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望好酒助眠;快速入眠卻付出早醒又倦怠的代價
從藥物影響睡眠的觀點,則需評估用藥及飲食中含刺激性物質或酒精的情況。最後是整體評估夜晚的睡眠品質與白天運作的情形。現代人處理無法安眠的方法大是服用藥物,而服用的種類包括處方與非處方的鎮靜安眠藥、中藥、不知名藥物及酒精。台北市立療養院發現,在近五百名受訪者中1.8%表示服用鎮靜安眠藥,而在檢測的尿液中呈現苯環鎮靜安眠藥(benzodiazepines)陽性率的卻高達7.8%;顯示不少人並不知自己正在服用此類的藥。除了苯環鎮靜安眠藥外,一些心臟血管、過敏、疼痛等相關疾病症狀的治療藥物也具有促睡、降低警覺性的副作用效果。服用這些藥物後,如果不覺而進行需保持警覺性的高危險性工作,等同於置放不定時炸彈於自身及他人。醫藥人員的職責是必須告知病患所服用藥物的作用及服用的禁忌、注意事項,而服藥者則必須確實遵守。
理想的安眠藥應是能有效降低難入睡者的睡眠潛伏期,而入睡後不改變正常的睡眠週期型態,且醒來後能迅速恢復警覺性。此外,理想的安眠藥應是不會因多次服用而藥效降低且不會在停止使用後更難入睡。以下針對現今使用的安眠藥其可能的問題分別討論。
現今使用的安眠藥除了縮短睡眠潛伏期外,也大都會改變整晚的睡眠週期結構,意即該藥物作用是改變睡眠而不是恢復正常睡眠。
目前常用的安眠鎮靜劑,其藥物作用並不具專一性,而有其他的副作用,如記憶力變差。藥物進入體內大是透過特定的接受器作用而影響身體運作。藥物與其特定接受器的關係可以比擬成鑰匙與鎖頭,但是許多的藥物如同萬能鑰匙般能開啟多個不同但近似的接受器,而有多種作用結果。此外,有些藥物進入體內後經由體內酵素作用後形成多種的代謝物,而這些代謝物可能具有與原藥物相同或不同的作用,這也是藥物有多重作用的原因之一。
安眠藥的殘留效果是從事高危險性工作而需保持警覺性的服用者應特別注意的問題。現今的安眠藥依作用時間長短有長效及短效分別,以應付不同的失眠情況。
使用的安眠藥如果改變睡眠的結構,反而會因抑制某睡眠狀態而造成選擇性睡眠剝奪,或促進某睡眠狀態而造成隨後失眠回彈(rebound insomnia)現象。
許多安眠藥在連續服用後,必須增加劑量才能維持原來的藥效,稱為耐受性(tolerance);而停藥後可能因失眠更嚴重而不得不持續服用,則是產生了依賴性(dependency)。依賴性包括生理上的依賴,如失眠;及心理上的依賴,如服用才覺得能安眠。
因為耐受性及依賴性的產生,使得用藥量不斷提高,而高到某一定程度就可能過量發生昏迷甚至死亡的危險。因此,安眠藥的安全劑量範圍是是否使用的另一考量。此外,除了安眠藥本身的安全劑量範圍,還必須考慮到其與其他物質交互作用下安全劑量範圍的改變,如酒精和安眠藥的作用通常是具加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