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校內公告流程:
a.創簽稿(電子公布欄)
b.傳送下一關(二層或三層決行,承辦意見註明:「對內公告」)→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
c.承辦人(張貼公告)
d.送歸檔
1.創立「電子公布欄公告」陳核
(1)登入公文線上簽核系統,點選公文管理系統進入簽核頁面。
(2)點選右上角「創簽稿」,開啟「電子公布欄」範本。
(3)輸入各欄位後點選右上角「存檔」自動取文號
a.公告期間
b.類別:公告、活動、學術、徵才
c.檔案及保存年限
d.公告對象:對內公告、對外公告、對內及對外公告
e.決行層級:預設為三層決行不需更動
(4)傳送下一關給上層長官審核。承辦意見請輸入「對內公告」以提醒長官該公告為校內公告。
(5)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
2.開啟電子公布欄張貼畫面
(1)承辦人點選「處理」開啟此公告,點選上方「清稿」,帶入發文日期。 之後再點選「發文清單」。
(2)點選下方「張貼至公布欄」開啟電子公布欄張貼畫面。
3.電子公布欄公告張貼
(1)確認各欄位皆有填寫。(公告日期、摘要、公告類別、公告速別、附件)
註:如於「電子公布欄公告」文面有夾帶附件,則會自動帶上附件。
可點選「預覽」預覽電子公布欄公告。
(2)張貼形式選擇「機關公告」。
(3)如需發送E-mail,則另點選「E-mail對象」,開啟「設定通知電子郵件」畫面。
(4)設定通知電子郵件:如為全校公布則點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跳出通知對象對話框之後,選取第四個「通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所有人員【含各單位人員】」,點選「確定」後回到「設定通知電子郵件」,再點選「確定」完成E-mail通知對象選取。
※請依公告性質選擇公告對象,於群組可選擇學術單位同仁及行政單位同仁。
(5)回到電子公布欄張貼畫面,點選「確定送出」,完成公告張貼,並同時寄發E-mail。
(6)完成張貼後,可於最新公告看到該則公告。於15~20分鐘內可收到E-mail通知。
4.電子公佈欄公告送歸檔/檔管人員
(1)同一般線上簽核公文送歸檔方式(點選「處理」開啟公告頁面,點選「傳送下一關」,選擇「送歸檔」/對象「檔管人員」)。
(2)跳出「尚未發文,是否確定送歸檔」,可忽略點選「是」送歸檔。
a.對外公告:承辦人→上級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承辦人(傳送下一關「請陳核」「秘書室審核人員」)→秘書室審核人員(張貼後送歸檔)。
b.對內及對外公告:承辦人→上級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承辦人(張貼對內公告部分)→承辦人(傳送下一關「請陳核」「秘書室審核人員」)→秘書室審核人員(張貼對外公告後送歸檔)。
1.步驟同上1-3。於公告對象請選擇「對外公告」或「對內及對外公告」。傳送下一關時之承辦意見亦請輸入「對外公告」或「對外及對內公告」,以提醒長官該公告需對外張貼。另秘書室審核人員也需看此承辦意見判別該公告是否需張貼至本校首頁。
2.上級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如涉及對內公告,由承辦人先行刊登。刊登完成後再點選「處理」傳送下一關(傳送動作:陳核,傳送對象:秘書室「對外公告審核」。如傳送對象無秘書室「對外公告審核」帳號,請先至資料維護中加入。)
3.秘書室審核人員審核無誤後張貼對外公告。於張貼畫面勾選「張貼至外部公告」。
4.刊登完畢後由秘書室審核人員送歸檔。
作法一:直接開啟「電子公佈欄公告」
1.針對來文選擇「創簽稿」,開啟「電子公布欄公告」範本。(注意:因為要轉貼公 告,所以不要選擇「簡易簽辦」)
2.撰寫「電子公布欄公告」:
(1)可以拷貝公文文字,當作欲轉貼公告之內容。
(2)夾帶來文附件:點選「附件檔名」開啟對話框,點選右上角「轉入來文」,可直接轉入來文附件。
(3)右方「承辦意見」可鍵入「公告周知」,告知長官此為欲轉知之公文。
3.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可由承辦人將該文自行張貼至公布欄。(步驟同上)
作法二:先開啟簡易簽辦,再新增一「電子公佈欄公告」範本。
1..針對來文先選擇「簡易簽辦」,鍵入簡易簽辦內容。(例如:擬辦:一、擬公告周知,公告內容如附電子公佈欄公告。二、文存查。)
2.於右下角「文件引導」處新增一「電子公佈欄公告」。操作步驟如下:
(1)點一下「簽稿資料(可點選新增)」,開啟「簽稿資料設定」對話框 後點選「新增一筆」。
(2)跳出「加入新文件對話盒」,選擇「電子公佈欄公告」範本後點選「確定」。
(3)回到「簽稿資料設定」對話框,此時可看到已新增一「電子公佈欄公告」。點選「確定」離開此畫面。
(4)可看到右下角文件引導亦多了一「電子公佈欄公告」,可於兩者間切換編輯。
3.撰寫「電子公布欄公告」:
(1)可以拷貝公文文字,當作欲轉貼公告之內容。
(2)可以下載來文附件,並上傳至電子公布欄公告裡。
4.長官決行後回承辦人,可由承辦人將該文自行張貼至公布欄。(步驟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