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境只是隨機、片段的個體經驗呈現還是內隱自我的表達?
夢與人生
從一些史料顯示,各個文化對夢都有其特別的解釋及看法。即使現代,多數人對夢的看法是:夢展現的是人生百態。夢的內容,可以告訴我們曾經歷的、現在經歷的或未來將面臨的事。雖然夢境和人生事件好像有關係,但需要進一步解釋,於是產生了解釋夢的行業,在古代就是巫師、法師,現代就是心理學家。
1900年,Freud發表了「夢的解析」,認為作夢是潛意識的表現。人的腦在處理潛意識時,就像是電檢處人員檢查電影一樣,當潛意識浮現時,似乎會檢查一番,再經過內容的修飾,才呈現在夢境。
然而為什麼要瞭解夢本身?夢難道可以告訴我們人的心智是什麼?可以讓我們瞭解意識、認知的結構?
夢的特徵
夢和聯想、夢和白日夢的差別在哪裡?回答問題前我們必須先從生理與心理各方面來界定「夢」的特徵。
生理方面
夢境中的感覺:夢境中常有影像、色彩及言語、聲音,因此,視覺和聽覺似乎是夢境的普遍經驗。夢境中出現身負重物一般的壓覺感覺的比例多。夢境中出現花香、臭味等嗅覺感受的比例不多。夢境中出現酸、甜、苦、辣等味覺感受的比例也不多。痛覺出現在夢境中的比例非常少。而幼年就失聰、失明的聾人、盲人,其夢境內容特別顯示其所倚賴的感覺。
夢境中的動作:一般人夢境中都有動作,有時會出現命令與動作不一,有時可做出現實生活不能達成的動作。
認知方面
定位:夢裡會出現一些現實生活中不在一起的地點竟湊在一起;時間上也是,即年齡似乎可時長可時幼。
邏輯判斷:作夢時的邏輯判斷,不若清醒時嚴謹。但有時夢中會發現夢境的內容不合邏輯,於是中斷停下來解釋,圓了解釋之後,再繼續作夢下去。
自我身份:夢境中身份、角色似乎可以置換,例如:夢見自己當法官,審判犯人,而犯人也是自己。
情緒方面
夢境中的人物有情緒的展現。然而夢裡的情緒,似乎和個人的性格以及最近事件的影響有關。
夢的連續性
有時前半夜的夢境內容在後半夜再度呈現,或幾週前的夢境內容再度呈現。
夢境的記憶
一個常見的經驗是做了一個夢,想和某人分享,特別記得很牢;但見到他時,卻發現想不起來那個夢。一般對夢的記憶,不如對清醒時的記憶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