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作業
承辦人作業
自創簽稿-紙本簽核 影片介紹
點選「常用作業>繕打新公文」開啟公文製作系統。
以空白範本繕打:點選欲繕打之範本(函或其他範本)。
以草稿繕打:於「草稿匣」點選欲使用之草稿。
以我的範本繕打:於「我的範本匣」將滑鼠移至欲使用之範本>按【+】。
繕打文稿內容>按【儲存】>確認文稿內容無誤>按【取公文文號】。
[簽核模式]選擇[紙本簽核]>按【確定】>系統顯示取號成功訊息。
確認文稿內容無誤>按【列印】,列印紙本送主管簽核或會辦。
列印簽稿會核單:於「列印」旁按一下【▼】>選擇[簽稿會核單]。
◆ 決行存查
點選「承辦公文 > 承辦公文匣」>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承辦資訊」。
輸入承辦資訊>按【確定】後,將實體紙本送交文書人員或單位登記桌進行歸檔。
◆ 決行發文
點選「承辦公文 > 承辦公文匣」。
於主辦公文頁籤 > 於欲處理之公文前方按【 鉛筆】 > 依主管於紙本修改之內容調整 > 按【儲存】。
點選「發文>電子交換/發文列印」> 按【確定】> 列印正式函 > 按右上方【X】關閉公文。
點選「承辦公文 > 承辦公文匣」>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承辦資訊」。
輸入承辦資訊>按【確定】後,將實體紙本送交文書人員進行電子發文及結案處理或送交單位登記桌送發文處理。
送文書人員或單位登記桌處理無系統流程。
填寫承辦資訊非設定送件,需待文書或單位登記桌操作發文/存查,公文才會由承辦公文匣消失。
依文書處理手冊核章範例,紙本公文簽署採由上而下、由左而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