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安全措施管理辦法
一、 為維護全校師生使用水電的安全,定期檢查與維護水電設備,特訂定本辦法。
二、 飲用水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一) 定期巡檢飲用水設備維護及做成紀錄。
(二) 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的檢驗測定機構,每三個月檢驗大腸桿菌及總菌落數。
(三) 依規定將飲用水設備維護紀錄及水質狀況紀錄向環保局申報。
(四) 定期更換活性碳濾心,並檢查流量表(安全流量為六十萬公升)。
(五) 水塔、蓄水池每半年清洗乙次,水塔人孔用不銹鋼蓋並加鎖,蓄水池周圍雜草定期清除。
三、 電氣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一) 每棟大樓負責人每周至少三次巡視責任區的各種電氣設備。
(二) 學校高低壓用電設備及避雷針等聘請常年電氣技術顧問維護,每季至少巡查乙次並作成紀錄。
(三) 活動中心冷氣定期巡查並作成紀錄,冷卻水塔由校內技工定期清洗。
(四) 各辦公室及教室的電氣設備由各樓層負責人負責檢視並作成紀錄。
(五) 活動中心及會議室等視聽音響設備配合校內各項活動使用。
四、 本辦法經簽請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