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作業 Q&A

1.非承辦業務之來文如何退分

◆ 紙本簽核

無須執行退分,請將來文紙本交由文書人員或單位登記桌改分即可。

線上簽核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退分」> 輸入「退分原因」> 按【確定】。 

2.線上簽核公文如何轉紙本簽核辦理?

🔔【提醒自創線上簽核公文申請即通過,請略過送核步驟。

3.如何取回已傳送之線上簽核公文?

點選「作業 > 傳送取回作業」>於欲處理之公文按傳送取回「⮌」 > 輸入傳送取回原因 > 按【確定】。 

4.已決行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傳送發文?

於決行公文頁籤 > 於欲處理之公文按【傳送至下一關】 >按【傳送發文】

🔔【提醒若有修改文稿內容,傳送發文前,於工具列按一下【清稿】。 

5.已決行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傳送歸檔?

於決行公文頁籤 >於欲處理之公文按【傳送至下一關】 >按【傳送歸檔

6.已決行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重新陳核?

於主辦公文頁籤>於欲處理之公文【鉛筆】>按【傳送】。

🔔【提醒若需指定重新陳核之主管,按【簽核流程】設定後,再傳送即可。

7.已會辦過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加會或重會?

🔔【提醒

8.已辦畢之紙本簽核公文如何送發文或送歸檔?

🔔【提醒填寫承辦資訊非設定送件,需待登記桌/文書人員設定送發文/送歸檔才會送出。

9.如何設定傳/複閱 及 閱讀傳/複閱文稿內容?

設定傳/複閱

閱讀傳/複閱文稿內容


10.即將逾期之公文如何展期?

申請展期單

送核展期單

🔔【提醒主管簽核同意即展期成功。

11.紙本來文不需函復,如何刪除已繕打之文稿?

12.相同案情公文如何併案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併辦/彙辦」>選擇「併案別」>選擇「公文文號」>按【確定】

※併案別:併辦為「前案併後案」;彙辦為「後案併前案」。

※併案錯誤,請於副案文號前方按【取消併案】或【取消彙辦

13.如何申請檢調同仁已結案公文?

紙本申請:列印調案單送主管簽核同意,再送檔案室進行借出。

🔔【提醒調案類別為電子檔案、影像檔案時,提供線上申請;調案類別為紙本檔案時,提供紙本申請。

14.申請案件如何設定補正?

補正通知設定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通知補正】>

輸入補正資訊>按【確定】。

補正回函設定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補正回函】。

輸入補回資訊>按【確定】。

15.申請案件之補正函文,如何與主文設定關聯?
 (縣府單位適用)

補正文稿請設定『退稿續辦』字樣並待發文人員退稿,再由登記桌簽收後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設定關聯】>選擇【副關聯文號】>按【確定】,即設定完成並顯示副關聯文號資訊。

🔔【提醒關聯錯誤,請於副關聯文號前方按【取消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