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儲存後便可「傳送下一關」。
*以下是舊公文系統操作畫面。改版系統介面無大變化。舊公文系統需自行選入傳送對象,改版公文系統由系統預排流程,點選傳送下一關即會帶出預設流程,不需自行選擇傳送動作及收件者。
2.預設帶上一層長官,也可自行下拉選取或點選旁邊方塊..進入組織圖選取傳送對象。須輸入自然人憑證pin碼。
3.傳送成功後,該文便從「待處理」公文列表消失。
註:如忘記帶自然人憑證,可回到待辦公文頁面,勾選「啟動補簽」,即可不使用自然人憑證傳至下一關。惟歸檔時仍須至「待補簽公文」補加簽才可歸檔。
4.傳出去的公文於下一關未處理前都可抽回。先切換選單至「公文查詢」。
5.輸入查詢條件查詢(如收創文日)
6.出現查詢列表,找到該文,如可選取抽回,表示下一關還未處理。點選抽回後,文即回到待處理公文裡,可再行編輯。
7.要查看剛傳送出去的文,可至home→公文統計→「創稿未列入時效」查看(此為「存留在自己帳號待處理列表裡尚未傳送的」公文,以及「傳至下一關,下一關人員尚未開啟」的公文,這兩類公文不計入時效。)
8.如要查看承辦還未結案的公文可至「列入時效未結案」查看。(如下一關人員已開啟
承辦人傳送過去的公文,此公文便開始計算時效,該筆公文會跑到 「列入時效未結 案」裡,另來文之公文一開始便歸類到「列入時效未結案」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