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1/8/31 上午 08:06:56
臺中市瑞穗國小視聽教室使用管理辦法
95.08.01
壹、目 的:為達到有效提升教學效果及充分利用各設備特訂定本辦法。
貳、使用辦法:
一、使用前請教師或負責人,請於學務系統-教職員-專科教室預約辦理預約使用(前1天至前15天,開放受理預約),依教室使用紀錄簿及設備表逐一清點設備,並檢視教室環境整潔。若有不足、損壞或髒亂情形,請記載於紀錄簿上,並通知保管單位人員處理。
二、設備操作,請參考使用解說。上課時由教師自行運用,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保管單位派員處理,切勿讓學生操作。
三、請教師嚴禁學生攜帶食品、飲料進入視聽教室,並維護教室的環境整潔。
四、嚴禁在室內刻畫、破壞或未經允許攜出設備,違者予以處罰並要求賠償。
五、教學媒體的播放,內容應與課程教材有關,並嚴禁內容不良沒有版權的影片,於上課中放映。
六、播放影片時間,任課教師或負責人務必在場,並隨時注意音量,以免影響其他班級上課。
七、當日負責維持教室清潔之學生,請在檢查完整潔狀況後,記錄簿值日生欄上簽名。
八、使用記錄簿請教師親自填寫,並於檢查完畢後於負責人處簽名,以示負責。
九、視聽教室使用完畢後,請關閉設備(機櫃、電腦、冷氣、照明)電源,並將門窗鎖妥後鑰匙及使用記錄簿,送回保管單位,以利教室門禁作業。
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