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補助經費若有結餘款,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餘依相關會計法規之規定辦理,另將 規範各地方政府執行特別統籌稅款若有賸餘的補助款,應將款項繳 回、不得逕行移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