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校內外值週老師工作須知

校內外值週老師工作須知

臺中市立光榮國中校內外值週老師工作須知

一、總值週:(學務處人員擔任)

  1.值週期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一點,並於學務處交接。

2.值勤時間:每日早上七點至下午五點十分放完路隊。

3.值勤事項:

(1)督促並協助校內秩序、整潔值週之工作。

(2)不定時巡視校區整潔及秩序。

   (3)負責升降旗集合,並報告秩序、整潔之缺失及改進事項。

   (4)每日負責本校門口、中午秩序維持及放學之路隊管理。

二、校內秩序、整潔值週:(專任教師擔任)

  1.值週期間:每週一早上至週五下午一點,星期五中午學務處公差協助交接。

  2.值勤時間:每日二次上午七點四十五分──八點十五分

            中午十二點──下午一點

  3.固定巡視:

(1)維護學校整潔、秩序,並評定整潔、秩序分數,並當天將成績填列於

整潔秩序評分表(因事未能到勤,應自請人代理,以明責任)。

(2)每週三生教組統計評定名次,請評分老師交接時完成該週評分成績,以便彙整。

   (3)負責指揮調度學校秩序、整潔服務隊。

4.評分準則

(1) 每日評分2次(早上、中午各一),並分成整潔、秩序兩部分評分。

(2) 整潔部分:每次需至少選2項以上進行評分。

(3) 秩序部分:早上(早自修),中午(午餐、午休,擇一評分),皆需評分。

三、校外路口值週:(導師擔任)

  1.值週期間:前一週週五下午四點四十分至該週週五中午十二點三十分,星期五中午學務處公差協助交接。

  2.固定值勤:每日二次上午七點──七點三十分

         下午四點四十分──五點十分

*如遇段考時,下午則由三點四十五分起──四點十五分

  3.值勤事項:

   (1)值勤時間內於指定地點維持交通安全。

   (2)負責調動各路口交通服務隊,並處理值勤時一切交通問題。

   (3)每日填寫值週日誌,並反應有關交通安全事項。

   (4)因事或上第八節輔導課未能到勤時,應自請校內其他老師代理,以明責任。

   (5)義工家長值勤事項與教師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