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家政教室」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一、非經授課教師許可,不可啟動火源、電源。
二、教室內不可喧嘩、吵鬧、奔跑、嬉戲。
三、熟悉安全設備(如滅火器、逃生出口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出口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可堆放物品。
四、實習時應保持必要之通風量;實習過程中,若聞瓦斯異味,除報告授課教師,應立即關閉瓦斯開關,開啟窗戶通風。
五、鍋中尚餘水分,不可添油加熱,避免熱油噴濺,造成灼傷。
六、熱炒時,若鍋中起火勿須驚慌,急覆鍋蓋滅火;若是鍋外起火,應以滅火器滅火(不可以水滅火)。
七、取用刀具不可玩耍。砧板及刀具應生、熟食分別使用。使用刀具受傷,應立即報告授課教師,並予止血急救。
八、應選用及保持食物材料新鮮,以免食物腐敗,造成食物中毒。
九、手部如有傷口,切勿直接接觸食物,以免污染食物。
十、不得自行製作非課程內之食品。
十一、應遵守餐桌禮儀,熱食高溫勿食用,以免燙口、受傷。
十二、電器設備遠離潮濕,電線裸露應立即報告老師,手部潮濕禁止碰觸電源。
十三、烘烤設備應在授課教師指導下操作;取用實習成品時,須以防熱手套絕緣,避免燙、灼傷。
十四、實習結束,應緊閉水電、瓦斯及門窗,並清除室內積水及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