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1/8/31 上午 08:05:39
陶藝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一、陶藝教室使用規則如下:
1. 請任課老師務必事先熟悉本教室內所有設備之操作方法。若有設備操作上之疑問,可至辦公室向保管人或設備組詢問。
2. 禁止攜帶飲料食物並穿著圍裙後始得進入。
3. 須按照任課教師排定的座位入座,保持安靜,不任意離開座位。
4. 進入教室使用設備前應先檢查各項配備是否齊全,若有不全應立即向任課教師反應,否則應負賠償之責。
5. 請教師先依教學內容進行示範,再讓學生操作使用設備,並未經老師許可嚴禁擅自使用或搬動設備。
6. 須隨時維持教室整潔,使用完畢後將清潔使用之工具、機器、座椅等,並歸回原位。
7. 下課離開教室前,須負責將電燈、電扇等電源及總開關關閉,應確實打掃乾淨,恢復教室整潔,並將垃圾帶離。
8. 嚴禁留下不屬於該教室之任何物品,督導學生將垃圾帶走,並記錄整潔狀況。
9. 惟有任課老師及負責打掃班級之衛生股長可以向保管人領取鑰匙,並於開門後立即歸還,以免發生鑰匙遺失之狀況。
10.授課教師於授課時段必須填寫教室管理記錄表,記錄該時段使用狀況,若有設備故障,應確實登錄損壞情形,以便本教室管理人落實維護工作。
11.若未能遵守上則各項使用辦法,而造成設備損害或財產損失者,需負一切責任。
12.使用本教室時,任課教師應確實督導學生遵守本教室使用須知之相關規定,如違反相關規定而導致設備損壞者,應負相關責任。
13. 為支應電窯後續耗材及工具費用,每班窯燒一次由班親會支付200元費用,存入學校公庫後,專款專用。
二、本教室優先使用順序如次:
1. 本校藝文陶藝教學。
2. 本校主(承)辦之活動。
3. 本校各單位辦理之活動。
4. 經學校核可之教職員工生教學休閒使用。
5. 在不影響教學及學校辦理各項活動前提下,得外借校外機關團體辦理活動(外借規定及費用請洽總務處)。
6. 開放時段依本規則第1條排定優先使用順序後,公布於學務系統之專科教室預約網頁,請自行參閱。
三、約定事項
1. 電窯不開放非管理老師操作;拉坯機(轆轤)開放教師在場才能使用。
2. 練土機須教師必然在場才能使用,請於老師上課時間(老師課表登錄於學校學務系統-校務行政系統-學校課表查詢系統-教師課表),或預先與老師約定練土時間。
3. 作品及成品請上架,不要放置在工作台(桌)上。
4. 按「濕土」、「泥漿與乾土」兩類回收陶土,切勿直接在洗手檯中洗落。
5. 離去時應(1)關閉總電源:關閉轆轤、電燈、電扇、冷氣等機器電源,(2)蓋緊須保溼桶:檢視所有濕土桶,蓋上蓋子。
6.作品素燒應符合之基本要求:
(1)須乾透:作品壁厚0.5公分以下,應於通風處露空放置七天以上;作 品壁厚0.5公分以上,日程再增加。未乾透作品入窯,極易爆裂或爆炸,既前功盡棄,還可能毀壞他人作品。
(2)土坯刻寫(非書寫)中文姓名全名:原因窯燒都是全體同學作品混裝進窯,窯燒過程,坯體會變形與變色,最後全數同時出窯,刻有姓名,可以順利將作品歸還。
電窯使用注意事項:
1. 除了管理老師外,其餘師生請勿操作。
2. 使用時要戴石棉手套及工作服等防護裝備。
3. 電窯啟動時需要放置「高溫勿近」之警示牌。
4. 電窯圍網內,勿置其他雜物。
5. 確實填寫使用紀錄表。
6. 相關工作完成務必保持整潔,工具歸位,關掉電源及總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