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科
音樂科
學習目標:
發展音樂意念和掌握創作技巧,配合演奏和聆聽,以培養創意和想像力。
發展演奏的技巧以體驗和表現音樂,在實踐過程中,重視培養音樂想像力和音樂感。
讓學生理解音樂並作出回應和評賞,以培養審美能力。
讓學生認識音樂的功能,並瞭解音樂與文化的關係。
透過參與多樣化的音樂活動,如:參加音樂會、學習樂器、合唱訓練等,培養學生喜愛音樂及學習音樂的興趣。
課程大綱:
聆聽範疇:
基本辨聲能力、分辨樂器聲音、分辨節奏、分辨音色、樂曲欣賞
演奏範疇:
基本發聲能力、歌唱技巧、歌唱評價、樂器演奏
創作範疇:
律動創作、聲響創作、節奏創作、旋律創作、歌詞創作
評估方法:
透過多元化評估活動,評核學生在聆聽、演奏及創作方面的表現,教師依據在課堂上對學生的觀察、學生自我評估及同儕互評,來提出他們的優點及需改善之處,並加以指導。
在教學過程中進行進展性評估,並記錄在單元報告內,以檢討學生的學習進度,如有需要,老師會因應學生的學習進度來修訂教學內容。
在每學年完結時進行總結性評估,並記錄在學業報告表內,以全面檢討學生的表現和進度。
課程特色:
課程的設計主要是配合單元主題的學習內容、活動及時節來擬訂,並把相同的目標透過不同的活動來學習,以提高學生的趣味性及成功感。
教師運用不同的學習策略來教授本科知識,如:運用視覺策略來教授學生認識音符時值;透過圖像組織介紹中西樂器的種類;透過資訊科技記譜工具學習樂句的組織等。
教師會按學生的能力進行不同類型的音樂創作活動,如:自製樂器、利用樂器即興創作、利用平板電腦程式創作旋律句、歌詞改編等。
老師會配合有學習困難學生的需要,擬定合適的學習重點和學習活動,如:對於在唱歌和讀譜方面較弱的學生,教師會引導學生利用動作/舞蹈來表達歌曲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