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來文分錯承辦人,如何取回改分?
點選「作業>取消處理作業」。
輸入[公文文號]>按【查詢】>按【取消處理】,即可於「文書處理>公文分文匣」進行改分。
🔔【提醒】第一次分錯時,可使用上述作業取回並重分,若再次分錯,則需請承辦人退分後,方可執行上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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