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種類介紹
西方在19世紀末發展出一些安眠藥而開啟安眠藥的廣泛使用。在20世紀初,巴比妥鹽類(barbiturates)逐漸成為主要的安眠藥物。西元1960年以後至今,在安全劑量範圍、耐受性、依賴上癮性等方面皆優於巴比妥鹽類的苯環鎮靜安眠藥成為主流。然而苯環鎮靜安眠藥類如同巴比妥鹽類仍有耐受性、依賴上癮性、及多重副作用的問題。近十年的安眠藥研發除了發展短效型的苯環鎮靜安眠藥,另也針對特定的苯環接受器合成新型非傳統苯環類的安眠藥,例如在臺灣已使用的短效型苯環鎮靜安眠藥類的酣樂欣(triazolam, 商標名Halcion) 及非苯環鎮靜安眠藥類的Stilnox (zolpidem, 在美國之商標名Ambien)。
巴比妥鹽類是中樞神經抑制劑,會造成中樞神經系統的全面性抑制。其安全劑量範圍小,易過量產生昏迷。其次,巴比妥鹽類也是呼吸系統的抑制劑。巴比妥鹽類若與酒精同時服用,很容易導致昏迷甚至死亡。
苯環鎮靜安眠藥類的促睡有效性好,安全性高,雖有耐受性但較巴比妥鹽類輕微。服用苯環鎮靜安眠藥類需考量其劑量、作用時間長短、及副作用。苯環鎮靜安眠藥類的劑量增加到一定量時,其縮短睡眠潛伏期的效果即不會再隨劑量而變;此時再加高劑量,並無助於促眠效果,反而增加隨後的副作用。若要延長促眠效果,則可以選擇長效型藥品。使用苯環鎮靜安眠藥時需注意其副作用、藥效時間、及停藥問題。副作用是可能引起服藥後幾小時內記憶變差的前行性失憶(anterograde amnesia)情況,及使得清醒相關的行為表現變差;藥效時間方面如是否過長而有殘留效果,以致於影響白天覺醒度;停藥問題方面如停藥後的失眠回彈。短效的安眠藥較長效型易有停藥後失眠回彈現象,因此長期服用短效安眠藥後應以劑量漸減方式停藥。此外,許多苯環鎮靜安眠藥會改變睡眠的結構,常見的改變是減少階段一睡眠、促進階段二睡眠、抑制慢波睡眠、抑制速眼動睡眠。順便一提,酒精的作用也是促進淺睡,抑制速眼動睡眠。
西元1980年代末發展出主要作用於苯環接受器第一型的非苯環類安眠藥,如zolpidem及zolpiclone (商標名Imovane)。這兩種藥品結構分屬兩類,但都具藥效快促睡效果佳、藥效短無白天殘留效果、無失憶副作用、無停藥後失眠回彈現象、無耐受性且依賴性較苯環鎮靜安眠藥弱、較不影響睡眠結構。近期發展的另一類非苯環安眠藥zaleplon (商標名Sonata)更強調其促睡作用快速且短暫而不易有白天殘留效果。由此這些新型的安眠藥是否適合長期服用還未有定論,因此目前它們也如同傳統苯環類安眠藥只適合遵醫囑短期服用。
除了上述皆作用於抑制性神經傳導素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接受器的巴比妥鹽及苯環或非苯環安眠藥外,其他藥物也直接或間接作用於控制睡眠機轉的其他神經傳導素接受器而有促眠效果,如三環抗憂鬱劑、抗組織胺藥物等。憂鬱症常有失眠現象,而抗憂鬱劑也常有促睡效果;不過一些新型的抗憂鬱劑反而會引起失眠。抗組織胺藥物可因抑制過敏、鼻塞等干擾睡眠的刺激因素而助眠,但其本身若可進入腦內而抑制組織胺接受器,也可直接促進睡眠。此外,常用之抗組織胺藥也具有抗乙醯膽鹼的作用,這也是另一抑制清醒的可能作用機轉。由於這些藥物的主要作用並非在睡眠方面,因此使用於睡眠治療前需做審慎的評估。
褪黑激素是由大腦內松果腺所製造的內分泌激素。褪黑激素對於長期失眠患者似乎具有改善其睡眠的效果;然而因其具有調節日夜節奏的作用,並不清楚其改善失眠的真正機轉。褪黑激素對於因日夜週期相位改變導致的失眠問題解決也有幫助,然而服用的時間是是否有療效的關鍵之一;因此在服用前應先評估目前的日夜週期相位,再依此決定服用褪黑激素時間。
酒精雖如同GABA接受器作用劑具有幫助入睡效果,但其代謝物乙醛卻會促使後半夜易醒而失眠。服用酒精容易上癮且突然停用的戒斷症狀很嚴重,因此,切不可以服用酒精來解決長期失眠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