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的亞伯蘭(創世記13:1~11;14:13~24)

張貼日期:2013/5/15 上午 10:45:29

上午我們由猶太民族祖先亞伯蘭身上學習他美好的信仰即:「他順服神的呼召;過著帳棚生活並到處築壇敬拜神,難怪神公然宣佈必要賜福給他」。今晚我們接著由創13-14章一同學習這位信仰長輩的可敬之處。

1、他的謙讓

亞伯蘭之可愛與被尊敬乃是他的信仰與生活一致,他有美好信仰,同時也有美好行為。古時遊牧民族產業不是以擁有多少房地產或多少股票計算,而是以他擁有多少牛羊或駱駝計算他們的財產。創世記13章記載亞伯蘭與他的姪兒羅得兩人各擁有不少牛羊,又因牛羊每天所需之糧食(草源)而使兩家僕人爭鬧不休,箴言17:1說:「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因而亞伯蘭找羅得商量,為顧及親情而分手。亞伯蘭對羅得說:「…。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13:8-9),亞伯蘭是長輩,按理他可要求優先揀選,但亞伯蘭之所以可敬,乃是他不自我為大,他擁有寬大心胸,有謙讓之美德。羅得舉目見約但河平原水源多,草茂盛,乃最適宜畜牧,是多麼美好!因而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叔姪兩人就這樣分手。北部有位代表會主席被人殺害,上禮拜當警方抓到兇手及幫兇後供出一令人震驚之內幕,即幕後主謀人乃是死者的弟弟,因財產關係收買殺手殺害其哥哥。古人說:「打虎抓賊也需親兄弟」意即遇到困難,骨肉至親還是最可靠。可惜,今日這件買兇殺兄事件反映出甚麼?人心之可怕,為一己之利竟不顧手足之情是何等令人宛惜!亞伯蘭是羅得叔父,羅得自幼由亞伯蘭養大,今叔姪要分手,在情在理總該讓叔叔先選。但羅得這人,金錢第一,功利首要,事事求現實,既然叔父已親自開口,就把握此機會自己先選。

2、他的仗義

創世記14章提及五王(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瑣珥王)這五王的小城市都是位在死海的最南端。這五王過去已事奉以攔(波斯)王12年,如今他們聯合不再事奉以攔王基大老瑪,以致以攔王結合示拿(巴比倫)王,以拉撒(伯拉河東方)王及戈印王等聯合攻打五王,結果五王被打敗,因而一些人民及財物,甚至連羅得一家也被擄,當亞伯蘭聽見此消息,隨即帶領家中壯丁318人追趕並打敗他們,而且將被擄之人員與財物奪回,正當他們凱旋回程之際,遇見撒冷王麥基洗德及所多瑪王。麥基洗德是位至高神的祭司向他祝福,亞伯蘭即刻獻上1/10給他;所多瑪王向亞伯蘭說:「人口給我,財物你拿去吧!」亞伯蘭卻說:「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v23)」。由此記事中讓我們看見亞伯蘭這種仗義事蹟中的可敬之處乃

a、不記恨:上面我們提過亞伯蘭要求羅得分手以顧及親情的可貴,讓羅得先選所要分得之地,雖然羅得的無知,不懂禮讓,但亞伯蘭並不因此計較與記恨。當他得知羅得因故被四王俘擄時,他更沒幸災樂禍,反而立即帶領家中壯丁318人去將他們搶救回來,此種心胸是何等可敬!

b、獻上1/10:當他凱旋歸回時,上帝祭司麥基洗德向他祝福,他即刻獻上1/10,此乃聖經中首次出現的1/10奉獻,幾個禮拜前,成人班主日學曾討論過此問題,上帝惟獨要我們試祂的乃是瑪拉基書3:10所記: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1/10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徜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此乃神親自所說的,你我如肯實行,相信必獲賜福。

c、不貪心:亞伯蘭此舉打敗四王又搶回所被擄之人口與財物,所多瑪王願將財物送他以表感謝,但亞伯蘭卻謝絕不收。也許有人要譏笑亞伯蘭是個大傻瓜,人家搶與偷都來,今天又不是我們去向人要的,而是別人親自送上,有何不可?但此記載說明亞伯蘭之為人乃凡事以神為前提,不為一己之利而搶奪神之榮耀,更不為一己之利使神的名蒙羞(v23)。願神賜福我們由亞伯蘭身上所學習美好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