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研究院國別/區域教育研究所設置要點
20250922
一、依據台灣教育研究院設置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各國教育制度研究所之規定,成立各國/區域教育研究所,初期以美國、英國、日本、芬蘭及東南亞為範圍,成立國別/區域教育研究所。
二、研究所名稱:美國教育研究所、英國教育研究所、日本教育研究所、芬蘭教育研究所、東南亞教育研究所。
三、研究所目標:訂定如下:
(一)進行國別/區域教育專題研究
(二)整合國別/區域教育研究人才
(三)分享國別/區域教育研究成果
(四)促進國別/區域教育研究應用
(五)其它國別/區域教育研究事宜
四、研究所重點工作:各所主要工作,以國別/區域研究之資訊建置、成果應用、研究評論為主軸,並規劃研究專題,爭取研究經費,進行專題研究。
五、研究所人員:包含所長及研究員若干人,均為兼任義務職。
六、研究成果發表:研究成果得撰寫論文投稿,尤鼓勵發表於本院出版之「台灣教育研究期刊」。
七、辦理論壇:各所得舉辦論壇,並將論壇成果彙整後上傳本院「台灣教育論壇專區」,以利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