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務性質分析
計畫一:數位內容充實計畫旨在開發學科及非典型課程數位內容及 購置教學軟體與內容,開發數位內容依據 108 年新課綱為基礎,將做為 教育之公共服務用途。
計畫二:行動載具與網路提升計畫旨在購置全國中小學師生數位學 習行動載具,達到偏遠地區學校「一生一載具」及非偏遠地區 6 班配發 1 班載具的目標,以及因應擴增之學習載具使用,辦理校園學習網路提 升及輔導與培訓配套支援,且因購置之載具仍將做為教育之公共服務用 途。
計畫三:旨在彙整建置符合國際規格之數位學習大數據分析平臺, 透過大數據分析結果,瞭解影響學生學習成效與動機之因素,將作為制 訂或修改教育政策與數位內容精進等用途,及開設微學程培育教育大數 據人才,工作項目屬國民及高等教育用途。
綜上,各子計畫工作項目屬國民教育用途及人才培育,為無自償性 或收益之可能,原則仍需以政府編列預算方式辦理。
(二) 經費補助作業模式
1.補助縣市作業模式
(1) 申請方式:學校向所屬地方政府提報申請表及經費需求後,由地 方政府辦理初審後,統一向本部提出申請。
(2) 申請原則:學校應以載具使用及網路設備之需求進行採購規劃,平時由學校統籌進行數位教學使用;防疫期間居家學習使用,另 應以偏遠地區師生、經濟弱勢(中低收及低收)及多子家庭學生 使用之設備為優先配發載具居家學習。
(3) 本部依各地方政府報送之申請計畫書,就其明確性及合理性進 行複審,或必要時得由本部視情況派員會同地方政府,擇校進行 實地現勘,據以核定補助金額。
2.補助大專校院等單位開發數位內容與教育數據分析之作業模式
(1) 開發數位內容以學科及非典型課程數位內容為主,民間單位、大 專校院等單位提報計畫書,向本部提出申請。
(2) 本部依民間單位、大專校院及地方政府等單位,就其需求性、明 確性及合理性辦理審查作業,據以核定補助經費。
(3) 本部自行委託採行政協助,由國立大學開發數位內容、數據分 析,另依部內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