業,檢調不排除吳私下與承業拆帳取得詐款。昨約談的六人中,只有吳的身分為被告,業者、經辦財務的醫院人員等五人均是證人身分。



@法官收賄/判有罪理由亂寫 發回再改判無罪


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收取被告賄賂,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檢方發現他還會利用「巧門」,讓重犯「合法脫逃」!


曾姓被告原本可能要服刑20年,但因林德盛提供的巧門,讓曾某一年多就可在外面自由趴趴走,事後更以不到案被通緝,最後還遠走中國避禍。曾偵辦過職棒簽賭、貪瀆等大案的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正皓說,這種巧門連有30年資歷的法官都沒有想到,只能說是「歎為觀止」。


王正皓把原本簽結的林德盛案,透過抽絲剝繭仔細重新閱覽每一份調查紀錄,找出關鍵點順利突破,不僅死案活辦,還破解收賄手法與內幕,例如讓羈押中重刑犯先執行已定讞輕罪,出獄後逃逸出境,卻留下重罪未執行等。

也曾先定輕罪 讓犯人出獄逃了


王正皓說,花蓮高分院先前總共僅有10名法官,分到特定案件的機率相當高,若真有不肖法官想收賄,只要和當事人約定,先讓法官第一次判決有罪,但理由寫不充分,等最高院發回更審,很容易回到同一法官手上,平均每3次發回一定會遇到一次,屆時再改判無罪即可。


王正皓說,這樣不僅躲避嫌疑,因第一回合重判過被告,發回後改判無罪不會令人生疑,而被告獲得利益,也不會咬出法官收賄。不過,林德盛在曾姓被告案件中,不僅改判無罪的理由離譜,也出現異於其他正常法官的認知。


王正皓表示,一般法官手上若有輕、重罪合併審理的案子,若被告被羈押,羈押期可折抵刑期,通常法官會把案子全部結束後由檢方送被告去監獄執行。但林德盛「主動」送曾姓被告先去執行一年多刑期的輕罪,留下沒審理完的20年重罪部分慢慢審,被告短期刑服完後順勢將他釋放,被告隨即乘隙潛逃。 



@二手醫材黑幕大清查 衛福部:違法就開罰

手術器械分為可重新消毒使用與一次性使用,中國附醫新竹分院外科部一般外科主任李博彰說明兩者差別,強調一次性使用器械不宜重複消毒使用。

國內驚爆醫界不能說的秘密,部分醫院將一次性使用的手術耗材重複消毒、使用,使用次數可能多達十次。衛福部次長薛瑞元昨天表示,已委請各地衛生局調查,若仿單強調為單次使用,醫院卻重新消毒使用,除非有科學證據證實風險如同第一次使用,否則將依法開罰。

你用的醫材是幾手貨?

本報系調查發現,部分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並擬定消毒SOP。醫師、醫院均稱「為了病人著想」,但部分患者並不知情,除了承受感染風險,病人與醫師的醫病信任關係也遭重大挑戰。

以俗稱「雙極電外科器械」為例,即屬於一次性使用手術耗材,藥證寫著「單次使用器械」,但許多醫療院所卻在消毒後重複使用。一套「雙極電外科器械」自費近三萬元,但透過健保署醫材比價網發現,有卅二家醫院定價低於二點五萬元,其中八家醫院低於八千元,台大醫院僅需六八七五元。

最便宜的是委託彰化秀傳醫療體系所經營的台南市立醫院,患者僅需自費三千元,價格最高的是桃園敏盛綜合醫院,高達四點七五萬元,幾乎為台南市立醫院的十六倍。

醫院表示可為病人省錢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昨天表示,院內確有器械重複使用,出發點部分器械單價較高,有些患者在經濟上恐無法支應,所以少數醫材器械經內部委員會審查後,允許重複使用二次至五次。

秀傳醫療體系副總裁牟聯瑞也說,基於為病人省錢,部分醫材平均使用八至十次,價格才能壓低,讓每個病友都用得起。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出,一次性使用醫材只能一次性使用,如拋棄式針頭等,如果醫院或醫師明知有疑慮卻違法使用,可依醫療法跟醫師法開罰。石崇良也說,如果醫院明知使用二手醫材,卻欺騙病人,就有詐欺的問題。

近期研商訂定使用指引

但石崇良也說,部分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的醫材是高價醫材,且經消毒程序與醫院委員會管理,也有告知同意。石崇良說,過去醫療器材仿單外使用並未有相關規定,將在兩周內召集專家學者訂定出高價醫材二次使用指引,指引將有三大原則,具正當性、具科學證據、需向患者明確告知。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自費醫材收費標準由各醫院自訂並呈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非健保給付範圍,而健保自費比價網為落實資訊公開而建置的平台,相關訊息皆由各院所自行上網登載,醫材仿單上若清楚寫明「一次性使用」,各院所就應該遵循。

針對衛福部有意訂定高價醫材二次使用指引,專家指出,醫材與器械消毒後是否可以重複使用,涉及的層面很多,就算真的同意部分醫材重新消毒使用,也應由院外認證的消毒機構進行。中華民國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前理事長賴調元認為,訂定重消指引讓人不敢置信,對仿單的規定,不應有模糊空間,且各醫院制定重消程序不同,難以認定可達一定品質。


@沒拍到王傳家性器結合判無罪 檢上訴

前職棒球星王傳家的妻子前年偕同徵信社,登門杜姓女粉絲家中抓猴,錄到女性呻吟聲及丈夫王傳家性器官勃起的影片,提告妨害家庭,結果承審法官認為,勘驗影片嚴重侵害居家活動及隱私,不具證據能力,也沒拍到「性器結合」判處無罪;北檢認為,法官對證據視而不見,竟輕信兩人「蓋棉被純聊天」的辯詞,更沒考量女性重視家庭及子女的天性,遂提上訴。 


前職棒球星王傳家通姦案,一審判無罪,檢方要上訴

檢方上訴理由指出,大法官16年前已做出釋字554號解釋,認定通姦罪合憲,即便時間推移,保障婚姻維持並未有所差異,就算是同性伴侶,也會認同通姦罪可維繫婚姻;但承審法官自認通姦罪違憲,受此觀念影響而做出有偏頗的判決;另外,「證據排除原則」是為了防止偵查單位「違法蒐證」,與私人取證是完全不同的取證態樣。

檢方指出,王傳家是偶像運動明星,竟悖德違法傷風敗俗的劣行,不宜輕縱,以免對社會大眾有不良示範及影響,但法官對明顯的客觀證據視而不見,採信2人類似「蓋棉被純聊天」此種不符經驗法則的辯詞,判決有誤謬。


這不是台灣的,難不成還是大陸的嗎?


台灣現實醫療體系有多麼骯髒噁心的行徑

(真不曉得這只是台灣醫療體系有多麼骯髒噁心行徑冰山的一個小角嗎.................?)

無良婦科醫!手術台性侵墮胎女病患 妻裝針孔揭劣行


#曾被雜誌推薦為良醫的桃園婦產科醫師林勤人#


2018年替一位印尼女移工做墮胎手術,涉趁女方打完麻醉藥失去意識之際,在手術台上吮舔女方下體再性侵得逞,被林妻偷裝針孔攝影機錄下全程揭發,林男到案認罪,一審批林破壞醫病信任,雖已和解,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5年,上訴後,高院今酌減改判為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高院改判理由主要為林男已賠償被害人200萬元達成和解、又無前科,被害人也同意原諒、不再追究。林男今沒到庭聆判。


判決指出,本案受害女移工(31歲)因婦科毛病,2018年到林勤人(60歲)當時在中壢經營的「林勤人婦產科診所」檢查治療,同年4月28日上午再度就診,林男確認女方懷孕,女方顧慮自己來台工作賺錢、怕因懷孕被遣返,當場決定墮胎。


林勤人當天上午11時許為女方做引產手術,林男的女兒在旁當助手,待注射麻藥生效、女方失去意識後,林男趁女兒暫時離開手術房去上廁所的空檔,涉先吮舔女方私處試探,還用手術台上的藍布掩蓋女方頭部,接著竟脫掉自己褲子性侵女方。


期間手術室內的電話響起,林男暫停動作,講話電話回頭繼續做,還不時穿插吮舔私處的動作,並掀開被害人上衣露乳,完事後裝成什麼都沒發生,和回到手術室的女兒一起完成引產手術。


不過林妻先前懷疑林男對她不忠,私下在診間與手術室偷裝針孔攝影機蒐證,意外錄到丈夫本案變態行為,決定不姑息,通知完全不知情的受害人揭發提告,林男的診所也因醜聞而歇業。


林男到案認錯,檢方認為他對本案女移工施打麻醉藥,是用於性侵得逞的手段,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一審審理認為,林男打麻藥是為了做引產手術,也經過被害人同意,性侵後也真的做完手術,只能說林男是利用被害人陷入無意識狀態時淫辱得逞。


一審據此改依乘機性交罪論處,並指林男雖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但行醫約30年的林男,本案犯行違反醫師職業道德、利用婦女病患虛弱之際加以侵害,嚴重摧毀醫病信任關係,仍重判他5年徒刑。不過高院審酌後,今酌減改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