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安全衛生守則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校園安全衛生守則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校園安全衛生守則
一、上課期間應遵守各任課教師之規範及約訂之安全守則。
二、請勿攀爬擋土牆、圍牆,不得在校內烤肉以免發生危險。
三、請注意用電安全,避免觸電;不可私自攜帶電器用品到校使用。
四、請注意電動門、電動鐵捲門開關啟動之安全。
五、使用蒸飯箱蒸飯請務必加水,溫度設定不宜超過攝度八十度。
六、放學後請關閉教室內相關電源(如冷氣機、電風扇、蒸飯箱、電燈等)。
七、凡有天災或遇颱風警報,放學時請關閉門窗,並檢視水電開關。
八、請勿將雜物丟入大小馬桶,以免造成堵塞並維衛生。
九、請維持飲水檯面之整潔,並注意熱開水取用之安全。
十、發現公物損壞,或有危險之虞時,請即通知總務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