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收發作業
單位收發作業
公文結案處理
🔔【提醒】須收到已決行之紙本公文方可進行處理
◆ 發文結案
點選「單位處理>單位處理匣」。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點選「發文」> 確認結案資訊 > 按【確定】即送至總發文。
點選「報表>各類簽收清單」> 選擇報表查詢條件>按【預覽】。
於報表列印預覽畫面 > 點選「匯出 > PDF」>下載至個人電腦列印後,將實體紙本送交總發文人員簽收。
◆ 存查結案
點選「單位處理>單位處理匣」。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點選「存查/歸檔」> 確認結案資訊 > 按【確定】即送至檔案室。
點選「報表>各類簽收清單」> 選擇報表查詢條件>按【預覽】。
於報表列印預覽畫面 > 點選「匯出 > PDF」>下載至個人電腦列印後,將實體紙本送交檔管人員簽收。
發文方式定義:
紙本:受文者全部為紙本發文。
紙本(不適用電子交換):受文者為民眾、密件公文、附件實體、上行簽須首長 署名落款者、尚未定義DTD之電子交換類別者。
電子(第一、二類):公文為電子交換(任一受文者為電子發文者,即為此項)。
電子公布欄:公文全部張貼至布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