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維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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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異動處理-任職單位變更
於「維護>人員資料維護」>於帳號按一下【編輯】>輸入相關資訊、選擇「任職單位」>按一下【儲存】。
調任單位後,原任職單位之待處理公文:
接任人員續辦:於「維護>職務移交設定作業」>按一下【移交】>選擇交接人員單位及姓名
>勾選欲移交之公文 >按一下【確定】,即由接任人員續辦。
原承辦人續辦:於「維護>人員資料維護」>於帳號按一下【編輯】>按一下【兼職資料設定】
>按一下【新增兼職資料】>選擇原任職單位並設定相關資訊>按一下【儲存】,
即由原承辦人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