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桌包含「單位登記桌」、「單位收文」兩個角色(顯示如:「總務處」、「總務處收文」)。
1.「單位登記桌」(例如「總務處」)接收總收文分送之外部公文及校內會辦或陳核之公文。
2.「單位收文」(例如「總務處收文」)則接收校內行文(如開會通知單、副本)等,須將校內公文
以「不掛號」方式傳送給單位內之人員。
本校行政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及其二級單位(教務處:註冊組、課務組、教學發展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學務處:生輔組、課指組、衛保組、心輔組、體育室、軍訓室;總務處:事務組、營繕組、保管組、出納組、文書組)皆設有登記桌;其餘行政一級單位(國研處、圖書館、師培中心、計網中心、進修推廣部)僅設立一級單位登記桌,其所屬二級單位不設立登記桌,請勿傳至上述單位之二級單位,以免公文無人接收。
學術單位四學院及各系所皆設立登記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