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芬蘭自二戰後至今的課程改革歷程,其發展可視為一條由「結構改革」邁向「教育自主」再進入「能力導向與全人發展」的進化軸線。1950至1970年代,芬蘭透過建立九年一貫的綜合學校體系,打破雙軌制度的不平等結構,確立了「教育機會均等」的核心價值。1970至1990年代,教育權限逐步下放,課程由中央統制轉向地方與學校自主,教師專業地位大幅提升,形成教育品質與社會信任並行的制度基礎。1990年代以後,芬蘭課程改革重心轉向學生核心能力的培育,課綱內容強調跨領域、差異化與現象導向學習,體現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整體而言,芬蘭教育的持續革新展現出一種從平等走向卓越、由制度改革深化為文化實踐的發展軌跡,使其在全球教育舞台上長期維持高度的影響力與典範地位。
1990∼現今:集結社群力量逐步帶動芬蘭教育創新發展
1990年代初,芬蘭為加入歐盟積極準備,「歐盟化」帶來的經濟與科技變革,也促使社會重新思考學校教育的目標與內容。1994年課程改革是此時期的關鍵轉折,政府將教育權限進一步下放,賦予各自治市設立學校、組織課程與編列預算的自主權。
1995年加入歐盟後,芬蘭推動「水族館計畫(Aquarium Project)」,鼓勵學校、家長、企業與非政府組織形成合作社群,建立專業學習網絡,強化學校創新能量。此計畫高峰時有超過700所學校與5,000名教師參與,開啟芬蘭教育朝向協作與社群化發展的契機。
2001年,芬蘭在OECD首屆PISA測驗中於閱讀、數學與科學三項領域名列前茅,成為全球矚目的教育典範。隨後,2004年課程改革推出《基礎教育核心課程綱要(Core Curriculum for Basic Education)》,重視學生的個別化學習與跨學科連結,課綱涵蓋五大面向:學習援助、特殊教育、跨學科課程、移民教育及藝術教育的強化。新課綱也首次系統性地納入多元文化教育,以因應外來移民人口增加的挑戰。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芬蘭面臨財政壓力,政府轉向強調教育效率與數位化,並透過歐盟Erasmus+等計畫推動國際交流與教育輸出,期望藉教育創新振興經濟。
2012年起,教育與文化部(EDUFI)展開新一波課程改革,並以跨層級「網絡協作(network collaboration)」模式,邀集自治市、學校、教師工會、大學及家長組織共同參與課程設計。2014年公布的新課綱於2016年8月正式實施,其核心在於培養學生面對21世紀挑戰所需的「七大橫向能力(seven transversal competences)」,包括:
思考與學習能力(thinking and learning to learn)
文化識讀、溝通與表達(cultural competence, interaction and self-expression)
自我照顧與生活管理(taking care of oneself and managing daily life)
多元識讀(multiliteracy)
資訊與通信科技能力(ICT competence)
工作生活與創業精神(working life competence and entrepreneurship)
參與、影響與永續未來(participation, involvement and building a sustainable future)
為實踐上述能力發展,新課綱要求每所學校每學年至少開設一次「多學科學習模組(multidisciplinary learning module)」,鼓勵師生共同設計課程主題,進行跨科、跨年級的整合學習。赫爾辛基等地並率先推動「現象為本學習(phenomenon-based learning)」,以真實世界現象為核心,引導學生探究與問題解決。
進入2020年代,教育平等依然是芬蘭政策核心。前總理 Sanna Marin 政府提出「延長義務教育至18歲」的政策,以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並縮小學習落差。2020年12月《義務教育法》(Compulsory Education Act, 1214/2020)正式通過,2021年8月起實施。新制確保高中教育與教材全數免費,並特別關注學習困難學生的升學與職涯支持。
整體而言,1990年至2023年的芬蘭教育改革,呈現出由中央集權走向分權、由教學標準化轉向學習多樣化、由學科導向轉向能力導向的歷程。其課程設計持續以「教育公平」為核心,同時兼顧「個別差異」與「全人發展」,使芬蘭教育體系持續成為全球教育創新的重要典範。
1970∼1990年:基礎教育的誕生、中央權限轉移至地方
1970年以前,芬蘭採雙軌教育制度,學生約在11歲時便被分為「學術」或「職業」路線,幾乎無法轉換跑道,導致教育機會不均。此問題長期引發政治辯論,最終促成1968年《基礎教育法》的通過,正式廢除分流制度,建立九年一貫的單軌義務教育體系。
新制自1972年起自北向南逐步實施,至1978年全面推行。此時政府亦發布《國家綜合學校課程綱要(National Curriculum for the Comprehensive School)》,統一全國教育內容與結構。儘管制度上已整合為單一體系,學校仍依學生能力進行程度分組,課程分為基本、中等與進階三種水平,以確保各類學生皆能獲得適性學習。
1970年代中期,教育經費與權限分配成為政治焦點。1979年起,政府確立教育權限下放地方自治市,但同時要求教育經費設有統一標準,避免資源分配不均。教育與文化部亦將教育發展、評量與諮詢職能移交給 國家普通教育委員會(National Board of General Education),推動教育分權化。
然而,早期改革並未徹底消除能力分流問題。1983年修訂的《基礎教育法》進一步明定各校必須廢除分流課程。1985年,政府發布《國家核心課程(National Core Curriculum)》,取代中央主導的舊課綱,賦予地方政府與學校更高自主權,鼓勵發展校本課程,並設定更高且一致的學習標準。課綱同時強調融合教育(inclusion),要求教師依學生差異進行差異化教學與個別化支持。
此外,芬蘭在此期間亦全面檢討後期中等教育,採行模組化學期制度、廢除留級制,並調整畢業考試評量方式,以強化創新與知識應用。特殊教育制度也同步發展,推動早期介入與跨專業支持。相關政策如1971年《師資培育法》 要求教師具大學碩士學歷、1973年設置校內輔導與社工制度、以及1981年成立學生福利團隊,皆為芬蘭教育體系邁向整合與全人關懷的重要基礎。
此外,芬蘭在此期間亦全面檢討後期中等教育,採行模組化學期制度、廢除留級制,並調整畢業考試評量方式,以強化創新與知識應用。特殊教育制度也同步發展,推動早期介入與跨專業支持。相關政策如1971年《師資培育法》 要求教師具大學碩士學歷、1973年設置校內輔導與社工制度、以及1981年成立學生福利團隊,皆為芬蘭教育體系邁向整合與全人關懷的重要基礎。
總體而言,1970–1980年代的芬蘭教育改革,不僅建立了九年制綜合學校體系,也透過權力下放、課程整合與教育公平的推動,使芬蘭逐步形成兼具品質與平等的教育體制。
1950∼1970年:從農業轉型為工業化社會中的綜合學校系統建構
芬蘭獨立初期,小學教育重視道德培養多於認知發展。直到1930年代,雖已有關注社會與人際發展的教學理念,但尚未真正影響學校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社會與經濟的重建與嬰兒潮帶來的入學需求激增,芬蘭教育迎來重大轉折。政府推行「市民學校」(civic schools)制度,為小學畢業後欲繼續升學的學生提供兩年教育,但整體教育機會仍不平等。
1950年代,芬蘭經濟逐漸從農業轉向工業與科技發展,社會對教育的期待日增。為回應這股變革力量,政府成立三個重要委員會——小學課程綱要委員會、教育體制委員會與校務規劃委員會,共同奠定了後續教育制度改革的基礎,為芬蘭建立現代化公立教育體系開啟序幕。
致力於跳脫德國傳統體制的「小學課程綱要委員會」
1945年成立的小學課程綱要委員會,標誌著芬蘭教育改革的重要開端。該委員會致力於制定新的教育目標,倡導「以全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試圖讓芬蘭教育脫離過去受德國傳統影響的、以教學大綱為主導的模式(syllabus-driven education)。
委員會以更人性化、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為願景,並在全國約300所學校展開研究,蒐集近1,000名教師的實證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依據。1952年,委員會發表最終備忘錄,明確提出教育的核心目標應聚焦於學生主體性、社會凝聚力與現代化學習內涵。這份備忘錄不僅重塑了芬蘭教育的方向,也為日後1970年代「綜合學校課程綱要委員會」的成立奠定了關鍵基礎。
專注於義務教育與結構性體制調整的「教育體制委員會」
1946年成立的教育體制委員會,主要聚焦於芬蘭義務教育制度與學制結構的改革。委員會主張將義務教育延長至八年,並強調每位兒童都應享有受教權。他們提倡廢除原本的雙軌制,避免依學業成績將學生分流至「學術」或「職業」路線,同時強調學校應加強職業技能訓練,讓學生獲得更多實務能力。
然而,在推動結構改革的同時,委員會也主張保留部分舊制,如僅有外語表現優異的學生才能進入後期中等教育(gymnasium)的升學制度。由於這些新提議未獲得大學端及文法學校教師的廣泛支持,委員會的實質影響有限。
儘管如此,其理念引發了社會對教育機會均等與公平性的熱烈討論,成為芬蘭教育精神中「平等」與「包容」價值的重要起點。
促進九年制綜合學校實現的「校務規劃委員會」
1956年成立的校務規劃委員會(School Program Committee),於1959年發表教育建議書,提出芬蘭教育應以建立九年制的自治市綜合學校為核心架構。建議中指出:
1∼4年級的課程應適合所有學生
5∼6年級設立「中間學校系統」(middle school system),讓學生可開始學習外語與專業科目
7∼9年級則分為技職組、一般外語組與雙外語組三個方向
然而,這項改革構想意味著私立文法學校與公立學校須進行整併,教育體系將走向單軌制,因而引起私立文法學校教師工會的強烈反彈。
隨著芬蘭經濟競爭力提升,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呼聲日漸高漲。議會開始推動更具平等精神的新學校制度,而芬蘭小學教師會(Finnish Primary School Teachers’ Association)也公開表態支持教育走向一體化和平等化。
最終,1968年11月,議會以123票贊成、68票反對通過《基礎教育法(Basic Education Act)》,正式確立九年制綜合學校體系,標誌著芬蘭教育邁入嶄新時代。
總體而言,1950年代的芬蘭正處於經濟轉型期,雖然教育機會仍不均,但各任務型委員會的成立為教育改革鋪路。這些組織推動了舊制的廢除、教育機會的均等化、課綱的現代化與全人化、以及師資培育制度的革新,為芬蘭後續的教育成就奠定了深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