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作業 Q&A
1.非承辦業務之來文如何退分?
◆ 紙本簽核
無須執行退分,請將來文紙本交由文書人員或單位登記桌改分即可。
◆ 線上簽核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退分」> 輸入「退分原因」> 按【確定】。
2.線上簽核公文如何轉紙本簽核辦理?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紙本簽核」> 輸入「紙本簽核原因」> 按【確定】。
點選「承辦公文 > 表單處理匣」> 點選欲處理之表單 > 按【送核】> 選擇【簽核人員】>按【確定】,待主管簽核同意即可。
🔔【提醒】自創線上簽核公文申請即通過,請略過送核步驟。
3.如何取回已傳送之線上簽核公文?
點選「作業 > 傳送取回作業」>於欲處理之公文按傳送取回「⮌」 > 輸入傳送取回原因 > 按【確定】。
4.已決行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傳送發文?
於決行公文頁籤 > 於欲處理之公文按【傳送至下一關】 >按【傳送發文】。
🔔【提醒】若有修改文稿內容,傳送發文前,於工具列按一下【清稿】。
5.已決行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傳送歸檔?
於決行公文頁籤 >於欲處理之公文按【傳送至下一關】 >按【傳送歸檔】。
6.已決行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重新陳核?
於主辦公文頁籤>於欲處理之公文按【鉛筆】>按【傳送】。
🔔【提醒】若需指定重新陳核之主管,按【簽核流程】設定後,再傳送即可。
7.已會辦過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加會或重會?
開啟公文後,按【簽核流程】。
於設定會辦頁籤>選擇欲會辦對象>按【➱】加至右側>按【確定】,再進行傳送即可。
🔔【提醒】
同單位人員會辦,請於會辦單位名稱按【+】展開後選擇會辦對象。
會辦公文加會設定時,僅可依序會辦。
8.已辦畢之紙本簽核公文如何送發文或送歸檔?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承辦資訊】。
點選【公文狀態】並輸入相關資訊>按【確定】>將紙本交由登記桌/文書人員設定結案。
🔔【提醒】填寫承辦資訊非設定送件,需待登記桌/文書人員設定送發文/送歸檔才會送出。
9.如何設定傳/複閱 及 閱讀傳/複閱文稿內容?
◆ 設定傳/複閱
於決行公文頁籤 > 按【傳閱】或【複閱】 。
勾選傳閱或複閱人員 > 按【➱】 > 按【確定】。
僅位於決行公文頁籤之線上簽核適用。
公文歸檔後,被設定之傳(複)閱人員方可閱讀。
◆ 閱讀傳/複閱文稿內容
於系統訊息 > 點選「複閱」或「傳閱」公文清單。
按【簽稿】開啟公文進行閱讀。
未閱讀:顯示最近30天且尚未閱讀之公文。
已閱讀:可查詢已閱讀之公文並開啟。
10.即將逾期之公文如何展期?
◆ 申請展期單
點選「表單處理匣>新增表單>公文展期」。
輸入[公文文號]>按【查詢】>輸入[展期資訊]>按【確定】。
可展期1次:「一般公文」展期天數最多6天(工作天);「人民申請」展期天數不可超過原申請案件辦理天數。
其他類別公文展期,請依「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公文管制與考核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不可展期:「逾期公文」。
◆ 送核展期單
點選表單處理匣>選擇欲處理之表單>點選「送核」。
選擇[簽核人員]>按【確定】。
🔔【提醒】主管簽核同意即展期成功。
11.紙本來文不需函復,如何刪除已繕打之文稿?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於欲處理之公文點選【垃圾桶】圖示>提示訊息按【確定】,即刪除完成。
12.相同案情公文如何併案?
於主辦公文頁籤 > 點選欲處理之公文 > 點選「併辦/彙辦」>選擇「併案別」>選擇「公文文號」>按【確定】。
※併案別:併辦為「前案併後案」;彙辦為「後案併前案」。
※併案錯誤,請於副案文號前方按【取消併案】或【取消彙辦】。
13.如何申請檢調同仁已結案公文?
點選「承辦公文 > 表單處理匣」>點選「新增表單」>點選「檔案檢調」。
輸入【檔號】或【公文文號】>按【查詢】。
輸入檔案借調資訊>按【確定】。
線上申請:送核主管簽核同意後,待檔案室借出,即可於表單處理匣開啟檔案進行瀏覽。
紙本申請:列印調案單送主管簽核同意,再送檔案室進行借出。
🔔【提醒】調案類別為電子檔案、影像檔案時,提供線上申請;調案類別為紙本檔案時,提供紙本申請。
14.申請案件如何設定補正?
◆ 補正通知設定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通知補正】>
輸入補正資訊>按【確定】。
◆ 補正回函設定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補正回函】。
輸入補回資訊>按【確定】。
15.申請案件之補正函文,如何與主文設定關聯?
(縣府單位適用)
補正文稿請設定『退稿續辦』字樣並待發文人員退稿,再由登記桌簽收後,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設定關聯】>選擇【副關聯文號】>按【確定】,即設定完成並顯示副關聯文號資訊。
🔔【提醒】關聯錯誤,請於副關聯文號前方按【取消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