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公文不需辦理,如何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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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銷號原因】>按【確定】公文即銷號完成。
電子來文:請退回總收文/文書人員銷號。
縣府單位及有單位登記桌機關:請先執行退分,再由登記桌退回總收文銷號。
紙本來文:不需執行退分,請將紙本交總收文/文書人員銷號。
縣府單位及有單位登記桌機關:請將紙本交登記桌,再由登記桌退回總收文銷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