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單槍投影機借用規則

單槍投影機借用規則

1. 請教師於使用日前一天至圖書館登記。未前一日登記者,當日不得借用。

2. 請借用單槍教師上課前派設備股長(或班長)或親自領取,並檢查好各項配件及線材;下課後盡速歸還,以利下一班級借取使用。

3. 若使用當節下課沒有歸還者,將暫停借用單槍3日,3日之後才可登記借用。

4. 使用單槍,發現有任何問題請告知,以利報請維修,及追溯前一位使用者之責任。

5. 非正常使用導致毀損或破壞,將請使用者負責維修至正常狀況所需之費用。

6. 請愛惜學校公物,正常操作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