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2/9/21 上午 03:06:04
瑞穗國小101學年度第1學期游泳教學招生簡章
一、主旨:依據臺中市提升學生游泳能力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標:游泳教學後實施游泳能力認證,其鑑定標準為學生於畢業前達到游
泳前進15公尺,換氣3次以上。
三、主辦單位:瑞穗國小訓導處。
四、實施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120名為限,以報名順序錄取)。
五、辦理方式:由學校安排如下所示:
(一)上課日期:101年9月26日、10月3日、10月17日、10月24日、10月
31日,共計5次之週三下午實施游泳教學。
(二)每次上課時程如下:13:00於大校門口集合。13:30上課。15:00下課。
15:50回到學校(學生從學校到家裡之間,請家長親自接送,以維安全)。
(三)費用:免費,由教育局全額補助。補助費用如下:每次游泳課程90分鐘,
費用110元;5次共計550元(以上費用含遊覽車到學校來回接送車資、
門票、教練費、保險等)。
(四)上課地點:沈字游泳池(位於潭子區,電話:25312379、25312380)。
(五)報名方式:請家長填妥報名表後,由學生於即日起至9月20日(四)截
止,交至訓導處體育組處,以完成報名手續。學生患有皮膚病、過敏、
氣喘、心臟病等不適合參加游泳活動者,請勿報名。
(六)採能力分組教學,適應個別差異,並配合樂趣化及漸進式教學方式進行。
(七)師資:由游泳池具有游泳教練證之教練擔任之;學校行政人員帶隊前往。
(八)交通方式:由游泳池經營廠家負責派車輛接送。
(九)攜帶物品:個人背包、蛙鏡、泳帽、耳塞、泳衣(請先內穿)、毛巾、短上衣及外套,另請穿涼鞋或脫鞋。
六、檢測:於游泳教學後實施游泳能力認證,合格者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七、本簡章奉 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體育組長: 訓導主任: 校長:
-----------------------------------請沿線剪下-----------------------------------
瑞穗國小101學年度第1學期游泳教學報名表 編號:
年 班級任導師請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