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申請案件如何設定補正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通知補正】。
輸入補正資訊>按【確定】。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補正回函】。
輸入補回資訊>按【確定】。
公文結案時扣除補正天數。
補正回函設定後,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或以『承辦公文查詢』查得公文,再點選「公文詳細資訊」圖示,即可查看補正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