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作業流程概要
(一)委託單位(人)告知勘估標的土地地號及建物建號。
(二)確認估價目的、估價條件、價格種類。
估價目的: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用途為何?
(法院私權爭紛判決所需、市場價格或其他市場經濟目的等)。
估價條件:估價作業程序有無特定條件下形成價格
(土地使用權以為第二人占有情景,估價作業程序需否納之考量..等。)
價格種類:正常價格、限定價格、特定價格、特殊價格。
(三)與委託單位(人)協議確認估價費用。
(四)簽訂估價委託單(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5條規定)
(五)實質不動產估價前置作業進行。
1、地政相關圖資申請(謄本、地籍圖、測量成果圖)。
2、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土地使用分圖擬製。
3、地籍套繪圖、空照圖擬製。
4、勘估標的所涉規劃管制等計劃、法規之整理。
5、其它勘估標的所涉必要書面、圖表或文件等申請、整理。
(外部作業)。
1、確認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物理條件、權屬關係)及權利狀態
(占有權源、既成巷道公用關係或其他限制所有權權能因子等)。
2、調查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之使用現況
(相片及妨礙或增益不動產價格之因子確認)。
3、確認影響價格之各項資料。
(一般、區域、個別因子及行政計劃、法規面項、其他效益資本化因子等)。
4、作成紀錄及攝製必要之照片。
(現場履勘工作表及勘估標的、選取案例之照片拍攝)。
(六)實質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製作。
1、選取二種以上不動產估價技術推演勘估標的最終價格。
2、據不動產估價師法及不動產估價師全聯會公佈之第二號公報【敘述式不
動產估價報告書】製作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內容如次頁)。
(七)交付委託單位(人)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正、副本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