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壁報製作比賽實施辦法
臺中市立光榮國民中學壁報製作比賽實施辦法
壹、 主 旨:
激發學生表現與創造能力,將民主法治、環保惜物、人身安全、感恩關懷等生活教育,應用在美術創作中。
貳、 實施對象:
ㄧ年級、二年級各班,三人(三人以下)為一組報名參賽。
參、 實施方式:
一、 每學期初由訓導處公告年級分組、各組分配的內容主題及繳件日期。
二、 由訓導處統一發放壁報製作比賽報名表,各班於期限內繳件参賽。
三、 由訓導處將作品張貼於學校公佈欄,請各班認真製作,爭取團體榮譽。
肆、 製作格式:
ㄧ、 半開壁報紙,以直式製作。
二、 壁報主題名稱置於壁報上方。
三、 文字橫寫一律由左到右,注意用字遣辭的正確,不可用簡體字。
四、作品完成後,將報名表張貼於壁報後。
五、 作品立體製作的部份請黏貼牢固。
伍、 評分標準:
美工設計50%、主題呈現50%
陸、 評分人員:
由訓導處聘請美術老師評分。
柒、 獎勵:
一、 製作優良之班級,請校長頒發班級獎狀。
二、 製作優良之學生由訓導處會簽導師敘獎,並頒給個人獎狀以資鼓勵。
捌、 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