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一:數位內容充實計畫
1. 教育部
(1)負責本計畫經費之籌措、核列經費審核、標準作業流程研訂、 督導相關單位如期完成計畫。
(2)負責本計畫相關作業規劃、調查及彙整實際補助需求、各年度補助案件及經費之籌措及分配、召開進度控管會議督導申請單 位確依規定及計畫執行。
(3)結合學界、民間及業界協同合作,發展數位內容。
(4)不定期訪視及召開會議確保計畫執行品質。
2. 地方政府
(1)依教學現場實際需求規劃所需相關數位內容,並訂定完善使用 規劃。
(2)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需籌組推動工作小組(含國教輔導團、學 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代表及學者專家等),並召開相關討論或諮 詢會議及擬定各項工作推動時程。
(3)進行統一採購、訂約、驗收等作業,並督導廠商依進度供給商 品及售後服務等,確保數位內容品質足以服務教學需求。
(4)品質與進度管控。
(5)訂定績效管考機制及獎勵措施。
(6)不定期回報本部執行進度及執行困難。
3. 學校
(1)充分發揮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運作機制,依據學科領域發展特 色與基礎,結合相關硬體設施、相關教學資源、軟體,擬訂使 用方式。
(2)盤點數位內容使用需求,並於獲取相關資源後,確實整合於教 學活動中並善加運用。
(3)根據實際教學及課程發展的需求,提供教師團隊充分的行政支 援,學校行政主管並應參與課程領導。
(4)辦理教師教學經驗交流與分享,以利資源共享與利用。
(5)學校進行採購、訂約、驗收等作業,並督導廠商依進度供給商品 及售後服務等,確保數位內容品質足以服務教學需求。
(二) 計畫二:行動載具與網路提升計畫
1. 教育部
(1)負責本計畫經費之籌措、核列經費審核、標準作業流程研訂、 督導相關單位如期完成計畫。
(2)成立本部跨司、署協調協調機制,協調各司和國教署配合事項, 如,偏鄉(非山非市)學校數位優先、智慧科技學習環境與示 範教學學習模式與環境整合等,及師資培育進度、在職教師數 位教學平臺使用、教學設計、班級管理與導入自主學習的技能 培訓、學習課後扶助需求等。
(3)訂定載具、充電車採購指引,含採購、訂約、驗收等作業參考 文件、督導廠商依進度供給及售後服務等作業。
(4)定期訪視及召開會議確保計畫執行品質。
2. 地方政府
(1)調查彙整載具、充電車、教育訓練、數位學習維運服務等需求, 確定並公告採購招標文件統籌採購。
(2)調查了解學生數位學習應用需求、行動網路學習、網路參與情 形;數位導入自主學習的評量工具與進步情形,也關注學生線 上學習之健康、安全使用等情形。
(3)調查了解教師數位學習應用提升的培訓需求,輔導教師行動網 路、學習平臺使用情形及學習載具導入自主學習的評量工具與 學習進步情形等,作為計畫改進的參考。
(4)提供數位學習維運服務 MDM 數據回報本部,不定期執行進度及 執行困難。
(5)督促得標廠商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3. 學校
(1)依本部規範之行動載具使用時數進行教學使用。
(2)鼓勵學生自帶載具到校(BYOD)與帶載具回家學習(THSD), 並提供電子教科書等教材資源,試行「書包變更輕」的數位學 習模式。
(3)載具除課堂教學使用外,學校應盤點學習落後學生進行課後扶 助,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 計畫三:教育大數據分析計畫
本部負責本計畫經費之籌措、核列經費審核、標準作業流程研訂、 督導相關單位如期完成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