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管理與安全檢查實施要點

一、電氣、高壓電表區由本校特約之甲級電匠負責管理,學生絕對禁止入內,以免發生危險,教職員欲進入時,必須與總務處聯絡,會同電匠始進入。

二、各樓電燈總開關由總務處控制,定期檢查,並檢查各分組開關與保險絲及各組螺絲是否有鬆動,以免發熱燒毀。

三、各教室日光燈隨時檢查其燈管是否須更新或固定,是否安全,如發生問題,應立即通報總務處處理,以免發生危險。

四、各走廊、廁所、路燈不必要時隨手關閉,儘量少開以節省用電。

五、所有開關如發現線頭露出者,立即通知總務處處理,以免發生意外。

六、各班級教室電氣設備除由總務處定期檢查外,各班隨時注意狀況,如發生故障立即填寫請修單通知總務處,以便派人前往修護。

七、專科教室電氣設備除由總務處定期檢查外,平時維護由設備組負責管理,如故障,立即通知總務處處理。

八、各辦公場所或教室下班或下課後,各值日人員及總務股長立即將燈關閉。

九、保全人員下班前巡視安全並關閉所有電源。

十、各樓水槽由班級維護,拖把不得在水槽內清洗,以免阻塞排水。

十一、清掃廁所時應儘量使用掃把,勿以大量之水沖洗,水龍頭用後立即隨手關閉。

十二、如果發現水槽阻塞或廁所排水不通,立即填寫請修單送總務處維修。

十三、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