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論

左膠把對大陸人低文明行為的批評,一概視為種族歧視或族群歧視,甚至指是挑起族群矛盾,散播種族仇恨,是「納粹」「法西斯」。

反駁

(1) 劣質大陸人在港行為乞人憎,是鄙視,不是歧視。大陸人確實做出種種不文明行為,對其批評以至鄙視是絕對合理 。

(2) 陳雲:「歧視」是一個法律上有精確意義的詞,不容濫用,否則民眾的法理觀念就會搞亂。歧視的定義好顯淺的:本來有同等權利的人,你不給他們權利,或阻止他們實踐權利,就是歧視。香港人不容許外地人隨便移民香港,不是歧視,而是排拒,因為外地人與香港人並非享有同等權利。

(3) 別人來侵略,去抵抗,會憎恨是人之常情。我們承認人有仇恨之心,不同左翼思想,最喜壓抑人性,左膠最喜裝作「有大愛,無仇恨」的聖人。然而他們罵本土派時卻是面目猙獰,大愛不知那裡去了。

(4) 大陸以民族主義治國,灌輸人民有仇港情緒,殖民香港,他們才是法西斯,香港人只是奮起抵抗。焉有指責猶太人抵抗德國侵略是法西斯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