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人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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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公文-發文結案
收到承辦人決行發文的紙本簽核公文後,進行轉交換檔或列印紙本,以及結案處理。
於「文書處理>公文處理匣」>紙本簽核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選擇「發文處理」>按一下【發文】開啟公文。
校對文稿內容無誤後,於「發文>電子交換/發文列印」>依需求勾選[套印選項]及[列印選項]> 按一下【確定】進行轉交換檔或列印紙本。
🔔 正式函亦可由承辦人自行列印。
🔔 按下「確定」即轉交換檔並上傳至交換系統,請勿重複操作,避免重複發文。
🔔 轉交換檔後,請至交換系統確認電子發文狀態。
確認結案資訊無誤>按一下【確定】即送至檔案室。
於「報表>歸檔清單」>選擇報表查詢條件>按一下【預覽】,再將報表匯出後列印,即可連同公文紙本送交檔管人員簽收。
發文方式定義:
紙本:受文者全部為紙本發文。
紙本(不適用電子交換):受文者為民眾、密件公文、附件實體、上行簽須首長 署名落款者、尚未定義DTD之電子交換類別者。
電子(第一、二類):公文為電子交換(任一受文者為電子發文者,即為此項)。
電子公布欄:公文全部張貼至布告欄。