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圖書館借用規則

圖書館借用規則

1. 請老師於使用圖書館的前一天至圖書館登記。同一節課若已有超過三個班級登記,則該節課不再開放登記。

2. 第八節課不開放登記使用圖書館。

3. 使用圖書館該節上課前,請班長統一帶隊至圖書館門口等待老師上課,並由老師帶領進入及安排學生座位。

4. 請老師依學生座號協助發放書插,以利學生將圖書正確歸位。下課時依書插編號回收後交還圖書館。

5. 下課時請老師指派二至三名同學,協助整理書庫及閱覽區。

6. 使用圖書館時,請同學維持該有的秩序及禮貌,以免影響其他班級。

7. 請愛惜公物及圖書,以讓下一個班級能有良好的閱覽環境。

8. 未遵守以上規定之班級,將暫停登記使用圖書館一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