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各類表達形式及創作過程的學習及賞析,結合各種特定形式來闡述人生中抽象意義層次的理念感受,運用創作者本身意識並配合各項藝術表現的基礎理論,用以詮釋生命的各種可能性。
學習內容:
以人文社會、哲學、史學等知識背景為核心,學習各種藝術表達的概念與創作實踐,使用各種物質媒材為基底展現藝術的表達以及創造論述。
主要學類:
美術、音樂、表演藝術、藝術設計、舞蹈
知識領域:
藝術、歷史文化、傳播媒體、語文文學、外國語文
多元能力:
閱讀理解、口語辨識、口語表達、創作力、近觀細察、肢體協調、美感鑑賞、繪圖設計、表演能力、音樂能力、社會覺察
生涯發展:
畫家、插畫家、漫畫家、雕刻家、藝術品鑑定師、博物館/美術館員、音樂工作者、作曲家、指揮家、表演工作者、舞者/舞蹈老師、藝術教師/才藝教師、音樂老師、藝術研究員
資料來源: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