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01導師會議通過版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生活教育競賽暨榮譽便服」實施要點
實施內容:
1. 生活教育評分分為秩序與整潔部份,兩類分別給予的積分與獎懲。
2. 秩序包括班級成員出席狀況、班級是否依時間正常坐息、班級早自習、午休或上課前是否確實保持安靜;整潔分為教室內掃區(佔整潔評分70%)及廁所外掃區部份(佔整潔評分30%),包括環境是否整潔或是髒污、是否有垃圾未撿、是否確實完成打掃檢查項目。
3. 評分人員及評分內容:
(1)當週導護老師:每日早自習及午休巡查各班秩序及整潔評分評分。
(2)學生衛生糾察隊:每日午休巡查廁所,對未完成打掃項目予以扣分。
(3)學生秩序糾察隊:每日午休針對各班秩序狀況予以+1~-1評分。
(4)任課老師:每堂課依各班上課之整潔與秩序狀況予以+1~-1評分評分。如整潔表現優異得分+1,表現不佳,得分-1。秩序表現優異得分+1,表現不佳,得分-1。每班一天評分秩序及整潔分數,各介於+8與-8之間。(結合班級點名表註記,如附件四)
4.每週分別統計秩序及整潔評分。第一名的班級分別得積分4分;
第二名分別得積分3分;第三名分別得積分2分;其餘班級秩序及
整潔平均分數達+0以上,可分別得積分1分統計為負分則無積分。
5.班級積分達+10分,由班長於當週週三之前提出申請穿著榮譽便服。
穿著榮譽便服的時間:申請週五或週六補課日全天。
6.班級積分達+20分,由班長提出申請全班計嘉獎1次或便服2次。
7.班級秩序或整潔評分統計若為負分且為全校最後1名,下週全班於指定
地點實施班級反省10分鐘。
四、榮譽便服穿著注意要點:
1. 上衣:輕便、大方、樸素、端莊表現活潑朝氣為宜,不得穿著
如中空露臍、露腹、露背、鏤空、破損、背心、等學生不宜之
服裝。
2. 褲(裙)子以端莊不裸露為主,長度要能遮蓋大腿1/2以上。
3. 鞋子:以球鞋為主,不得穿著高跟鞋、涼鞋、麵包鞋等。
4. 書包:一樣背學校書包。
5. 穿著未符合規定者,取消該生下次穿著便服1次之機會。
6. 前一週遲到次數超過2次者,取消個人榮譽便服之獎勵。
7. 前一週在校期間表現不良(上課睡覺、作業未交…等),經與導
師溝通確認後,取消個人榮譽便服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